党支部党建论文:严格按照新时期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严格按照新时期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党支部党建论文  
  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能否正确认识、准确把握新时期吸收新党员的标准,已成为当前发展党员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日常党建工作中,我们要深刻领会十七大报告和《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规定,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发展党员的思想观念,扎实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新时期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一.要全面把握吸收新党员的标准  

发展党员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发展什么样的人入党的问题,关系到发展党员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党的阶级基础和性质。"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这一论述,为我们进一步把握吸收新党员的标准指明了方向。  

首先,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标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先进性得到不断发展,中国工人阶级依然是推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因此,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必须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发展党员就必须以是否符合党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性质作为衡量标准,正如**同志指出的:“要重视从工人,特别是生产第一线产业工人中发展优秀分子入党,在其他阶级和阶层中发展党员同样要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标准。”  

其二,必须坚持发展党员的主要标准。一个人能不能入党,主要标准不是看他是什么身份或出身,而是看他是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只有按照这一要求发展新党员,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不断增强我们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在组织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必须正确认识入党条件,坚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这四个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系统标准来把握,全面进行考察。要突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和入党的自觉性,郑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其政治上的成熟程度,严格把好“入口”关,始终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  

其三,必须重视吸收其他社会阶层的优秀分子入党。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决不意味着拒绝吸收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我们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仅要坚持自己鲜明的阶级性,还需要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党的十七大强调:要“保证我们党始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先进性必须要求党组织的大门向各个阶层乃至所有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敞开。将“一切愿意为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吸收到党内来,使党由工人阶级先锋队进而同时成为全民族的先锋队,这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有利于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使党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新的社会阶层优秀分子入党,首先必须符合党员条件,思想和行动必须符合党章要求。另外,准许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入党,决不意味着降低条件,也不是无原则地敞开大门,把那些不具备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使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受到影响。  

二.要正确看待新时期的党员标准  

党员标准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我们必须正确看待新时期的党员标准,注意防止和克服某些错误做法。  

一是要充分认识党员标准的可变性,防止用僵化的思想对待党员标准。党员标准是由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既有长期坚持不变的基本标准,又有随着时代和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增加的新内涵。从建党80多年的历史看,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党在不同时期的路线、纲领和任务的变化而改变的。因此,我们不要用过去的眼光来看待新的社会阶层,不能用旧标准来衡量入党申请人。  

二是要正确看待个人的成分和社会出身,不能搞“惟成分论”。党员的成分和出身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的性质,但不是影响党的性质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根据当时中国社会的特点和革命任务,不仅吸收工人入党,而且吸收了大量的农民和知识分子入党,这并没有改变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反而扩大了党的群众基础,使党成功地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看一个政党是否先进,是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主要应看它的理论和纲领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是不是代表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是不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不能把党员的成分和阶级出身作为吸收党员的标准,不能因某个阶层不具有工人阶级的属性而否认其具有先进性,从而把他们拒之门外。在新时期,我们除了把来自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干部的党员作为党的骨干力量的同时,也应该把愿意承认、接受党的先进理论、党的纲领和章程,并切实为实现党的路线而奋斗的社会其他方面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内来。  

三是要正确看待个人的财富,防止“惟财富论”。党的十六大提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样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样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因此,在人人都有财产的条件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即“穷富”当作判断人们政治思想是否先进的标准,不能拒绝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同时,也要防止把经济实力强弱、为社会捐助多少、个人名气大小作为吸收新党员的标准。  

四是要正确看待生产力标准,防止用“生产力标准”代替党员标准。新时期的中心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因而人们容易把生产力标准与党员标准等同起来,甚至以生产力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在吸收党员时容易以个人的经济实绩或致富能力作为衡量标准,而忽视对其政治思想表现的考察。这点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市场经济建设中的“经济能人”和致富能手的入党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仅要看“能”,更要看“德”,要用党员标准进行全面衡量。  

三.要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  

发展党员一定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党员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实践党的先进性,必须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离开了“三个代表”就丧失了党的先进性,坚持“三个代表”就是坚持党的先进性。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和新党章的要求,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这四个基本要求作为一个系统标准来把握。对入党申请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入党动机等入党条件,进行全面客观分析,把各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是严格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发展党员要重视质量,千万不能单纯追求数量,不能搞滥竽充数。滥竽充数的党员放在党内比在党外更危险。如果党员队伍质量很低,数量再大也没有用。吸收新党员,必须坚持标准,严格入党条件,严格入党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质量合格。同时,要建立不合格党员的正常淘汰机制,疏通“出口”,及时将那些丧失党员条件的人清除出党,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注重思想上建党。允许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入党,不可避免地给党内带来一些思想不纯、党性不纯的问题。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一个直接而现实的目的,就是要解决相当一部分共产党员思想入党问题。我们党历来重视在思想上建党,不仅要求党员在组织上入党,而且要求党员首先在思想上入党。现阶段,允许新社会阶层的成员加入党组织,更需要重视思想上建党的问题。只要我们一以贯之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党这个大熔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武装全体党员,就能解决其他社会阶层成员入党可能出现的少数新党员党性不纯的问题,从而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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