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例会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省和泰州市的要求,进一步部署我市今年依法治市的各项任务。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育林同志代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8年依法治市工作情况和今年法治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作了汇报,市司法局、法制局和国土资源局做了很好的发言。以上发言内容,我完全同意。会议结束前,我再讲三点意见:
去年,全市各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抓好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公正司法,着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体现在“五个进一步”:一是依法执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和谐稳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推进;五是法制教育进一步深化。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要给予充分的肯定。
2009年,我市法治建设的目标定位是:争创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为实现这一目标,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兴化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兴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抓好落实”。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真正做到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做好法治兴化建设各项工作。
1、加快推进法治兴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需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把加快建设法治兴化,作为依法治国方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作为建设法治江苏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为法治兴化建设多作贡献。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与依法办事的关系,不能错误地将法治理解为禁锢思想、束缚发展的条条框框。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要带头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学会和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方式考虑和处理问题,做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教育带动和促进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要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遵循决策程序,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做到依法执政。
2、加快推进法治兴化建设,是“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必然要求。当前,受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国家保增长、保民生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对我们主动顺应、认真落实的要求前所未有;地区、行业间加快调整竞争加剧、危中寻机的复杂性也是前所未有,这就要求我们凝聚全市之力,攻坚克难。法治是“轨”,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经济社会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要想实现我市“保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目标,就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推进法治兴化建设工作,充分运用民主和法治的手段,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妥善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各种矛盾,真正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关系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
3、加快推进法治兴化建设,是保障公民权利改善民生的基本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人民群众在保护私有财产安全、扩大政治参与、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效能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法治建设步伐,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充分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各种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依法治市工作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视加强对民生问题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市场价格、环境保护和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的执法和监管,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要围绕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落实各项事先防范的措施,依法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好改善民生工作,关系到正确行使公共权力的问题。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约束和规范各级干部严格依法办事。要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以强有力的监督有效约束公共权力的依法有效正确行使。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法治兴化建设各项工作
法治兴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是法治江苏、法治泰州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法治兴化建设和平安建设不一样,它涉及的面更广,包括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用法等都在其中。怎样把这项工作做实,还是需要我们各部门共同努力,依据职能,把法治建设工作切切实实抓出成效来。省委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主要是以“法治江苏先进县(市、区)”的评定为抓手,来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所以我们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新的一年里,把这项工作全力抓好,尤其要做出兴化的特色。
1、要在依法执政关键是科学决策上有新突破。应该说,政府各部门对这项工作是很重视的,这几年,市政府以及各行政机关出台了一系列规章规范性文件,切实落实政府重大决策程序,通过规范程序建立制度实现科学决策,体现权为民所用。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公布相关信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法制局作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机关,对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修改、废止并向社会公布,使我们的决策能够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去年我市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低,关键是一部分行政负责人认识不到位。为确保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今后,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应诉通知书的同时,要将副本抄告市法制局,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同时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建议书》。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内容。对未依法组织应诉、举证等失职行为导致行政案件败诉,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该行政机关当年不得评为先进。希望各成员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率先垂范,抓好行政诉讼行政负责人出出庭应诉工作,示范带动全市这项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要在严格规范执法上有新突破。要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施执法素质提高工程、执法质量服务工程、执法监督工程和执法绩效考核工程,运用法律手段破除一切不利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障碍,努力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公正是推进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要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观念,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努力树立法治的权威和司法的社会公信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确保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全面深化执法评议工作,进一步放大“基层执法评议”品牌效应,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重点解决打官司难、执行难、申诉难问题,尤其是执行难问题。要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限期执行、执行信息公开、多部门联动制约等执行方式方法,逐步完善执行程序和执行管辖制度,努力使执行难问题在今年有大的突破。三是加强司法和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在司法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中牢固树立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思想,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要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满意程度。
3、要在依法办实事惠及于民上有新突破。要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兴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认真真地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地维护和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让老百姓看到法治兴化建设的实际效果,享受法治兴化带来的实际利益。最近,政法各部门并邀请市劳保局、文化局、信访局等部门开展了“十大法治惠民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从法治的基本要求出发,着力推动事关民生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立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实效;要注重完善法规制度,着力加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机制建设,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着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积极调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真正使法治建设取信于民。
4、要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上有新的突破。
要注重抓好四类人员的普法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二是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普法教育。要注重组织村(居)“两委”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村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从小培养遵纪守法的文明素质。四是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依据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要在“法治江苏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上有新突破。争创“法治江苏建设先进县(市、区)”,是依法推动一个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从全市情况来看,还存在不平衡的状况。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这个现状,重点加强督促指导,对照创建标准和分解任务,整体推进法治兴化建设。这项工作省和泰州市抓得较紧,推进的力度也很大,我们要结合兴化实际,通过“法治兴化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来达到激励的目的,促进法治兴化建设和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使我市的法治建设跨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法治兴化建设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必须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司法机关执行、监督功能,提升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能力。在3月2日的全市政法访信工作会议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下发了《2009年法治兴化建设工作要点》,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好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关键的是要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构建齐抓共管机制。要继续完善党委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尤其是我们在座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的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本系统、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高本系统、本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要明确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很重要,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法治联络员例会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六个协调指导办公室的自身工作和运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作用。要继续狠抓制度的落实,健全和完善推进法治兴化建设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确保法治建设在本部门、本系统全面实施。
三要改进作风,进一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开会的主要目的是狠抓工作的贯彻落实。希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因为要做好工作包括法治建设,都离不开部门间的配合和支持,一方有困难,其他部门就应该提供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的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完成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对照法治建设各自的职责任务,对照会上市法治办下发的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台帐目录,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同志们,依法治市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渗透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干,扎扎实实把依法治市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而有力的法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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