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七大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十七大报告指出:“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巨大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四大领域之中。全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可以使反腐败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也可以更直观地评价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而把在社会领域反腐倡廉明确提出来,表明十七大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纠正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预防腐败于未然
    反腐倡廉,预防腐败在中国历史上就开始未雨绸缪。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良医治未病”的说理,堪以写入现代犯罪预防学的经典教材,但也真实而残酷的道出了预防的难度所在。大凡作官员或执法执纪者,总希望能有一番看得见摸得着的预防效果和反腐倡廉业绩,只能于乡间默默无闻治病于未发,即便是自知医术高明于仕途又有何为。反腐倡廉未能治标治本,一味想“治大病”而非“治未病”的功利心态而令人倍感沉重。
    由于反腐倡廉的成效很难评价,特别是很难在短期内进行科学而准确的判断。社会对腐败下了一定义,说它是“二十一世纪的遗产”,所以高层对“预防与打击并重”的再多强调,也无法矫正基层自愿迈入“重打击轻预防”的思想误区。各地衡量反腐倡廉的工作业绩,主要仍看违纪、违法个案这一“硬指标”,而遏制腐败工作更多成为一种“软任务”。在这样的评价体系之下,基层领导和各级纪检监察人员将反腐倡廉工作溶入了繁忙的事务工作之中,形成了一种无可奈何、自然而然的工作选择。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1月11日中纪委五次会议上指出:“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事实上,这些年来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确存在简单化、形式化。另一方面,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需要取得预防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而配合支持是相互的。一旦预防单位发案,又很可能陷于“防而不惩、只防不惩”的误区,“惩”则意味着预防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追究领导责任或失去众多评先获奖的可能,对预防部门而言,更意味着预防工作的失败。正是为了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在廉政建设工作上从开展反腐倡廉走向重遏制转向标本兼顾的新路子,从源头上预防犯罪,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有力地促进和激励纪检监察部门将反腐倡廉、预防犯罪工作统一起来,推动制度预防工作进度,发挥预防工作功能。
    二、构筑防线守清廉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能正确对待金钱,努力做到谈钱不动心,以职为重;见钱不贪婪,以德为先;有钱不奢侈,以俭为本;赚钱不越轨,取之有道。
    谈钱不动心,以职为重。当前,有些人挖空心思捞取钱财,结果误入歧途,坠入深渊。在这个问题上,党政干部是谈钱动心,还是耐住寂寞,守住清廉?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还有王昆山、赵凤一、张宝玲等都是前车之鉴。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其位谋其政,谈钱不动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明确自己的职责,不为金钱所左右,不因看到有人赚钱发财而眼红。
    见钱不贪婪,以德为先。一是以德为先,坚持原则。党政干部有正当的工作报酬,除此之外的钱财,要想一想是否符合原则,如果来路不明,必须坚决拒之。县委书记贺盛有同志在《全县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中指出:“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慎用权力,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严以律己,真正做到从政有官德,用权讲原则,做人重品格,争当廉洁从政的楷模”具有化时代意义的精神内涵。二是见钱想廉政,不坏形象。要想想如何维护党的形象,坚持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历史上的廉政人物包拯是现实工作和生活的楷模,他之所以能“想为国家,做为社稷,苦为自己,在艰辛中努力,在创造中发展”,主要是严于律己,廉洁自律的结果。三是见钱想后果,不陷深渊。拿了来路不明的钱不会有好结果,如果偶一为之,最终将会导致溃堤之危,要向孔繁森“冰山愈冷情愈热,耿耿忠心照雪山”那样纯洁赤诚的革命事业心。
    有钱不奢侈,以俭为本。当前有一些干部利用公款吃喝,讲排场,摆阔气,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因为奢侈,不顾客观条件追求阔气,造成浪费;因为奢侈,开销大,花费多,势必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因为奢侈,抵挡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追求腐朽糜烂的生活;因为奢侈,渐失本色,愈走愈远,最终蜕化变质。因此,党政干部要以十七大精神为准则,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以俭为本,以俭防奢,以俭治奢。
    赚钱不越轨,取之有道。一是坚持政治标准。赚钱都要坚持有利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多数的利益,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能变尽职尽责为有偿服务。二是坚持政策标准。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行事,不能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三是坚持道德标准。赚钱也要有一个道德法码,就是不能侵犯和损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决不能唯利是图,金钱至上。
    三、标本兼治固根基
    县委书记贺盛有同志在《全县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防治腐败”。这里深刻阐述了反腐倡廉从源头到治本的科学办法和治理途径。要认识到,权力是关键,利益是核心,道德是基础,群众是根本。围绕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既要把握防治腐败的重点,遏制腐败源头,又要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一个政权要反腐倡廉,光有清官是不够的,重要的是有明君支持,根本的制度包括法律制度作保证,才是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反腐败要求,要靠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实施政府支持和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预防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适应面向未来,依法治国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健全管理,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纪检监察部门预防和社会综合预防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蔓延和发生。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把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和综合预防总体格局中,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二是坚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扣发展第一要务,结合改革开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时准确的调整预防腐败工作思路和措施。三是坚持立足纪检监察职能预防腐败工作。四是摸清腐败源头,实施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惩治于既然,防范于未然。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五是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情况,发现问题,加大治本力度,努力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提预防对策,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从根本上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树立共产主义信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党风廉政意识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加强建设促发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是十七大的必然要求。事实证明,惩治腐败越坚决有力,就越得到全社会的拥护和支持,越能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预防是关键。要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温床和土壤,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要继续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寻求、自觉接受监督。凡涉及到晋升晋级、职务升迁、职称评定、政府采购、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和事,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努力减少和杜绝干部队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注意克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交臂的问题。坚决做到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切实维护党的先进性、权威性、纯洁性。
    反腐倡廉的归结点就是代表党的心声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就是要努力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一切为了人民,要求我们在开展工作、加强建设、促进发展中坚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一切依靠人民,就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脉博,把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代表和实践人民利益的最佳体现。我们要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工程。要严格党风廉政建设标准,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全方位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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