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的三项任务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重要方面和重要保证,没有机构编制政务公开长效机制的有效建设,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将成为"一张空网",打造"阳光政府"、实现"阳光编制"将成为一句空话。结合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是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即信息更新、信息互动和信息运用。
    一、全面及时公开,搞好信息更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是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生命。为了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及时有效,在信息更新方面,要紧紧围绕"全面"、"及时"两个原则,重点要搞好两项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目前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尚属政务信息发布机关(即机构编制部门)自行确定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及公开内容的"自我发布"模式,随着编制政务公开的影响的逐步扩大和工作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机构编制政务的知情要求将越来越高,参与程度将越来越广,全面公开将成为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和政务公开本身的工作要求,顺应这一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将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特例",按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申请),予以全面公开。二是建立和坚持信息即时更新制度,这是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及时性要求下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建立和坚持信息即时更新制度,就是要求对一项发生变化的信息,比如各机构的名称、地址、职能、编制员额、人员调配等发生变化的,及时在公开的媒体上予以更新,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办事需要和参与、监督等需要。
    二、通过网上咨询,实现信息互动。通过网上咨询投诉及公开回复的互动平台,实现信息的双向交流,是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和渠道。网上回复人民群众咨询和投诉办理结果,应"坚持三个原则"、建立"两项制度"。"三个原则"即:一是及时办理的原则,对于网上咨询和投诉,要限定时间予以回复,按照"及时"的基本要求,对于一般性咨询,应该加快机构编制部门内部的程序性运转,即时解答、回复;对于需要调查、了解、处理的咨询特别是举报性质的投诉,则要加快办事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毕,并回复办理结果。二是准确回复的原则,对政策咨询,解释和回复要政策依据充分、回答准确、界定明确,不能含混其词、模棱两可;对投诉或举报的办理情况和结果,要答复清楚、结果明确,不能"踢皮球"或以"待查"搪塞。三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一方面要根据咨询和投诉情况,及时改进工作,要根据反映出的民意,在编制管理的政策、程序、办法等方面,汲取智慧,加强研究,改正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要认真对待每一起咨询和投诉,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回复"。建立两项制度即:一是建立网上咨询投诉受理制度,主要是要在机构编制部门内部建立健全受理和运行网上咨询投诉的规范机制,基本要求是:有专人负责接收和收集网上咨询投诉,分门别类登记,并按规定的程序运转,并负责回复办理情况和结果。二是建立办理网上咨询投诉的综合协调制度,除机构编制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及时办理和回复网上咨询投诉外,对非机构编制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咨询投诉,要综合协调组织、人事、财政、信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
    三、提高资源效益,综合信息运用。实现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后,各项机构编制信息资源既为社会共享,也为机构编制系统提供了系统的、全面的、及时的、规范的管理信息。综合利用和运用这些信息资源,既能促进机构编制管理效能的提高,也将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一是机构编制部门自身要综合利用信息资源,加强对本级机构编制及管理的统计、分析,从宏观上把握机构编制规模和机构编制资源的配置情况,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上层领域建设和经济发展要求;同时,要从微观上监督和分析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与编制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结构、人员结构的分析与研究,促进编制管理科学化、人员管理规范化,确保通过科学的编制管理,管出效果、管出效益,管住、管活机构编制。二是要通过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信息平台,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一方面要通过政务公开的信息平台,促进社会监督,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另一方面,机构编制系统内部要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纪律、程序等方面的内部监督,确保政令统一,行为规范,促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各级机构编制督查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纠正下级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失误和错误,提高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时效性和有效性。

推荐访问:三项 长效机制 政务公开 编制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