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该引起重视的三个问题

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应该引起重视的三个问题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促进广大农村安定和谐的关键之处,各级党组织务必抓好三方面工作。

      首先,要配强“村官”。“村官”虽小,但作用很大。他们分布在我国农村60多万个村级组织中,对国家的和谐稳定、经济建设以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起着很大作用。因此,配强“村官”显得特别重要。

***县360多个村级组织中,多数村干部是好的、强的,他们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了贡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也起到了表率作用。但是,也有不少村干部,自身各方面素质难以胜任工作任务,不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发展。一是文化层次低。特别是南部山区不少村干部没有在正规学校读过书,只是念了两个“冬书”, “斗大的字没识几布袋”, “双手画不出八字”。乡镇换届选举时,有的不认识人名字,还得请别人在“民主推荐表”上画个“∨”;审阅收支条据,自己看不懂,得有人在旁边念;签批条据,不会写字,统统盖个人私章。一个村竟然出现会计偷刻村主任私章报销条据现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这样的“村官”怎能带领农民科学致富?二是年龄老化。有些村多年不发展党员,加之政策原因,年轻人多数外出务工,后继乏人,选拔村干部只能是“矮子里边选将军”,导致村干部年龄普遍偏大。一个乡的村干部平均年龄在53岁以上、60岁以上占10%以上。有位村支部书记任职到75岁高龄才退下来。三是法纪观念淡薄。村干部一年四季忙于农务或其它杂事,不读书不看报;很少有机会参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政策规定等培训教育,基本上是法盲。违法违纪时有发生。有个村干部将一万多元工程项目款装进腰包,还满不在乎地对调查组说:“我争取回来的钱,剩余下点我还不能拿?”四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差。一些村干部当“官”目的不纯,没有服务意识,只有“捞”的打算。村干部之间有了项目争着管,拨来经费抢着取,没利的事推磨转圈,群众称他们是“捞油水”官。五是不坚守工作岗位。一些村干部只顾自己发家致富,村上的事“捎带”着管管。有的外出当“小包工头”,有的常年在外经商办企业,有的举家迁出本村。群众一年四季见不到村干部,办手续、讨论问题三回五趟“捉不住”。官民之间这么远的距离能和谐吗?

应该看到,由于一些村干部配备不当,直接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直接影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也直接影响农村的经济工作。

笔者认为,选好配强“村官”要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文化素质关。文化素质是一个人整体素质的基础,是适应新形势的基本条件。应当把那些“先生”牌的人选进村级班子,要积极创造条件选配大学毕业生。二是年龄关。要积极借鉴党政部门领导干部转任离岗办法,大胆选配年轻人。三是素质关。选配到支书或村主任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坚持勤俭节约,不贪图享乐、铺张浪费;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坚持五湖四海,不分门论户、拉帮结派;崇尚科学,不搞迷信活动;求真务实,不虚报浮夸;品行端正,不阳奉阴违、说三道四;以理服人,不显威风,不耍“悍性”,;不酗酒、赌博。

其次,应当规范财务管理。从近年来一些村的越级上访、缠访、闹访来看,群众对财务管理混乱、财务不民主、财务不公开意见相当大。存在的主要问题:1、“摊摊账”。近几年国家出台不少惠农政策,加大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村上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较多,到村上的各种资金也较多。有些村不按财务管理制度理财,几个村干部个个管项目,人人“抓”现金,每个干部一摊“账”,形成“多头账”、“摊摊账”。2、“片片账”。多头管“账”实际等于没账,每个人只保管一堆乱七八糟的条据,且原始条据极不正规。偏远农村因客观条件限制,完全杜绝白条不符合实际,但有些条据很不规范。有用铅笔写的,有用报纸、卫生纸、香烟盒写的,甚至出现用火柴盒外框写的条据等等。会计做账时,得先粘贴在白纸上,再装订成册,就这些不规则条据,支出金额有时很大。3、“本本账”。有的村干部出差、招待客人、送“人情门户”以及与村民之间一些经济往来,不互相履行手续,没有票据,只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载。有些支出群众认为没依据不认可。事实上,“混水摸鱼”现象在“本本账”中最严重。4、“纠缠账”。有一个村书记、主任、会计都管“账”,手中都拿公款。因为工作需要,他们相互之间经常倒兑条据和现金,又不走正规程序,仅凭记忆,当时精明过后糊涂,“三倒葫芦两倒瓢”,最后倒得理不清,连法庭上都无法认定。5、“包包账”。有一个村,支部书记连续换了五位,由于每一任“下台”时都欠账,新的一任只接“官”不认欠账,原任只得用麻纸或粗布将自己任期的账打成包自己保管。有一个“两上两下”的村干部自然就保管着两包账,其中他在第一任时贷银行的6万元至今无人还。类似现象不止这一个村,在我县农村普遍存在。

村民最关心的是党中央的亲民政策是否落到实处,关心的是国家给他们的钱是否如数拿到手。各级组织应切实倾听群众的呼声、心声,监督方方面面切实把党和国家的爱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实到每一户、每一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应在“活动年”中深入农村,认认真真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作为重要任务来完成。

1、建账。就是把每一个现任村干部手中的“摊摊账”、“片片账”,通过村民理财小组核实“剁死”,把那些已“下台”的村干部,但仍没有移交的“老陈账”,一并统回来。建立正规账要做到:统一记账方式,统一财务收支审批。

2、查账。一查上级部门拨来的退耕还林补偿款、重大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补偿款、种植粮食补贴、救灾救济扶贫款物、“两免一补”款、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村级转移支付、修路改电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项目款等等,是否如数回到村上,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挪用惠农资金问题。二查回到村上的上述资金,是否如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兑现给村民,看村干部中是否存在克扣、挪用甚至贪污惠农资金问题。对于因村集体挪用惠农资金而没有如数兑现的问题,应尽快周转资金予以兑现;对于个人挪用贪污问题,构成违法违纪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进入案件渠道予以查处。

    3、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一是仿照行政事业单位,尝试“联签会审”制度。参与“联签会审”的人员中,村纪检委员应当参加,另外推选一名敢于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处事能力的村民代表参加。二是建立民主监督财务制度。各村都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理事会或村民小组长会议等,对一些大宗支出应当事先上这些会议商量形成共识。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每半年公开一次。

第三、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农村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多,村干部的财权物权很大。不少村干部经不住钱物的诱惑,见钱眼开,把手伸向了国家用于富民强民的公共财产,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给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农村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只能加强不能放松。

一要领导重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来自村上的信访案件,对那些侵害支农、惠农政策的案件,要以特案、急案予以查处,一查到底,严惩腐败分子。乡镇党委、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安排意见,结合“两委会”换届工作对各村的财务彻底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及时予以纠正,构成违纪违法的,立即进入案件程序,该立案的立案,该处分的处分。乡镇党委要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大力支持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对办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党委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排除困难,促使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抓住重点。重点查处以下八个方面的案件。一是落实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保护农民群众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二是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扶贫救济救灾款物,认真解决资金、款物管理和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落实粮食直补、综合直补、春播地膜玉米补贴和大中型农机具购置补贴;四是落实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款,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并能及时如数到位;五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六是落实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问题,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七是落实投入到农村的修路、改电、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正常使用;八是查处村干部参与赌博,选举中拉票、贿选,以及办事不公等影响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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