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流域管理制度,让湖泊休养生息——《中国环境报》记者对话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王浩

 

 

和谁对话?

王浩,1953年8月生于北京,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为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兼任全球水伙伴(中国)副主席、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水利部科技委员会委员。

为什么对话?

去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淮河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提出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今年11月2日,即将召开第十三届世界湖泊大会。“让湖泊休养生息”的内涵是什么?如何“让湖泊休养生息”?如何将湖泊治理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我们当前十分关注的话题。

王浩怎么说?

要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国家、流域、区域以及不同单元的制度体系,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以及水生态修复相关的制度,加强与水相关的法律、政策与文化3个层面的建设,完善命令与控制型制度、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制度、信息与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

对话人 王浩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

采访人 中国环境报记者 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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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湖泊休养生息”的内涵是什么?

关键思路

倡导人文关怀,积极采取保护措施

记者:请您谈一谈“让湖泊休养生息”这一理念的内涵是什么?

王浩:让湖泊休养生息是将江河湖泊视为一种生命系统,倡导人文关怀,像珍惜人的生命那样珍惜江河湖泊,使其保持勃勃生机。通过不断减轻江河湖泊的污染负荷,改善环境质量,恢复生态平衡,重现江河湖泊的生命活力,这是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在更高层次上的重要体现。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核心是“生息”,即恢复和保持江河湖泊良好的自我修复、自我净化的功能。其根本措施是“休”和“养”,即一方面停止过度的人为破坏活动;另一方面积极采取保护措施,以此达到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就水利行业来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理念是一致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水资源管理3条“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记者:从环境治理方面来看,这一理念包含哪些内容?

王浩:休养生息就是要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环境容量)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确定发展方式和发展规模,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逐步改变生态环境退化状况。

要理解让湖泊休养生息这一理念必须抓住一条主线,把握3个关键环节。一条主线就是将休养生息战略上升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战略层次上来认识。3个关键环节是指:实施源头减负,采取措施减轻江河湖泊的污染负荷,即通过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提高环境标准、采取区域或流域限批等措施,从根本上减少排入江河湖泊的污染负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治污能力与水平;遵循自然规律,采取措施修复江河湖泊功能,恢复江河湖泊环境容量,提升区域生态功能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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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关注

如何丰富和完善传统的湖泊治理措施?

关键思路  

改变单纯治理污染的方式,推进6个转变

记者:休养生息理念对湖泊治理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如何在治理思路和方法上对传统治理措施进行进一步的丰富、完善和调整?

王浩:休养生息战略不同于传统的污染治理措施,它体现了全防、全控的思想,体现了从战略层面解决环境问题、从再生产的全过程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思想。推行休养生息战略,要坚持“扬汤止沸”与“釜底抽薪”相结合,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休养生息是改变单纯治理污染的老路,从发展的源头保护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逐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康庄大道。

休养生息战略,就是对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泊实施源头减负,提高对污染物的处理能力,遵循生态系统的自然科学规律,采取措施修复生态系统功能,重现生态平衡。让江河湖泊真正能够休养生息,需要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大污染减排与污染治理力度;推行落后产业退出机制,加大退出力度;强化综合手段,科学制订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全社会保护环境的力量,构建环境保护的统一战线。

休养生息战略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体现是要推进6个转变:一是在管理理念上,要加快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二是在规划思路上,要从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先转变为节约保护优先。三是在保护举措上,要加快从事后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变。四是在开发方式上,要加快从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向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转变。五是在用水模式上,要加快从粗放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六是在管理手段上,要加快从注重行政管理向综合管理转变。

记者:在您看来,让湖泊休养生息,将会对统筹流域、区域协调发展和科学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王浩:实施休养生息战略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战略需要。我国面临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代价过大、重要生态系统不堪重负的严峻形势,休养生息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以人为本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关爱生命。实现生态环境的休养生息,就是要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为根本出发点,用统筹兼顾的方法,协调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经济社会纳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轨道。可以说生态环境的休养生息,是综合运用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指导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举措。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也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实质上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既是综合治理水环境的过程,也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过程。休养生息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需要人们的共同努力。要通过江河湖泊的休养生息,对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形成强大压力,引导各地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从根本上缓解水环境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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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弥补我国湖泊治理中的不足?

关键思路  

湖泊治理必须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

记者:请您以一两个具体的湖泊治理为例,分析和总结一下过去我们在湖泊治理上有哪些成功经验?

王浩: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重视湖泊水污染与富营养化问题,特别是开展了国家重点的“三湖”治理,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积累了湖泊治理的成功经验。从整体上看,我国在湖泊富营养化调查、污染源控制与管理、水源地改善、生态修复与重建、藻类水华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湖泊治理的措施主要包括污染源治理与截污、水力调度、生态建设、底泥清淤和藻类去除等,其中一些湖泊水污染治理和富营养化控制关键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为防止我国湖泊水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我们在湖泊治理上还存在哪些弊端和不足?是什么原因导致一些湖泊久治不愈?如何将湖泊治理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王浩:当前我国在湖泊治理方面出现了系统偏差,不仅仅是某一方面的问题。湖泊水环境治理并未摆脱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物绝对排放量增加、农业土地高强度利用与农村面源污染加剧、渔业养殖规模与强度过大、流域河流湖荡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从表面上看是湖泊流域水环境污染的直接原因。但是,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角度来看,造成湖泊久治不愈的根本原因,除了环境工程和技术本身的因素外,还有缺乏强有力的流域管理制度设计以及实施方案等原因。当前湖泊治理的偏差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过于强调工程与技术手段,忽略了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过于强调末端的处理与治理,忽略了源头的节水减排;过于强调陆地或水体局部,忽略了水——陆一体化、水质、水量一体化的考虑;过于强调政府主导,忽略了市场和社会公众的参与;过于强调流域内不同行政区域、不同管理部门的局部目标,忽略了流域宏观布局和统一管理,导致“多头治水无人负责”;过于强调点源治理,忽略了非点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受强人类活动的影响,当前太湖流域水循环已经呈现出明显的“自然——人工”二元特征。而完整的流域水循环由自然的“坡面——河道——湖泊”天然水循环与“取——供——用——排”为基本结构的社会水循环耦合而成。湖泊水污染、缺水、水生态恶化等各种危机的出现,实际上是由二元水循环结构性失衡所导致。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社会水循环的重要驱动力,湖泊治理必须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湖泊治理要求建立流域污染源和社会经济发展与湖泊水质变化、富营养化之间的响应关系,要求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用水高效、污染排放最小化,从而满足湖泊流域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承载力要求,促进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二是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湖泊治理的经济实力,超出区域发展阶段的湖泊治理也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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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湖泊休养生息对开展湖泊治理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关键思路  

改变地方政府执政思路,统筹地区经济与环境发展

记者:让湖泊休养生息对地方政府执政思路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王浩:我国湖泊流域水系及其社会经济活动所带来的水污染过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对地方政府执政思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从执政思路上看,地方政府应实现3个“统筹”,即统筹好湖泊治理与城乡建设、工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统筹好人类活动与自然活动的关系,统筹好综合治理与分步治理的关系。其次,从实现手段上看,地方政府执政改革要有两个突破点:一是消除当前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管理缺位、错位的影响,建立流域水环境管理的创新体制,有效协调不同部门之间、行政区之间、上下游之间、参与主体之间横向、纵向的突出矛盾,促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系统的整体恢复和改善;二是建立流域水污染问责机制,明确流域水污染到底是上游还是下游的责任,居民还是企业的责任,城市还是农村的责任,点源还是面源的责任等。应借助有效地追溯技术,落实、追究到单位责任人。

记者:要治理湖泊污染,您认为应如何统筹地区经济与环境的发展?

王浩:治理湖泊污染,让湖泊休养生息,要合理统筹整个流域内不同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发展,以源头减排为根本,结合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建立流域水质、水量全要素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湖泊流域的治理应尤其注重来自点、面污染源(包括内源)的减排和产业结构的战略调整,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污染的产生。这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一是科学规划和安排工业结构与布局,实行严格的流域限批制度,逐步淘汰耗水量大、污染强度高的工业行业;二是农业种植结构调整与产业合理布局,实现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协调发展;三是合理确定人口的规模与分布,满足流域资源、环境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要求,并尽量减少分布在流域生态脆弱区的人口分布。除源头减排外,从统筹地区经济与环境发展的角度看,应当注重污水的集中处理与回用、自然水体修复以及资金、技术等保障体系的构建,从而真正实现流域自然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和谐统一。

记者:要加强环境治理和监管,您认为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哪些方面的政策?

王浩:让湖泊休养生息对流域内的环境治理和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湖泊流域综合管理制度体系。这些体系具体包括:一是从制度的范围上看,应建立国家、流域、区域,以及不同单元的制度体系;二是从制度的广度上看,应该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以及水生态修复等相关的制度;三是从制度的深度上看,应加强与水相关的法律、政策与文化3个层面的建设;四是从制度的功能上看,应完善命令与控制型制度、基于市场的经济激励制度、信息与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设。特别是在经济政策方面,应构建有利于削减污染的经济激励手段,如加大对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排污费与水价的征收标准,刺激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此外,还应建立高效的流域水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

记者:周生贤部长曾说,一个地方的环境出了问题,就要从经济发展方式上找原因。让湖泊休养生息这一策略的提出,意味着我们的湖泊保护乃至环境保护,今后应从哪些方面来考虑环境问题?

王浩:具体来说,一是湖泊水环境治理要求我们不能只关注于水体,还要关注与水体有密切关系的整个流域。二是湖泊水污染的治理要综合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的手段。其中,经济法则间接控制了社会经济对于环境的作用,在现阶段尤为薄弱和必要。三是湖泊治理要掌握采用系统的源头减排、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方案。这些将从生产方式与社会体制上体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变革,是我国湖泊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的全面控制与根本好转的基础,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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