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区末级渠系管理机制的研究与探索(申建军,刘林岐,牛牮)

 

摘 要: 灌区末级渠系管理一直是工程管理的一个难题,近年来岐山县在末级渠系水利工程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开展水工程管护工作,为当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提供了一定经验,也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摸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关键字:末级渠系 管理机制 研究探索

 

灌区末级渠系是指灌区斗渠及其以下的田间灌溉渠系,是灌区最基础的渠系网络,它承担着干支渠道水量向田间输送的功能,是发挥灌溉效益,联结灌区千家万户的桥梁和纽带,在农业生产灌溉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灌区末级渠系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陕西省岐山县境内有三大灌区,即冯家山灌区、石头河灌区、宝鸡峡灌区。各大灌区的设施管理模式实行“群专结合”,即灌区主干渠道由各大灌区管理局及下设各管理处直接负责管理,斗渠以下末级渠系由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具体由受益村、组集体管理。但由于末级渠系量大面广,深入到田间末梢,与农业耕种田块紧密相连,未纳入灌区统一管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的实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土地分产到户经营,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已不相适应,普遍存在工程管理主体缺位,管护责任不明,建管用相脱节,原来由村、组集体管理的公益性末级渠系管理上出现“无人问津”的现象,致使工程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养护,渠道老化失修、破损严重,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在新的经济体制下,如何管理好灌区末级渠系,充分发挥灌溉效益,做到可持续运行,成了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岐山县开展了以加强水工程管护为主要内容的水工程管理增效活动,经过实践研究,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在末级渠系管理上做了有益的尝试,通过开展水工程管护工作,掀起了对灌区末级渠系管理工作的新热潮,全县共建水工程管护示范区18个,这些水工程管护示范区的建立,使全县末级渠系在管理水平、工程完好率和灌溉效益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二、管理机制的研究分析

 

末级渠系管理量大、面广、线长,为了抓住管护重点,突破管护难点,县上对全县三大灌区末级渠系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全县灌区末级渠系共有2841.5km。其中,斗渠498.5km,分渠856.2km,引渠1486.8km。调查中发现,管理上普遍存在管理责任不明,工程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杂草丛生,相当一部分渠道水毁破损严重,保护范围被侵种,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工程运行效益的发挥。

 

在调查研究的同时,通过走访群众、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分析,提出来了承包经营、管理费用共担的管理经营思路。即日常维修养护费用根据各村具体情况,采取划“养渠田”、村组集体积累支付、划段管理或按受益面积均摊等措施解决。大修费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村组群众代表会议,采取多方筹资的办法解决。

 

三、主要工作措施

 

在开展水工程管护工作当中,选取水利设施条件较好,村组干部群众对水工程管护工作热情较高的乡镇村组进行管护试点研究,然后逐步推广。在试点研究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 明确责任主体

 

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各乡镇、各村组按行政区域负责本辖区内的渠道工程管理,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监管责任。具体要求是灌溉渠系中,斗渠按行政区域由所在乡镇划段,所在村委会集体管理,村委会主任或书记为管护责任人;灌区内的分、引渠由所在村民小组集体负责管理,村民小组组长为管护责任人。

 

2. 标桩亮界,划定保护范围

 

灌区末级渠道,按照设计要求,根据《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和《岐山县水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划定了安全保护范围,并标桩亮界。保护范围具体规定为:斗渠渠堤坡脚线以外1m;分、引渠渠堤坡脚线以外0.5m。严禁任何人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取土、挖坑等破坏活动,严禁在渠堤上堆放杂物和乱搭乱建。并在渠道旁每隔30m栽设渠界一个。同时在渠道密集的渠段,分别栽设了水工程管护碑和管护牌。管护碑、管护牌明确标志了管护区基本情况、管护内容、管护形式、管护责任人,监管单位、管护制度等内容。通过标桩亮界,使末级渠系有了明确的界定,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水工程管护意识和管护理念。

 

3. 完善制订管护制度

 

针对渠道工程的特点,依照水利行业规范标准,结合实际,细化制订了渠道工程管护制度和管理规范,管护责任书、管护协议书、产权证书等,做到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操作性强。

 

4. 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报酬

 

末级渠系的管护,重点是责任,难点是报酬。在报酬落实上,具体采取了四种形式,一是划分“养渠田”。根据渠道的长度由村组划给一定的“养渠田”,由管护人员无偿耕种,作为报酬。风鸣镇孝陵村在末级渠道管护中,实行个人承包经营管理,在村组机动地中划出养渠田作为承包人的管护费用。斗渠每百米划养渠田0.5亩,分渠每百米划养渠田0.3亩。全村共划分养渠田49亩,落实承包人14名,签订承包管护协议42份,解决了过去田间渠边无人问津的问题。二是自有资金支付。村组有集体资金积累的,可以拿出一部分解决管护人的报酬问题。故郡乡杜家村在末级渠道管护中,实行承包经营的管理方式,落实专人管理,渠道承包管护费2元/m,由村组集体积累资金支付,年终考核兑现。全村共落实管护人7人,签订承包管护协议21份,工程承包运行一年支付管护费用5400元,工程设施得到保护,完好率达95%以上。三是按受益面积分摊。根据各农户受益面积的多少,按亩分摊,青化镇南阳村在渠道管护中采取“一渠一议”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实行专人承包管理,管理费用按受益面积分摊,每亩平均分摊3元,由村组统一筹集年终考核后一次兑现。全村年筹集管护费5000元,落实管护承包人12名,签订管护协议36份。四是划段管理。具体将一条渠道划成若干段,谁家地头渠道谁家管护,并由村组与各受益户签订管护协议书,村组干部随时检查,督促各农户履行管护义务。大营乡神务村、八角庙村管护区,近几年由于责任落的实,渠道管护完好率一直达90%以上。

 

5. 签订责任书、协议书。管护责任人、管护人都要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责任书、协议书,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年终逐级由主管单位对管护情况进行考核,兑付管护报酬。监管单位对各级管护职责履行情况,随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随时提出,限期改正。

 

为了巩固管理成果,还从以下几方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水工程管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落实政府管护行为。二是教育灌区群众不断增强水利工程维修和管护意识,把水工程视为自己勤劳致富的“财富”,及时维修,精心管护。三是不断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四是下大力气解决落实好水工程管护报酬,并作为管护工作中一项主要工作常抓不懈,真正把管护报酬落实到实处。五是强化水政执法工作,对破坏水工程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六是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坚持每年对全县末级渠系管理情况进行考评,及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以上管护机制的建立,使末级渠系的管护机制更加完善,真正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四、项目完成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

 

1. 项目完成情况

 

末级渠系管护试点工作的开展,保护了工程设施,让农民得到了实惠,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产权、经营权不明,工程运行效益不高的问题,激发了群众管护水工程的积极性。同时,由点及面,逐步进行指导推广,从2005年起经过三年来的努力,全县已建成水工程管护示范区18个,落实管护责任人263人,管护人222人,全县60%以上的末级渠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同时,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粮经比例由原来的7:3调整到现在的6:4。

 

2. 经济社会效益

 

通过水工程管护区建设工作的开展,使末级渠系管护现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明晰了末级渠系工程的产权,落实了管护责任,激发了群众管护水工程的积极性,渠系管理做到了可持续运行,管理费用来源有保证,日常维修养护及时,完好率达到90%以上,充分发挥了其在农业灌溉中的积极作用。

 

通过对末级渠系管理机制的创新,全县因各种原因损坏和闲置的渠道得到恢复改善,提高了渠系水的利用率,降低了运行成本,减轻了农民负担,充分发挥了末级渠系的运营效益,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全县末级渠系管理机制的创新,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总之,通过末级渠系管理机制的研究探索,使我县积累了初步的管理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末级渠系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简历

申建军,男,1973年3月出生,1994年参加工作,现就职与岐山县水利管理工作站,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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