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农村必须重视环境问题(徐猷)

 

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意味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将清洁、文明、环保、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入农村,建设和谐发展的新农村,从真正意义上改善农户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发展农村绿色经济,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在城市,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环境污染正逐步得到控制和解决。但在一些农村地区,环境问题却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畜禽乱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成为一些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二是农业成为面源污染的主要因素。为追求短期的经济效益,农村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地力下降,引起水体污染、耕地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农产品品质下降以及通过食物链给人畜带来危害。还有就是畜禽养殖污染,畜禽养殖业污水、粪便、作物秸秆以及残留农膜等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大量增加,且综合利用率低,导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三是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用水安全保障低,主要表现为供水保证率低、水质不达标等。四是工业污染加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造成城镇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趋势加剧,工业企业的废水、废气、废渣超标排放,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五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滥垦滥伐、滥捕滥猎现象严重,过度开采矿产资源,导致“青山挂白”现象加剧。

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因地制宜、重点突破,通过大力实施《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为建设拥有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一是要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要逐步推行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推行环境目标责任制度,要真正做到县长、乡长等行政一把手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乡镇企业法人对本企业影响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并将“环保三同时”制度应用于新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等。要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基础体系,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要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通过编制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和畜牧园区规划,逐步实现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分离。

二是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实施《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现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结合农村沼气建设与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在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基础上,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要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严禁引进和新建污染严重的生产项目。应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条件下的生存空间。

四是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示范工程,努力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保工程建筑物,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

五是治理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严格控制农田污灌与污泥施用,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生产,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农用化学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厂、土地利用、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与污染物达标排放率。使用安全、高效的环保生态型饲料和先进的清粪工艺、饲养管理技术,努力实现污染的“源头控制”。(作者是将乐县环保局副局长徐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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