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政工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工作制度。
  二、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好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和干警大会。
  三、负责本院干部奖励惩处的考核呈报工作。
  四、负责本院人事编制和人事统计分析工作。
  五、负责本院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院工作人员录用、交流、晋升、任免的考核呈报工作。
  七、负责本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八、负责本院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院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十、在本院党组的领导下,协助做好本院党员管理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本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保险和子女统筹保健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院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院计划外用工的选用和工资待遇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工作人员的休假、疗养、伤病员慰问等福利工作。
  十五、协助院党组抓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工作。
  十六、负责法官职业道德考评日常工作,为法官建立职业道德考评档案和考评卡,收集当事人对法官的评价。
  十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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