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壮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思考与建议

随着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以及我市城乡等值化进程不断加快,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全市依法注册成立了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殷切关怀下,在市县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统领带动下,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使政府管理部门、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技部门、农户走到一起,建立了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合作关系,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抓手。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更好地指导下步工作,我们组成调研组,对12个县(市)区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查,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基本状况
  市县党委、政府和供销社、农合联通过创新思路,规范引导,高效服务,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了合作形式多样化、合作领域多元化、合作规模扩大化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市已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28家,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402家,未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入社成员74556户,带动农户400410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23.8%,2008年全年销售额近25亿元,助农增收8亿多元。在这4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种植业214家,养殖业129家,金融服务4家,其他81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4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加入市县农合联的313家,入社农户54524户,2008年实现销售额21亿元,助农增收6.6亿元。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几年发展势头不错,但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规模不一,发展不平衡
  尽管近几年全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从2000年的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428家,但总体上还是处于发展阶段,存在着合作社规模不一甚至偏小,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目前,全市多数合作社注册资本都在3—10万元之间,经济实力不强。而真正上规模的,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合作社在总数中占的比例不高,销售收入超过千万元的仅30多家,各个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并不平衡。
  2、政府的扶持面不够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合作社实力较弱,自身的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合作社大多由于缺少有效抵押物,又较难从银行获得贷款资金,只有部分合作社的农民社员以个人名义在信用社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另外,土地、电力等方面的使用限制也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壮大发展。
  3、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缺乏专业人才
  目前,全市的合作社参与者基本是农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者也主要是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文化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的经营管理工作。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者加入进来。但是合作社的自身条件难以吸引到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问题也是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
  4、内部运作不规范
  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内容与执行不够规范,组织结构不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缺乏民主管理和正常监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积累制度和风险保障制度,财务、社务不够透明。
  三、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
  一是结合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特色产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结合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依托农村能人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每个文明生态村都成立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2、加大扶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县两级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各县(市)区也要筹措一定数量的资金,由县级农合联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二是加大涉农项目支持。各级涉农部门要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村扶持开发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等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发挥其组织优势和示范作用。三是落实优惠政策,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政府在税收、注册登记、用地、用电和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加强信贷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资金问题。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户贷款联合共保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服务。市、县政府应依托市、县供销社、农合联组建农业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有效解决他们的资金短缺难题,促其不断发展壮大。
  3、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潜力
  建议政府部门重视提高合作社人员素质,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要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可依托省、市供销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站),开展合作经济管理员(师)培训,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业生产和运销大户进行培训,提高正确指导合作社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引导广大农民参加并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
  4、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快速发展
  一是要主动为合作社提供公共政策咨询,搜集和发布农资、农产品的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科技信息等。二是要建立起必要的服务设施,努力实现各级、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网,搭建公共服务信息和网络营销平台。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各项标准,加大对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的力度。四是要积极举办各种农产品展销会、洽谈会、产品发布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为合作社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5、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行为
  一要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确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社员代表、理事会和监事会。二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尽快建立和健全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责任制度、奖励制度等,以保障其操作运行的规范化。三要健全利益分配制度。为了兼顾生产者与投资者双方的利益,可分配盈余应当实行按交易量(额)和按资分红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并以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为主。四要建立和健全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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