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落实书记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讲话精神实施方案

**州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书记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
 根据《**书记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讲话》和《关于对贯彻落实**书记在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讲话精神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迪督发〔2010〕1号)要求,结合全州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对2010年担负的维稳工作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科、室,并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措施。
    一、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1.要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协作机制,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今年,要积极向上衔接,理顺**州公证体制;同时与工会、妇联、团委、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继续巩固和发展法律援助站的各项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州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着力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政治处、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工作局、基层科)
2.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十项便民措施,切实做好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我州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有新的突破。(责任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局)
    二、狠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和主题宣传日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高我州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
    2.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责任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完成时限分别为:2010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
    3.结合敏感时期、村两委换届选举和全州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六进”和深入推进“法进寺庙、进牧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农村和宗教场所的法制宣传,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责任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
    4.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基层科、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工作局)
     5.全面开展 “法治**”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依法治州工作经验,为下一步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责任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办公室、法制宣传科)
     三、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1.要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要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以及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突出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切实抓紧抓实。(责任单位:基层科)
    2.强化矛盾纠纷情况分析机制,建立预警机制,结合全州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构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制定方案,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全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等工作,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村级调委会成员的调整充实工作。(责任单位:基层科;完成时限:2010年5月30日)
     3.大力加强人民调解文化建设,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双向互动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基层科)
    4.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经费。(责任单位:基层科、办公室)
    5.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综治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有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继续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快推进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按照省厅的要求,今年必须全面完成我州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基层科)
    2.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基层科)
    3.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级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司法所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基层科、政治处)
    4.坚持为基层服务,工作重心下移,充实一线力量,把编制、经费、装备更多地向基层倾斜。(责任单位:政治处、基层科、办公室)
    五、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1.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工作,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完善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设立**州社区矫正办公室。(责任单位:政治处、基层科、办公室)
    2.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加强帮助教育,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责任单位:基层科)
    3.要进一步改革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健全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惩戒制度,强化管理职能,积极把法律援助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法律援助工作局)
    4.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行业规章制度,完善投诉查处机制,规范鉴定实施活动,不断提高司法鉴定质量。(责任单位:公证律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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