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困难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思考

(满洲里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局,内蒙古 满洲里 021400)
摘 要:文章 针对困难企业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难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提出了努力扩 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改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结构比;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医保基金的统 筹能力;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等对策措施。 
关键词: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2008)15—0062—01

困难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一直是医疗保险制度开展过程中必须面 对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这一问题解决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医保改革的整体成效。这一 问题在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是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探索的课题,但是解决破产关 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仍然存在很多困难。现就困难破产关闭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 疗保险问题的一些浅显看法进行阐述。
1 国家对困难企业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政策的缺失

国家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这里明确了单位缴费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不包括退休人员养老金,即所谓按“单基数” 缴费。同时,又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就明确了 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他们就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他们也就 无法参加医疗保险。就是说,现在的医疗保险制度使退休人员因所在企业经济困难,缴不起 医疗保险费,无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由于原所在单位已名存实亡, 或不复存在,失去了企业的依托,个人难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些企业的退休人员还游离 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外,他们的基本医疗得不到保障,处境非常艰难。
2 满洲里市解决困难企业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给予政策上的照 顾

为了妥善解决困难企业和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内蒙古满洲里市结合 本地实际,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多渠道筹集资金,解 决 困难企业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参保问题。

首先,政府对已经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考虑到企业资产已清偿结束, 采取分别由地方财政和社会保险部门共同分担的办法解决这部分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问题。 其次,对于相继退休的破产关闭企业的下岗职工,满洲里市允许他们按照当年的社会平均工 资一次性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用,就可以终身享受本市的医疗保险政策及待遇,在一定程 度上缓解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上涨,医疗保险费用逐年上涨的压力。

结合满洲里市对于国有破产关闭企业的医疗保险优惠政策,充分说明了这些国有破产企业是 政府 计划经济时期兴办的企业,职工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了青春和汗水,有些职工甚至奉献了 一生,因此政府要对企业职工负责到底;同时,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生存需要,是任 何社会经济形态、任何社会制度的天职。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生存需要,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3 做好困难企业、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几点思考
3.1 努力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改善医疗保险参保的人员结构比

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结构比应为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之比为4∶1,即4个在职职工 统筹一个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占参保总人数的20%左右,才能保证医保基金的良性运作。而 满洲里由于关闭困难和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导致参保人员 的结构比达到3∶1,直接影响着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造成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缴费人员 的流失,关闭困难和破产的企业在职人员绝大多数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下岗失业,成为 自然人,他们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还不能适应自谋职业的环境,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没有 能力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也有一部分人保险意识淡薄,认为事物都在不断的变化,将来的 社会保障政策无法预测,所以不愿意缴费参保;更有一些人在私营企业尽管谋到了一份工作 ,拿到了一份薪水,但由于怕丢掉工作,不敢向老板提出参加社会保险的要求,不敢用法 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考虑到上述种种现象,建议推进“五保合一”制度。即 将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统一基数,统一开票、统一征缴,凡是所 有新申报登记的单位都必须五个险种同时参保;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等个 人参保缴费的至少要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做到应保尽保,不断扩大医疗保险缴费 人数,提高有效参保率,合理调整医疗保险的人员结构比。
3.2 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强医保基金的统筹能力

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是减轻医保基金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困难和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 业的退休人员参加医保所需资金,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筹集:

①省财政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全部用于退休职工个人医保账户基金;②地方财政将退休职工医保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给予一定的补贴,并根据资金运 行情况,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金额。;③对于已改制破产的企业,按照规定剥离医疗保险费用,不管是发给个人,还是滞留在单 位账户,都必须如数缴纳。;④对正在破产、改制或尚未破产、改制的企业,在改制破产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剥离医疗 保险费,所有破产、改制企业的资金分配方案必须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对未按规定剥离医 疗保险费的企业改制方案,改制部门不予批复。对剥离的医疗保险费没有及时解缴的单位, 其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由主管部门统筹解决,不再享受补贴;⑤对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的,需按规定予补足。
3.3 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保医保基金应收尽收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始终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 原则,所有享受医疗保险权利的职工都必须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对于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 工何时终止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笔者认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实 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后连续参保缴费,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达到规定要求的,方 可终止缴费义务,对于职工退休前未连续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要 求的,都应该按规定补缴后,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这样才能保证医保基金应收尽收,才 能保证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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