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运输协议书

安全运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双方人员生命和货物、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双方全面适当履行货运经营合同(以下称运输经营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道路运输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期限与双方的运输经营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属运输经营合同的附件之一,与运输经营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雇佣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监督,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和甲方(含港区)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三、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并接受甲方安全管理监督和审查。  

四、乙方及其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港区车辆安全运输管理规定,并接受港方安全、交通、环保等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五、乙方及其驾驶人员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禁出现货物抛洒、车轮夹带等污染环境现象,并按要求对载货车辆进行苫盖。  

六、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有权根据乙方或乙方驾驶人员的过错程度向乙方进行经济考核。  

1、乙方或其驾驶人员违反港区装卸、运输等安全管理规定,并影响到甲方生产进度的。  

2、因乙方或其驾驶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管理的,车辆进出场拒绝安全检查的。  

3、因乙方或其驾驶人员过失,造成甲方业务效率损失或货物、财产损失的。  

七、乙方雇佣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让其驾驶员强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驾驶道路运输车辆的。
2、出现超速、闯红灯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行为两次以上的。  

3、盗卖甲方承运货物的。  

八、乙方应当将本协议中主要的有关驾驶员负有安全营运义务及应负责任,在乙方与所雇驾驶员的雇佣协议中明确约定。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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