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XX市社会阶层利益均衡机制 共创共享改革开放和城乡统筹成果

  成都市社会各阶层共处于改革开放和城乡统筹伟大实践之中,共创共享改革开放和城乡统筹成果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成都市社会和谐状况如何?社会阶层的分化有什么特点?如何更好均衡协调各社会阶层的利益?这是人们关注的议题。

  一、成都社会和谐状况怎样?

  2007年春,在成都市政协专题座谈会上,我做过一个题为《关于建立科学监测体系促进成都和谐发展的建议——基于成都和谐指数的分析》的发言。会后,根据春城书记指示,在成都市委宣传部、成都市统计局指导下,我和课题组完成了《成都市和谐指数的发展报告(2008)》,并在2008年“中国公共服务国际研讨会”上发布研究结论,“成都和谐指数”成为国内第一个较为完整的城市和谐指数。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包括了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谐感知、生态文明、公共安全和社会诚信等7个不同领域的评价内容,共39个二级指标构成,较为充分地反映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各方面因素。该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成都和谐指数为7936,处于“比较和谐”发展阶段;其社会发展以及和谐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居于社会和谐发展的前列。其中,反映成都社会阶层关系和谐程度的社会保障(8678)、社会公平(8512)和社会发展(7655)指标也处在较为满意的水平,只是社会发展指标的得分相对较低(7655),也表明成都市社会各阶层利益分化与全国一样,处于适时变化之中,需要从建设和谐城市的高度,深入研究和关切其发展趋势和特点。

  二、成都市社会阶层分化的特点和趋势

  目前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仍然处在急速变化、尚未最终成型的阶段。比较有影响的关于社会阶层结构划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十大阶层理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郑杭生的“城市社会结构理论”(管理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员阶层、工人阶层、自雇佣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其他未能确切区分的阶层等)等。

  成都市社会阶层的分化有以下特点:

  第一,城市职业阶层的构成变化

  根据有关实证资料分析统计,城市职业阶层的构成为:(1)管理阶层,包括企事业单位中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占116%);(2)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指专门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技术人员,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技术人员三个等级(占13%);(3)办事员阶层,指一般性的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一般职员,如主要从事文秘、簿记、电脑操作等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占225%);(4)工人阶层,包括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和技术工人,以及下岗职工三类(占381%);(5)自雇佣者阶层,这个阶层的主要特征是从事自己所选择的职业,而不受雇于他人(占79%);(6)私营企业主阶层(占118%);(7)其他未能确切区分的阶层(占572%)。其中,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员阶层、其他未能确切区分的阶层等三个阶层所占的职业比重相对于其他具有可比性的城市偏高。这显然与成都专业技术机构聚集、生活方式休闲有关。

  第二,新的社会阶层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所谓新的社会阶层是指,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截止到2006年底,成都市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总数约为61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左右。加上其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64万人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23%。其中,全市民营科技企业2000家左右,私营企业102万户,个体户449万户,中介组织2900家左右。

  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已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这些数据令人不禁惊叹: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正产生着巨大影响力。

  比较全国的相关情况,虽然成都市新的社会阶层正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地域条件、市场环境的不同,成都市新的社会阶层的数量仍然不够、作用发挥仍有较大空间。

  第三,成都市社会阶层的分化中的五个矛盾

  根据我市当前阶层分化情况,在各种利益关系中,矛盾较为突出而需要通过改革加以重点调整的社会利益关系主要有劳资利益关系、城乡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行业利益关系及阶层利益关系五个方面。

(1)劳资利益关系。劳资关系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最为重要的利益关系之一,劳资关系是否和谐稳定,一定程度上是现代城市是否和谐稳定的晴雨表和风向标。

(2)城乡利益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城乡经济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也有了巨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我们仍然处在城乡统筹的过程之中,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在城乡之间仍然存在差距。

(3)区域利益关系。虽然对于我市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上总体在不断提高,但是,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圈层之间居民收入水平和福利水平的差距,却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4)行业利益关系。研究表明,不同行业具有的资源禀赋、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不同,进而有行业之间的利益差异和矛盾,本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值得注意的是,改革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不同行业间的收入水平有扩大的趋势。

(5)阶层利益关系。城市不同职业阶层的发展机会、发展条件、工作环境、职业地位和职业回馈差异很大。此外,原有社会阶层内部出现分化。比如工人内部产生贫富差距、农民有不同生活状态、知识分子也有分化等。

  三、成都市社会阶层利益均衡的八大机制

  为了协调我市社会各阶层的关系,共创共享改革开放和城乡统筹成果,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利益均衡机制。
1社会各阶层利益统筹协调机制。我们正处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利益关系深刻变化的新的历史时期,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任务更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任务更重。要把落实富民政策、解决民生问题摆上优先位置。作任何决策、办任何事情都要把群众是否得益、是否满意作为最高评价标准,让改革发展的过程真正成为为群众排扰解难的过程。只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就有利于加快和谐社会建设。

2社会各阶层利益激励机制。在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动的历史条件下,要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作为相对独立的概念提出来,表明了我们党对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准确把握,表明了我们党对现阶段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对于统一全党同志的思想认识,凝聚全党同志的共识,对于协调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促进各方面群众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社会各阶层利益分配机制。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取决于社会可供分配的产品。一是按劳分配;二是机遇和环境是公平的;三是社会调剂。实现相对的公平,这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也是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落到实处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经过艰苦努力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新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4社会各阶层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所达成的妥协机制。要建立一个和谐社会就必须重视社会利益格局的平衡。而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社会、经济诸多领域都存在着利益格局的不平衡,而且不同利益主体的诉求互相冲突,无法找到一个各方接受的妥协方案。构建和谐社会,实质上就是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所表现出的利益诉求在发生利益冲突时所达成的妥协。从某种意义上讲,妥协就是和谐,要学会妥协。当然,妥协并不是不讲原则,这一原则就是地方利益必须服从国家利益,短期利益必须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必须服从整体利益。否则,利益关系颠倒就会使利益格局发生性质的变化。

5社会各阶层利益法律规范机制。围绕着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内容,抓紧各项立法工作,在加强全国人大、国务院立法的同时,要加强地方人大和政府的地方立法,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规体系,用法规来规范各利益主体的行为与不作为,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合理调配司法资源,完善司法为民、法律至上的工作机制,公安、检察、法院三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又互相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为民护法的保障,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6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当前各种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事件频发,一些群众信访难、维权难,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不畅或表达渠道的缺失。因此,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进一步拓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形式,规范和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机制和程序。扩大各界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发挥地方立法在表达群众诉求、平衡社会利益中的作用。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对话平台,逐步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7社会各阶层利益矛盾调处机制。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难点在基层、重心在基层。要维护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在强化基层、创新机制上下工夫。因此,必须着眼于创新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机制,健全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逐步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重心转移到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同时,还要从当前矛盾纠纷多发、判决难以定纷止争的实际情况出发,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协商、疏导等办法,统筹化解矛盾纠纷,做到该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8社会各阶层权益保障机制。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维护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平衡点,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然选择,事关整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也是建设和谐文明城市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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