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局“三项治理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将在全区开展对涉及党风政风和影响群众利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车、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三项治理”工作。下面,我结合本局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三项整治”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少数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发生和存在,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今年4月,重庆市委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三项治理”作了具体部署。用一年的时间,对公务人员收送“红包”、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公务车、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三项治理”活动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现实需要,有利于树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健康发展。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参与“三项治理”工作中来,模范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以反腐倡廉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三项治理”的各项工作   

(一)治理收送“红包”。“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全局上下要做好自纠自查工作,切实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有无收送“红包”情况,有无用公款赠送“红包”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等情况,切实加以整改。区纪委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合川支行设立了“廉政账户”,接受公务人员主动上交的“红包”。凡是在今年6月10日前主动上交“红包”的,一律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企图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治理超标准使用公务车 。按照规定,我局配置公务用车必须是排量2.0升(含2.0升)以下且价格20万元以内的车辆。目前没有超标准用车的情况。但是,我们仍然要通过这次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务车配置、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务车使用规定。办公室要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特别是要对在镇上使用的警车要加大管理督查力度,杜绝违规用车的情况发生。  

(三)治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国家早有规定,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或变相经商。区委、区政府要求, 5月25日 前,所有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要按照治理要求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并予以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在 9月30日 前主动整改的,免于处理。对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整改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项治理活动是我区政法工作的大事。司法行政战线上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要迅速行动起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三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我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X和副局长XXX为成员。三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要认真抓好组织领导,以严肃的政治态度,认真组织开展好这三个工作,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度、工作方法,狠抓落实。各科室处所要按照今天会议的安排部署,逐一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限,落实措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三项治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处所和个人,将三项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记入干部实绩档案。对工作不力,经反复整治、效果仍不明显,特别是发生恶性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严格追究机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抓好工作结合。坚持把“三项治理”与教育整顿、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三进三同”、“结穷亲”、“大下访”、“五送”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委政法委将要会同区委区府督查室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督促检查,组建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局政工科要准确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并督促解决,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同志们,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3421”工作思路,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精神状态,团结协作,开拓奋进,扎实抓好 “三项治理”活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我区三大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各科室所处的全体人员应该认真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强化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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