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经济贸易局法律进乡村活动方案

根据彝普发〔2009〕2号文件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我局制订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濉溪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要求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以会代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民不少于1天。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乡镇干部、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举办农村法律大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大集日主办一次法律大集活动,由县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组成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活动。
  (三)乡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平台。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基层司法所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实现一个小学带动一个村,一个中学带动一个乡的法制宣传效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试点村牛街水田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召开 “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括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对表现优异的乡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各乡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典型经验和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推进活动,促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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