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表率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管好党员领导干部。这些年来,我们党在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定,有力地推进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但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党内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也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这些问题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新的形势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课题新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廉政准则》正是党中央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全新要求,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有利于增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更好地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本色。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历来重视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各个方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党分别制定出台了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制度。这些法规制度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以党章为核心、以监督条例为主干、以配套规定和其他监督规范为重要补充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体系已初步形成,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逐步建立,反腐倡廉建设逐步走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再一次深刻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既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目的,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逻辑起点,更是党员领导干部为政做人的底线,在整个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对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支特殊的社会力量,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有着巨大的影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奋斗目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当前,我市正处于推动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关键时期,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取得重要成效,但国际经济好转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宏观经济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我市经济增长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固,在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措施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仍然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同时,一些不和谐因素仍然存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贪赃枉法以及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时有发生,损害了群众利益,妨碍了公平正义,严重影响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落实“三保”方针,全面推动“三个发展”;有利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安定和谐,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俭、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廉政准则》坚持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充实和完善了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既有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根本宗旨等原则性要求,又有8个方面、52个“不准”的禁止性规定。特别是贺国强同志强调要切实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抓住了当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症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为切实把《廉政准则》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市委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负责任地抓好贯彻实施。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改进作风,努力在以下五个方面做表率。  

一是要在加强党性修养上做表率。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既是改造客观世界、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需要,也是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廉政准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觉悟、基本品德的基本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作为增强党性锻炼的重要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刚直不阿、一身正气、清政廉洁,才能凝聚人心,团结带领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发展、支持发展、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引领和中坚作用。  

二是要在弘扬优良作风上做表率。作风状况反映党性修养、关系百姓祸福,作风建设既是每个领导干部的终生课题,也是一刻也不能放松的政治任务。当前,一些影响稳定的不和谐因素还未消除,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不少人违法违纪,都是因为放松世界观改造,从作风上打开缺口的。《廉政准则》针对当前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都提出了禁止性要求。因此,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一定要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引深学习弘扬“右玉精神”活动结合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弘扬新风正气,创造一流业绩,真正团结带领干部群众迎难而上、共克时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是要在廉洁自律上做表率。为政之要,贵在廉洁。廉洁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尤其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如果不能坚守《廉政准则》,就失去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力的基础;不能经受住拒腐防变的考验,就失去了提高执政能力的保证。因此,我们必须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深刻理解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提高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切实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发生,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52个“不准”、贺国强同志提出的“六个重点”及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和差距,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着眼整章建制,形成长效机制,不仅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而且要抓好班子、带动队伍,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建设。  

四是要在强化责任意识上做表率。责任意识,说到底就是如何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权力就是责任。正确行使权力、勇于承担责任,是执政为民的需要和职责使命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廉洁从政,核心是防止权力腐败。《廉政准则》的8个方面、52个“不准”,涵盖了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贯彻《廉政准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将《廉政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  

五是要在勤政为民上做表率。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做到勤政为民,关系到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是否得到落实。目前,一些党员干部对群众愿望不上心、对群众生活不关心、对群众疾苦不动心,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激化了社会矛盾。贯彻《廉政准则》,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入群众之中,倾听群众呼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竭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谋利益,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谋福祉。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认真解决;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制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关注民生、体恤民情、促进民和、确保民安。当前,就是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贵、行路难、负担重、保障难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种难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因此,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过程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真正做到党性坚强、作风正派、组织信赖、群众拥护。  

   201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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