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提拔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方位、多形式锻炼干部,提高执政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研究决定,提出我县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能力为目标,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第一要务,以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稳定为突破口,以实现、发展和维护好广大基层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和锻炼方式  

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每年1批,到基层锻炼时间为3月。锻炼方式为:到乡镇办事处村委会挂职。锻炼目标是:了解农村,体察民情;当好人民勤务员,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具体任务是:(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累带领群众致富的经验;(2)通过驻村入户和农民同吃同住,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掌握农业生产基本技能,体验农民生活的艰辛;(3)认真学习,广泛开展社会调查,通过深入实际、深入农户,了解农村,体察民情;(4)汲取群众经验,打牢群众观点,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对农村脱贫致富、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6)通过参与急难险重工作,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到信访部门锻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批次,每批5人,每期3个月。锻炼期间选派干部于原单位脱离,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由县信访局负责。工作任务:(1)重点负责接待群众来访;(2)协调处理重大信访案件特别是大规模集体上访案件。  

三、干部的管理  

选派干部的管理实行县、乡镇办事处(或部门)负责制,切实加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1、层层管理制度。县委组织部负责整个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工作,指定1名副部长专门负责对这部分干部的联系协调、档案管理及有关材料的收集、上报等工作。乡镇办事处党委负责到本辖区锻炼干部的管理,由专职副书记负责到本乡镇办事处锻炼干部的管理和联系、协调工作。村党支部(总支)负责到本村锻炼干部的具体管理、联系和协调工作。  

2、单位联系制度。到基层锻炼干部的原单位要配合组织部门加强对这部分干部的跟踪管理,建立单位联系制度。单位的领导要注意同接收乡镇办事处保持密切联系,关注锻炼干部的工作、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锻炼干部解决后顾之忧;要经常到干部所在的单位了解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帮助研究、解决所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技术咨询、资金扶持、物资支持等方式帮助锻炼的干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3、动态管理制度。干部锻炼期间,因派出单位工作的特殊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提前结束的,由派出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提出正式报告,经批准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干部在锻炼期间,如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对品行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选派干部,被派入单位要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4、考核考察制度。(1)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期间要坚持写民情日记或工作日记,每一阶段结束时,要写出思想工作总结。干部锻炼所在单位要为其在该阶段的表现情况作出全面鉴定。(2)干部的年度考核仍在原单位进行,在评定考核等次时以干部锻炼接收单位提供的意见为主,考核等次不占单位指标。(3)干部在基层一线锻炼期间的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考察考核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4)选派到信访部门的干部锻炼期间的表现,由县信访局负责考核,锻炼期满后,由县信访局出具工作鉴定,作为新提拔副科级干部试用期一年表现的重要依据。  

5、有关纪律要求。(1)到基层一线锻炼期间要服从所在单位的管理,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树立良好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2)坚持严格的出勤制度。在基层一线锻炼期间,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5天以内由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审批,5天以上由县委组织部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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