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党组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1、规范价费审批程序

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价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价费一律不审批,有政策规定的按程序办。需要组织听证的,按规定进行听证;需要报市物价局、县人民政府审批的,严格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编号公布。

2、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按照职能和上级要求以及群众举报,开展涉农、涉企、教育、医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专项检查和常规检查(不少于60个单位),依法依规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价格登记证》经审查符合规定的,自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价格鉴证结论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交付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补充鉴定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重要价费制定、调整,不需要经过价格听证程序的不超过30日,需要价格听证的不超过90日。

——承办12358价格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一般案件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6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的90日内办结。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强化干部教育。每年选派5—10名干部职工到省、市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每月组织集中学习2次,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严肃办案纪律、严格审批程序,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廉洁从政,进一步树立价格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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