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级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现状及着力点的思考

从2007年警综平台的初步应用,到2008年各类信息的突击采录;从2009年核心数据的海量汇集,到2010年“穷尽采集、常态管理”目标的加快实现,几年时间里,XX县公安局信息化应用工作经历了从迷茫到渐醒,从模糊到清晰,从被动到主动,从强制向常态的转变。

一、取得的成绩

2009年9月,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观念大转变、数据大积累、质量大提升、技能大提高”的明显成效。民警的认识,从最初质疑信息化建设该不该搞,到现在对强制推进的理解支持;民警的技能,从最初全局只有不到二十人熟悉警综平台,到现在三分之二以上都能熟练操作;数据的录入,从最初担心根本无法完成任务,到现在20多万条至70多万条的猛增;数据的质量,从最初的杂乱无章、几乎无一合格,到现在95%以上合格。截止2010年4月,通过“大讨论”、“大督查”、“大评估”三个载体的有力推进,用四个月时间全面实现了基础数据95%以上穷尽采集,案事件质量100%合格的明显成效。与此同时,平态数据动态管理也得到及时跟进,对应的案卷卷宗、人员档案、检查记录、函调情况也与平台保持了完全一致。事实证明,只要下决心去干,只要找准了方向和办法,我们与先进地区的差距就会进一步缩短。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认识问题还未彻底解决。通过2009年反复宣传发动,虽然民警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但部分同志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强等现象。如果局党委抓得紧一点,强制推进的力度大一些,数据增量就会多一些,质量就会更好一些;反之,则会有下降。这说明平台数据还没有完全达到常态采录目标,民警还没有养成自觉采录的好习惯。

二是平台信息尚需海量汇集。海量汇集信息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实施“三步走”战略中“基础工作信息化”的第一步,也是应用实战的先决条件。但就平台数据总量来看,离海量汇集的要求还有差距。工商、金融、税务、路政、电信等大量有用信息还没有整合进入平台,公安业务子系统还存在壁垒、孤岛,公安内部信息还没有完全实现穷尽采集,特别是人口版块。

三是系统数据游离治安实际。表面看,录入信息都达到了合格要求,但深层次看,就会发现一些真实的动态管理信息没有进入,而进入的信息有的又与实际治安管理不一致。比如:动态管控信息,表面看都按照动态维护时限要求进行了考察、谈话或者治安检查等动态管控,但是否真的见面,是否真的进行了实地检查,需要考证;暂住人口信息几乎都没有关联违法犯罪记录,场所、行业、出租房屋几乎都没有关联案事件信息等,这些显然与实际治安管理不符。

四是应用层级仍处浅表层级。从3月起,县公安局启动了信息化应用战果申报制度,但从各警务单位上报的战果看,很大一部分都是网上追逃,真正应用信息化比中比对的案件很少。而在此之前,提炼的几起网技战法也都有牵强、倒推的成分。另外,信息真正应用于侦察破案需要比对旅馆信息时,发现旅馆当天没有上传或入住人员没有如实登记,需要调取监控图像时,发现探头恰好没有对准需要的角度,或图象不清晰难分辨。

五是工作机制有待调整完善。特别是考核机制,由于每个警务单位情况各不同、每个推进阶段的重点各不同,调整多次还是有不公平的地方,比如当穷尽采尽目标实现后,原来数质并重的考核方向显然又不适用了;而奖惩机制也不能做到绝对公平合理,特别是信息化实战应用奖惩方面,以什么标准计战果,以什么标准计加分,还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界定。

六是经费、警力制约深度应用。当平台数据大量进入,当信息化需求不断增加、标准不断规范、要求不断提高,警力问题、经费问题就更加凸显。

三、统筹兼顾抓好着力

信息化应用涉及到公安业务的方方面面,存在的问题纷繁复杂,要做到面面俱到、齐头推进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在推进过程中,一定要学会“弹钢琴”,做到统筹兼顾,着力关键。

一是在常态采录上抓好着力。采录是信息化应用的基础,也是永恒的重点。从沿海先进地区公安网页上看,虽然他们的应用已经到达到非常先进的水平,但采录仍然是重点。当我们基本实现穷尽采集目标后,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新增信息的常态录入问题。常态采录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新增信息常态进入,二是信息质量常态合格,三是采录数据真实有效。而这三个方面内容又以数据的真实有效最为重要。那么,常态录入要如何实现?我们现在的做法是:案事件数据通过数量与警力调配、经费划拨挂勾的方式强制进入,基础信息方面通过实地督查、工作倒查、版块互补等方式监督进入,数据质量通过坚持每周审核通报强制提高,虚假信息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目前来看,这几种方法比较管用,但还需要通过制度把“常态录入”的模式固定下来,比如不同岗位民警日常采录一定要形成《每日工作制度》加以落实,促进民警常态录入习惯的养成。

二是在常态管理上抓好着力。步入常态管理是信息化应用与实际治安管理有机融合的标志。我们通过制定动态管理相关要求、推广常态管理工作模式、下定动态管理增量任务、开展网上巡查和实地倒查等方式,促进了常态管理工作的推进。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派出所的常态管理实现的仅仅是平台表象出的常态管理,而真实管控情况不容乐观。目前小的乡镇派出所可以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实际动态管理,而大的派出所,特别是城区派出所则很难实现工作对象每季考察或每月见面、场所行业每周1-4次的检查、暂住人口动态情况的及时掌握等,究其根源,还是在于警力的匮乏。而事实上,无论从治安业务需求来看,还是从平台数据维护要求来看,这些动态管理又是必须和应该的,这就只有靠社会力量来完成。比如社区、村组干部,可以发动他们对本辖区的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工作对象进行了解掌控,而民警对此类人员的管控,不一定每次都要见面,每次都要到现场。要充分调动社区、村组干部的积极性,除了给予一定的报酬之外,还要在素质上多培训,在感情上多沟通交流,建立一种 “社会参与型”、“公众互动型”工作模式,既有效缓减当前民警工作量的压力,又实现动态管控信息的真实有效。

三是在应用深化上抓好着力。为了服务应用,平时就必须要扎实做好常态录入、常态管理等工作,发现采录和管控的缺项、漏项及盲点,找准推进的方向是否正确,是否满足实战需求等。信息化应用从系统,到基础、机制和应用,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需要顺着推进,倒着弥补。尽管现在应用水平很低、很不成熟,但要树立“边建边用”、“边采边用”、“边录边用”的理念,通过有效的工作机制去引导民警有意识地去查询、去串并、去比对平台信息,自觉运用信息化手段侦察破案、强化管理。情报信息中心和各业务大队要注意对各类应用战果的搜集和分析,挖掘和提炼具有指导意义、推广必要的实战应用工作方法。

四是在机关指导上抓好着力。公安局机关是信息化应用的龙头。当“基础工作信息化”向“信息工作基础化”转型过渡后,就更需要机关从业务层面给予指导和督促,所以必须要狠抓机关的指导作用。

五是在机制建设上抓好着力。常态录入、常态管理、常态应用是信息化应用的最高境界。要达到这一境界,依靠的还是机制建设。机制建设要科学、合理,一定要管用,一定要有可操作性。信息化应用开展以来,制定了通报考评、经济奖惩、倒查问责等八大机制,后来又在此基础进行了逐条逐款的完善,并增补了数据动态维护机制和信息研判工作机制。今后随着信息化应用的推进和需要,还将对已有机制作更进一步的完善,以使其更全面、更严密、更科学、更合理、更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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