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推行村干部德评机制

 

我县推行村干部德评机制

为防止村干部滋生腐败和脱离群众的情绪,曹县通过推行村干部德评机制,对干部德行进行评议,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具体化,提高村干部防腐拒贪的自觉性。  

    一、评议过程公开。县委组织部成立专门考核组,每年年中和年底入村进行德行评议,参加测评的人员为村“两委”干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后,由考核组发放、回收和统计村干部德评票。  

    二、评议内容细化。根据村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将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具体化,使村民容易理解,评议便于操作。政治品德包括:团结协作,谋事干事;发扬民主,秉公办事;不赌不色,作风正派。职业道德包括:遵纪守法,令行禁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贪不占,清白做人。社会公德包括:诚实守信,不虚不假;乐于助人,扶危帮困;心胸宽广,宽厚待人。家庭美德包括: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三、评议办法明确。评议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及格。村干部德行评议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记入村干部的德行档案。评议情况入档案。评议不及格的,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取消绩效补贴发放资格,同时被列为重点整顿对象,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目前,126名村干部全部接受了群众的德评,取得较好的效果。经过总结分析,发现失分点集中在勤俭节约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及时向干部本人进行了反馈,并监督整改情况,群众的满意度普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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