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提高探究


    摘要:刑事技术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科技支撑,是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提高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有利于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关键词:刑事技术;侦查破案;效能
 
    刑事技术工作是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三大支柱之一,在分析案情、研究作案过程,收集和审查证据,确定犯罪嫌疑人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坚持刑事技术为侦查破案服务,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然而,公安实际部门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领域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和影响了当前刑事侦查打击犯罪的合力。如何提高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现状分析
 
    (一)刑事技术工作软硬件建设问题仍旧突出
 
    群众看公安,关键在破案。刑事技术在公安机关侦查破案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即便如此,刑事技术由于受历史、政策、经济、人才等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在软硬件建设方面仍旧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
 
    1、刑事技术人少质差,工作量大、压力强,待遇低且无发展空间。
 
    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公安队伍中普遍存在着学历偏低,受教育程度不高的现象,大部分没有受过系统、正规的专业培训,而是采取师傅带徒弟的方式,由老技术员培养。这样一来,发展受到局限,难以把高新技术运用到专业上来。据统计,XX省有鉴定权证的技术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全部技术人员的76%,更谈不上是科班出身。在这种情形下,技术人员在侦查破案中还得采取较陈旧,较低层次的手段方法来进行,就使得技术直破率在整个破案率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轻,刑事技术在有些案件的侦破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不少案件因此久侦不破。
 
    其次,工作量大、压力大,勘查忙于应付、质量低。刑事技术劳动强度大,长时间处于精神高度紧张状态,稍一疏漏就会给案件侦破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且由于各类刑事案件的大幅上升趋势,刑事技术人员不但没有得到相应补充,相反经常有受待遇低且无发展空间的影响“成熟一个离开一个”,工作量大,如某区公安分局每位技术员每年平均出现场达140次以上,有时一天出现场达4次。因为人员缺少,所以技术专业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区分,往往痕迹员既要搞现场勘查、提取痕迹物证,还要兼职刑事照相工作,拍照现场、痕迹物证等。由于疲于应对,以致有些刑事技术人员责任心不强,勘查工作马虎、粗糙,该做的不做,到现场转一转,看一看,照几张照片就走。
 
    再次,刑事技术工作责任重、要求高,工作条件艰苦且必须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然而相对公安其它部门无论是经济还是政治待遇都要低,政策上无保障,即使有政策,也很难或很少落实。如普通技术人员,工作再出色,退休能混一个副科级就算上是“祖上积德”了。因而出现技术员外流、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相对下降的局面。
 
    2、刑事技术装备触角延伸不够,现有设备滞后犯罪形势,地方财政投入不足。
 
    就湖南省来说,派出所基本上无专职刑事技术人员,勘查设备有的甚至连一台数码相机都没有。辖区一般案件,有的基本上做个笔录就算完事。刑侦队刑事技术人员只对全县(区)比较大一点的或是离城区近一点的现场进行勘查,无法或是无精力完成全县(区)所有发案现场勘查任务。同时,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各地方财政投入购买先进刑事技术设备的意识薄弱、支持力度低。
 
    3、刑事技术人员专业培训、进修学习不足。由于刑侦队刑事技术人员数量少,案子多,经常连正常的节假日或是休息时间都无法保障,即使有外出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的机会,也无法脱身。此外,各地办案经费有限,即使有经费往往用于招待时,用于外出培训、进修学习却“经费紧张、挤不出”了,没有从制度上予以保障。
 
    4、疑难鉴定送检用时长,侦破服务效能低。由于经济条件、区域条件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各县市均设立所有刑事技术检验鉴定场所,往往是几个县市区或省设立一个检验鉴定中心,且由于司法鉴定制度规定公安内部刑事案件不收费,导致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效能低下,驱利性强,有利或有关系的加班出结果,无利或无关系的,以案多为由拖拉。如某地2009年“6.5”抛尸案,胃内容物送省厅检验,案子半个月破后知道是毒鼠强致死,结果是送检几个月省厅还没结果出来,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可想而知。
 
    5、刑事技术管理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如现场原始材料不齐全,凌乱,物证缺乏管理。很多地方原始材料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在日历纸上等,时间久了,难于寻找,缺少统一规范的原始记录。经常出现很多案件破了,抓到嫌疑人,但却找不到完整的原始材料,案件无法起诉的情况。物证的管理也存在较多问题,如没有专门的物证室,物证随意堆放,不认真保管;痕迹物证的发现、固定、提取、使用、保管、移交等过程无章可循。出现积案破了,抓获了嫌疑人,但物证却找不到了。物证保管不好,直接影响办案质量,影响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的效能。
 
    (二)普通民警现场保护意识薄弱,利用科学技术侦破案件视野不广
 
    普通老百姓现场保护意识薄弱尚可理解,且随着广播电视以及其他媒介的宣传,绝大部分老百姓都已有现场保护意识,可我们还有许多民警,没有这方面的意识,接到群众报案后,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随意翻动触摸、随处乱坐、抽烟喝水污染现场的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妨碍甚至是破坏了技术人员对现场的有效勘查。同时,公安部门许多干警对现场哪些信息可为我们侦查破案服务、怎么服务等科学技术侦破案件知识领域不广,视野不宽,影响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如利用微量物证、生物物证等侦破案件等。
 
    (三)综合运用现场犯罪信息侦破案件力弱
 
    侦查破案的核心就是“证据”,许多与案件相关的物证,是需要靠科学技术手段才能发现、获取和确认的。如痕迹检验以案件现场遗留的各类痕迹为工作对象,可用来解决同一认定的问题,是刑事案件侦查和诉讼中用的最为普遍的狭义犯罪痕迹。在实际公安工作中,许多刑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后,往往仅限于现场勘查寻找、发现、提取、固定常见的典型痕迹物证,而对广义犯罪痕迹中狭义犯罪痕迹以外的那部分痕迹即“非典型痕迹”却不善于发现、分析和运用,对常规痕迹及其它犯罪信息背后的潜在非典型痕迹进行挖掘,对于发掘出来的非典型痕迹,从中找到有价值的非典型痕迹,结合现场常规痕迹及其它犯罪信息,综合分析,合理推断,为我所用。
 
    (四)刑事技术与刑事侦查结合不紧密
 
    现场勘查工作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础,要将现场采集到的信息运用到侦查工作中,为侦查破案服务。有的技术人员不了解侦查工作,只管勘查现场,提取痕迹物证,不管对现场的分析判断,不能及时将现场的信息反馈给侦查员,失去了许多宝贵的破案机会。有的侦查员与技术员缺乏沟通,一味搞调查摸底,形成了侦查与技术脱节的现象,同时侦查员在询、讯问过程中,不能将调查情况与现场情况结合起来,不能辨识被询问人和被讯问人言词真伪,影响案件的侦查。
 
    (五)重技侦轻刑技思想,削弱了刑事技术服务刑事侦查的效能
 
    技侦在公安部门刑侦破案中运用越来越多、越来越广,以致许多侦查员形成了“刑事技术无用,技侦万能,遇案首先想到的是技侦甚至完全倚赖技侦”的局面。技侦从某种角度来说,确实为公安机关大量案件的侦破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案件有很多种和很多类型,目前绝大部分案件的侦破还是离不刑事技术,同时利用技侦侦破的案件基本上都要倚赖刑事技术作为线索和证据的补充,可以说刑事技术是刑事侦查“赖以存在的供货商”,技侦应是刑事技术服务刑事侦查的“有力补充”。
 
    二、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提高途径
 
    刑事技术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科技支撑,是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提高刑事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效能,更有利于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有效构建刑事技术人才引进、培养以及可持续健康发展机制,做到思想上重视、经费上保证,政策上保障、实际上落实。刑事技术服务刑事侦查效能的提高离不开刑事技术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可持续健康发展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公安部门要商同政府其他部门,制定并落实优于其他行业、部门、职位的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可持续健康发展机制,该机制要从政策和制度上保障专业人才政治、经济等福利待遇。如根据发案情况,配备相应充足甚至可稍余数量刑事技术人员;经济待遇上比局里同等条件任何人要好,政治上比同等条件下任何人优先解决职级;保障刑事技术专业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学习的时间、经费等。真正用感情、事业、待遇拴心留人,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技术过硬、工作规范、作风严谨的刑事科学技术队伍。
 
    其次,优化刑事技术中队勘查能力,配齐配强派出所勘查条件。刑事技术中队是各县(区)对发案进行现场勘查主要部门,其专业人员素质的高低、仪器设备的优劣直接决定着该辖区刑事技术服务刑事侦查的效能。公安部门要积极取得党委、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从软、硬件各方面优化刑事技术中队现场勘查的能力。派出所是一般案件最主要的受理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派出所配备必要的勘查设备以及一名以上刑事技术专职人员,使之具有一般案件勘查处理能力
 
    再次,建立规范的刑事技术管理工作机制。管理出效益,管理出成绩,没有管理,刑事技术服务刑事侦查就会大打折扣。要建立规范的刑事技术工作、设备、人员等方面规章制度,制度要可行,要赏罚分明,并抓落实。对外出送检工作,公安内部应从上至下合理进行规范,按案件重特大轻重缓急、检验难易等制定透明规范的检验制度,实行检验时间承诺制,同时放宽疑难案件或急检外送其它鉴定机构鉴定渠道(拓宽鉴定经费来源),公安鉴定中心部门此外还应配备适应犯罪形势的鉴定设备和鉴定人员,对送检部门,应核实送检检材,对无证明力或多余证明力的检材不需送检的,应当取消送检。
 
    最后,加大干警刑事技术知识培训力度,纠正一些错误观念。要加强干警刑事技术业务知识的普及力度,拓宽干警利用刑事技术侦破案件的视野,当前公安机关有很多干警不是公安院校毕业的,对刑事技术知之甚少,对现场信息哪些可以为侦查破案服务以及怎么运用不了解,通过培训,使接触刑事侦查的干警掌握现场保护知识,掌握刑事技术包括哪些方面,有些什么作用以及如何运用为侦查破案服务等等。要提高侦技结合力度,在干警掌握刑事技术知识后,侦查员和技术员在案发后加强沟通和交流,使侦查员能够利用技术员提供的勘查信息为侦查破案服务,技术员能够通过侦查员的反馈,更好的勘查现场,辨别现场有效犯罪信息为侦查破案服务。要纠正“重技侦轻刑技”的片面思想,让刑事技术和技侦成为插向犯罪分子的两把“尖刀”。
 
    参考文献:
 
    1、邓绍秋,谢滨键.论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建设的途径和方法[J].当代教育论坛,2007(1).
    2、周永康.加强刑事科学技术建设.提高打击犯罪能力[EB/OL]. http://www.gov.cn/ldhd/2006-09/26/content_399255.htm.
    3、谢滨键,李中文,王艳.论非典型痕迹及其运用[J].中国公共安全,2010(1).
    4、周永康.在全国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中国刑事警察,2006(5).
    (作者单位:谢滨键,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刑事技术系痕检教研室;王艳,郴州苏仙公安分局矿管大队;李中文,郴州市苏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推荐访问:破案 侦查 效能 探究 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