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供求均衡的角度探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


    摘要:文章试图从供求均衡理论出发,分析我国农村金融结构现状并探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并从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努力改善目前我国金融二元结构格局、积极推广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等角度提出了构建和谐城乡金融体系的时代使命。
 
    关键词: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商业银行
 
    一、我国城乡的金融结构现状——供求不平衡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获得了较快发展,形成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体、多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金融格局。就目前城乡金融机构分布状况或金融服务供给主体方面来看,农村的金融结构只有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资本市场对我国农村融资作用基本为零。
 
    (一)我国农村金融资本匮乏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非农化”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遍及几乎所有的乡镇甚至农村,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与农业农户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断压缩在农村金融领域中的业务量,政府机构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准正规金融组织的定位不准确,客观上确立了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霸主地位。
 
    (二)农业保险日益萎缩,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紧张的状况
 
    从1994年起,我国实行全面税制改革,实行新的财务核算体制,取消了“收益共担,风险共担”的财政兜底政策,商业保险公司出于对自身的经济利益及生存和发展的考虑,对农业保险的结构进行战略调整。至此,农业保险的险种、机构、从业人员及保费收入开始不断萎缩,这与我国近年来保险业呈快速发展的势头形成鲜明对照。农业保险规模和保费收入也逐年下降,农业保险的政策性开始弱化。
 
    (三)农村邮政储蓄分流农村资金
 
    我国的邮政储蓄业务是在1986年国家为了抽紧银根、抑制通货膨胀等目的而重新开办的,它以与其他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相同的利率吸收存款,然后以较高的利率转存人民银行,并不对外发放贷款,邮政储汇局坐收利差收入而没有任何风险。因此,邮政储汇只要增加存款,就有利润。邮政储蓄网点增加很快,其储蓄存款的增长历年均快于农行和信用社及其他银行储蓄存款的增长,而资金却用不到农业和农村,造成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恶化了农村资金的供求矛盾,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不论是从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还是合作性金融的角度,或是只存款不贷款的农村邮政储蓄,我国农村金融的抑制状况都十分严重。同时,农村资金通过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不断向外部流动的规模还在扩大,由此导致当前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矛盾日趋严重。
 
    二、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分析
 
    (一)从产业结构的角度分析原因
 
    产业结构主要是指一国各产业部门之间的组合与构成情况以及它们在社会生产总体中所占的比重。1978-2006年,我国第一产业GDP构成自27.1%下降为14.6%,第二产业GDP构成由48.2%上升到52.2%,上升较慢,第三产业GDP构成由23.7%上各到352%,上升较快;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构成由70.5%下降为49.1%,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构成由17.3%上升为21.6%,上升较慢,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构成由12.2%上升到29.3%,上升非常快。由此可见,我国产业结构状况发展协调。
 
    (二)从城乡基本建设情况角度分析原因
 
    1990-2006年,我国基建投资迅速增长,而农业基础建设投资则徘徊不前,增长非常缓慢,农业基础建设投资与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差额越来越大。随着我国工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服务业也在政府的积极推进下大力发展,而工业、服务业主要集中在城市,农业则集中在远离城市的农村,所以造成的结果是城乡基本建设投资绝对差日益变大。尽管我国农业基础建设投资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但却始终保持在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0.5%-3.5%,而工业、服务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投资的比非常大,城市基本建设投资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远远高于农村基本基础建设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
 
    三、时代使命下构建和谐农村金融体系
 
    (一)倡导发展中小额信贷机构和民间民生贷款机制
 
    第一,积极进行体制创新,为我国农村小企业及家庭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由于体制上的诸多弊端,农民贷款的难度非常大,额度也非常小。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主要是农信社的农户小额信贷。农户小额信贷是指农信社以农户的信誉状况为根据,是对其传统信贷业务和政府推动型小额信贷进行创新的结果。
 
    第二,积极促使农村信用社本位作用回归,推进商业银行在农村的逐步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县乡级机构近年来信贷功能严重萎缩,尤其是信贷方面更是缺少相应的权利。既然这样,可以与让其与总行脱钓,改造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实现“双赢”,既能促进农村中小额信贷的发展,又能卸下国有商业银行的“包袱”。总之,要通过改造和改革来恢复这些机构的信贷功能,为农村中小额信贷服务。同时鼓励发展农村中小型商业金融机构。适当放宽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条件,新设一批民营的、独资的、合伙的、外资的或集体的县域小型商业金融机构,在充分发挥现有商业银行作用的基础上,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中小金融机构适度竞争,满足农村中小额信贷的多样化需求。
 
    (二)优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努力改善目前我国金融二元结构格局
 
    金融二元结构特征突出和城市与农村在金融资本市场的角色严重不对称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制运行中一个主要的结构性矛盾。所以,政府应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应重塑农村金融体系,实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在目标统一下的协调配合和功能互补。
 
    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经济、金融的市场化程度很低,因此,要缓解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融资难问题,不能把城市的金融发展模式简单复制和移植到农村,而必须要把金融资本市场的市场调节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作用,重新正确定位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农村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三)积极推广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发挥政府在金融机构运行中的积极作用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户组织,要求同一社区内社会经济地位相近的贫困人口在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贷款小组,相互帮助选择项目、相互监督项目实施、相互承担还贷责任。银行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发放无抵押的、短期的小额信贷,但要求农户每星期分期还款。自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创立以来,小额信贷受到了当地穷人的热烈欢迎,近六成的借款人和他们的家庭已经脱离了贫穷线。这个模式被迅速推广到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成为一种非常有效的扶贫方式。
 
    此外,我国在改变我国金融二元结构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提升政府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的。融资体系的内在环境就是一个融资市场,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农户贷款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市场失效的原因,这样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来为这个体系提供“公共产品”,建立有效的金融支持体系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参考文献:
 
    1、吴晓灵.以有效农业金融政策促进农业优质快速发展[J].金融与保险, 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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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林毅夫.金融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J].金融与保险, 2004(1).
    4、蔡四平,岳意定.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基于功能视角的研究[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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