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活动与改进机关工作研究

   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基石、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中明确指出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这既是对我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和弘扬,又是对党执政60年来宝贵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渐突出,就农村而言,还有大量的贫困户,存在出行难、就学难、就医难、饮水难等问题,而城市就业压力大,还有不少低保户和困难群众。如何让城乡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关注民生、加强社会保障,成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重要任务。但是,我们部分干部宗旨意识淡薄,缺乏群众感情,存在脱离群众、脱离基层、脱离实际的倾向,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党的执政基础。在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上,熙来书记就曾痛批九种“干部病”,并指出脱离群众是另一个严重问题,有的干部,心思不在群众,对老百姓疾苦视而不见,不屑于跟群众打交道,还有一些干部,长年“走读”,村级干部住乡镇,乡镇干部住县城,区县干部住主城,根子不在基层,这就很难与群众打成一片。为彻底解决这一情况,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改进机关工作,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市委决定,今年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和“大下访”密切联系群众“三项活动”。这既是我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又是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脱贫致富、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重庆的重要载体;更历练干部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改进机关工作的重要途径,充分体现了市委的忧党之心、兴党之责和爱民之情、为民之举。可以说,开展“三项活动”已成为我市乃至全党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深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实践。

开展“三项活动”,改进机关工作,关键是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做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改善民生。

一要体察民情。与人民群众有没有感情,是衡量和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政治上是否坚定成熟的重要标准。革命战争年代,广大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同生死、共患难,建立了鱼水深情。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很多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共同奋斗、克服困难的过程中增进了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无论环境如何变化,我们党的这些好传统、好作风不但不能丢,而且应当进一步发扬光大。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是增进与群众感情的最好办法,也是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的重要途径。党员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与工农群众交朋友,关心基层和群众的困难,了解基层工作中的新情况,这既是做好工作的需要,也是提升自身思想境界的要求。

二要了解民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首先要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要什么。历史经验一再表明,把各项决策和工作建立在了解、顺应、符合群众愿望和要求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无视、偏离、违背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我们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任务,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人民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目标,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不可无视民意、违背民意、挫伤民意。

三要集中民智。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实践,是领导干部的力量源泉。要善于把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凝聚和发挥出来,形成推进工作和事业的强大力量。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许许多多的伟大创造都是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进行决策和推进工作的难度和复杂性逐渐增大。党员干部只有真心实意的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摆正位置、放下架子、甘当群众的学生,善于从人民群众身上汲取前进的力量,善于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更好地克难攻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要珍惜民力。民力,毁之易,聚之难。当前,由于种种原因,不体恤群众、不珍惜民力的事情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应当清醒的认识到,我国正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推进工作和事业的过程中,领导干部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把有限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要改善民生。民生所在,党心所系,政之所行。一是融入深厚感情,坚持万事民为先。在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时刻把民生问题看在眼里,记在心上,重视民心民意,不做表面文章,不为“政绩工程”,使工作决策得民心、顺民意、有实效。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察民情、听民声、想民难、解民忧,言之倾心,行之尽心,把惠民行动落实到工作中。摆正群众利益的位置,爱惜民力,亲民为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涉及群众切身的问题,努力办好群众急需办理的事情。二是健全保障制度,真正发挥出制度的刚性作用。要保持制度的连续性,不要让一项惠民制度因人事的调整而改变,看准了的事就要一抓到底,少变换镜头和焦点,力戒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要维护制度的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并依照法律和政策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阳光操作、规范操作、有情操作,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坚决纠正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尽可能让他们不受损、少受损,甚至能得益。要突出制度的公共服务性,大力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使公共资源配置更多地向群众直接受益方面倾斜,健全公共设施,优化公共服务,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办好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社会公共事业,大力改善涉及教育、医疗、住房、环保、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民生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环境。三是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统一起来,始终坚持为民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注意兼顾好不同社会群体的实际利益,使发展的成果更多地为人民群众带来实惠,并尽力让全体社会成员得以分享。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把发展的目的真正体现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把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放在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协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健康、安全等诸多方面权益,不断拓展“惠民”的内容,提升“惠民”的层次,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最终落实到改善民生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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