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五五普法和十一五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五五”普法工作自2006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地委、行署和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按照“五五”普法和“十一五”时期依法治理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学习教育活动,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为全区财政改革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局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为保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工作的领导。“五五”普法四年多来,我们始终将财政普法纳入财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落实工作措施,保证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局党支部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006年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局领导班子调整后,又及时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预算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学习、宣传等工作,加强了对“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领导。
        (二)认真总结,制定规划。为切实搞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地委、行署和省财政厅“五五”普法精神和要求,局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五五”普法工作。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的基础上,制定了《XX地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XX地区“十一五”时期财政依法治理规划》,明确了“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及组织保障,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有力有序地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健全机构,强化监督。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建立了法制机构,由预算科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并指定一名法律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普法及相关工作。健全了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财政监察制度、专项检查制度以及财政法规执行情况信息反馈制度等。同时,在抓好基本法、专业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新颁布的财政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随时掌握情况,解决出现的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时交流推广,保证了财政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以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为抓手,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要求,我们坚持以丰富学习内容为抓手,以形式多样、注重实效为重点,认真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全区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推动全区财政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丰富学习内容,力求取得实效。根据“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法规。我局始终坚持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突破口,以提高财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为重点,以增强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为根本目的,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机关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学习制度,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等,并结合行署法制办举办的全区依法行政培训班,主要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提高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大力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新颁布的《监督法》、《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学习有关业务法,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还提高了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并围绕我区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有力支持和配合了中心工作的开展。
        三是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时将新颁布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学习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了十七大民主法制建设、《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的法律法规,学习领会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贯彻执行,同时对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是大力宣传《会计法》。开展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参加会计知识大赛,以会计职业道德学习培训为重点,抓好会计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制定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计划。具体学习内容有《会计法》、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职业道德等。采取集中培训和定期培训的方式,组织全区会计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几年来,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达4246人次,按期进行了结业考试,并颁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同时组织参加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青海赛区知识竞赛,并荣获三等奖。通过培训和参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
        五是坚持开展法制宣传月和宣传日活动。五年来,在“12.4”法制宣传日中,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街进行“五五”普法宣传,散发《会计法》、《预算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的实施意见,购买《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信访条例》等12部共4200余册农牧民普法知识读本,送达我局扶贫联点村。同时,为切实做好《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学习宣传,2009年11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注重方式方法,搞好普法教育。我们结合财政工作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采取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落实普法教材。按照省地普法办公室的要求,给全局每个干部职工统一征订了全国财政系统“五五”普法统一读本“财政普法读本”和全国、全省“五五”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围绕行政执法的需要,征订了青海省行政执法用书“行政执法手册”、《青海法制报》等报刊和《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等学习用书,基本保证了学习教育教材,学习教育教材达到人手一册。
        二是注重三个结合。利用每周五学习日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穿其中,集中学习达到11次。要求每个财政干部职工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基本法律知识学习与有关财政工作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律知识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把普法学习引向深入,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地区和全省财政系统的普法学习、考试,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的人员均取得了好成绩。
        三是积极参加征文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在全省财政法制建设有奖征文活动中全区上报稿件24篇,我局获得全省优秀组织奖。其中:1篇征文获得一等奖,2篇征文获得二等奖,3篇征文获得三等奖。同时,在2008年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区共有6782人参加了竞赛活动,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在2009年由省财政厅组织的10个参赛队参加的全省财政法律知识电视竞赛上,我局参赛队荣获二等奖。
        四是加强骨干培训。根据省财政厅的组织安排,我局先后有4名同志参加了两期全省财政系统“五五”普法法制培训班,系统地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税收征管法》及与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集中时间脱产培训学习,使受培训干部职工普遍受到了法律知识教育,不仅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也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2007年10月24日—11月6日邀请省政府法制办、财政厅有关专家对全区344名财政干部进行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依法行政等问题进行了培训,经考核均达到合格,从而使每个干部职工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组织参加了地区举办的领导干部法律任职资格培训班,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并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
        五是分层次开展学习培训。在“五五”普法学习中,我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宪法》和基本法律知识,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执法、守法和护法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做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要求在深入学习的法制理论的同时,重点学习掌握《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保密法》、《国家公务员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和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对业务干部则要求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为实现依法治区的目标,促进依法行政的进度,根据地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监督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四项制度,对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从制度上得到保证。并对财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范围、责任、权限以及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做到财政执法合法、公正、廉洁、高效,保证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在我区顺利实施。
        三、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重点,着力完善依法理财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财政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是财政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为了适应建设法治财政的要求,本着“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的原则,积极建立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坚持“开门办财政、开放办财政”的思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利用XX财政局门户网站,在继续落实好原有公示项目和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制度、政策、预算、项目、办事程序等的公开力度。除涉及国家财政机密的事项外,凡能公开的事项都在门户网站公开,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事务一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建立完善工作规章和制度。结合行风评议工作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制定了《XX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XX地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否定报备制度》、《工作人员失职追究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2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理顺工作秩序,保证了局机关行政管理的规范化运作。
        (三)建立完善财政监管机制。为切实落实省财政关于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机制,财政部门在认真学习和把握政策机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结合XX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促进全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XX地区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方案》、《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与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挂钩管理的意见》、《关于XX地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金融机构招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XX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XX地区关于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乡镇公务车辆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对地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出租实行统一管理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XX地区融资担保体系的意见》等十个体制机制方面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改善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环境,促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增强了慎用权、用好权的理财观念,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四、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着力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近五年来,我们坚持不为普法而普法,而是紧密结合我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理念贯穿于财政日常工作中,贯穿于财政管理的过程中,开创性、有重点地开展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财政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
  (一)广大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得到增强。财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以来,我们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知识丰富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增强了,对财政法制工作更加重视了。我们也深深地认识到财政部门只有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坚持做好依法理财、依法管理和依法监督,才能真正实现法治财政;财政法制工作,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普法是保障、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是重点,必须想办法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财政管理水平就会有突破性进展。
        (二)财政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五五”普法以来,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对各项财政法制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建立完善了细化部门综合预算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预算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融资担保平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效应,建立了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和融资担保机构整合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地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推进预算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房屋出租统一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农村综合改革成果,保证基层政权有效运转,建立了乡镇公务车辆管理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村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XX地区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地区本级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办法(试行)》、《地区本级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地区本级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地区本级机关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地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意见》和《XX地区本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实施意见》等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和意见。这些机制的建立和创新,为进一步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使学法与用法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促进了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在为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法制氛围的同时,较好地发挥了引导改革、规范改革、推动发展、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对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财政支出的不断规范,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起到了促进作用。我们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决策流程,预算编制和重大资金分配等重大决策均由党支部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进行预算会审。坚持以依法理财理念扎实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在财政管理中,强调依法决策,注重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理财,有力地推进了各项财政工作。
        (四)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普法教育,地区财政局近几年来安定团结,工作、生活秩序良好,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家属子女中无刑事、民事案件发生,做到了无违法乱纪、无超计划生育,无赌博活动,无偷盗事故等违法案件的发生,信访工作达到了“四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上访,无信访老户、积案,重大信访问题无漏报、不报现象),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2007年被省文明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2008年被省综治委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先进集体,2009年被国家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五五”普法四年多来,我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得到普遍提高,依法理财的观念已基本形成,法治财政的理念、原则要求与财政改革和具体业务逐步融合,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财政法制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在普法工作中还存在学习教育的深度不够,对“五五”普法期间应学习的各项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偏重于对部门专业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缺乏按季、按月对具体学习教育内容的安排落实;对自学情况检查不够等问题,我们将在学习深度和广度上补好课,进一步提高认识,发挥各方面普法宣传的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理念,进一步将财政法制工作与财政管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财政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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