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和  

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公开承诺和领导点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  

(一)基本要求  

一是注重立足岗位实际和职责任务。要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注重围绕本单位职能任务和党员岗位职责,推动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尤其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完成,开展党组织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党员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的“双承诺”活动。党组织承诺应重点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推动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两个机制”和重点任务完成,创建“五个好”党组织等方面进行承诺。党组织负责人应重点围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如何服务好群众,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等方面带头进行承诺。党员应重点围绕积极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做到“五带头”,在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做出承诺。  

二是注重体现先进性和实效性。公开承诺应着眼于基层党组织创先进、共产党员争优秀、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通过在日常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中的创先争优,不断提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形成示范效应,带动和引领群团等各类组织和行业(领域)创先争优。一方面要防止降低标准,把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另一方面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公开承诺标准过高、不切实际,搞形式主义。  

三是注重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党员要结合发挥自身的能力和特长,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公开承诺。每年向群众承诺一至两件办得到的实事好事,落实为民服务工程。  

四是注重区分行业(领域)和岗位特征。坚持分类开展公开承诺,不同行业党组织和不同岗位党员的承诺事项要依据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的需求体现不同特征,分类提出承诺事项,分别制定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考评标准。  

五是注重分类指导。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要带头承诺,其内容和标准应高于一般党员。对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要区别对待,可以只进行口头承诺。确因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实施承诺的,经党组织同意后可以不参加承诺。  

(二)方法步骤  

公开承诺一般按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分四步走:  

1、调研走访。承诺前,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把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作为承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力求群众认可、组织满意。  

2、提出事项。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初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后提出承诺事项。党员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承诺事项。在职党员从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好带头示范等方面做出承诺。  

3、审核确定。党组织承诺事项需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党员个人承诺事项由所在党支部审核。  

4、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要通过会议、文件、网络、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进行集中公示。同时把公开承诺与领导点评、群众测评、评选表彰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效。  

(三)监督考评  

各区县、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考评,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建立承诺事项台帐,对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党组织和党员要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上一级党组织对兑现承诺成绩突出、党员群众普遍满意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进行表扬鼓励;对承诺落实效果不好、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二、领导点评  

(一)点评的主体和对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对联系点和分管的部门(单位)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党员进行点评。  

原则上领导干部每个月结合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一次点评,点评情况要作记录并整理归档,便于检查考核。  

(二)点评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实事求是给予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  

1、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组织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推动本单位业务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的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兑现公开承诺的情况。三是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制约基层党建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创建“五个好”党组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四是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群众办实事的情况。  

2、对党员的点评,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是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立足本职工作争优秀,特别是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表现情况。二是认真开展公开承诺,切实践行承诺的情况。三是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为民服务的情况。四是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  

(三)点评的方式  

一是集中点评。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会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集中点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利用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等对党员进行集中点评。  

二是现场点评。结合工作调研、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经常性工作,深入到所属基层党组织或联系点,通过上门走访,实地查看,了解活动动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现场点评。  

三是谈话点评。结合谈心谈话活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个别谈话、单独点评。  

联系点领导对联系点的点评,一般采取现场点评的方式进行。党组织书记对党员的点评,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集中点评,也可结合“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远程教育集中播放日、个别谈话等经常性活动进行。  

(四)点评的步骤  

1、汇报情况。点评时,基层党组织、党员要向点评人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和完成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介绍公开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兑现承诺的情况等,结合自身实际对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具体想法及措施。听取汇报前可以通过察看现场、走访群众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  

2、实施点评。点评领导结合实际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点评结束后,及时填写《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记录表》或《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记录表》(见附件)。  

3、整理公开。点评结束后,党支部(党委、党总支)认真整理汇总领导点评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将点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开。  

4、整改落实。对于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认真研究讨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到位后,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点评领导。  

领导点评时,可以邀请部分普通党员、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点评领导要充分结合普通党员、基层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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