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落实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工作措施

检察院落实“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工作措施

    根据内检锡分发<2010>41号关于印发《锡盟检察机关“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落实此项具体措施制定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各项工作措施和具体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
    二、通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着力增强检察人员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危害性及其思想根源的认识问题;着力培养检察人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检察人员执法思想、执法方式、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跃上新水平。
    三、基本原则,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是:
    (一)坚持教育为本,突出重点。按照锡盟检察分院专项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有关文件精神。
    (二)坚持联系实际,体现特色。要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检察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结合西乌旗的实际,查找本院检察人员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检察队伍建设的实际,认真分析研究队伍作风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开展好各项日常教育的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搞好专项教育活动于其他各项工作的有机衔接。
    (四)坚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专项教育活动要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廉洁从检专项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把专项教育活动融入到各项经常性工作和专项活动中,使其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专项教育活动的其他方法步骤和内容等按锡盟检察分院具体文件规定内容执行。

    附:xx旗人民检察院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xx旗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
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党组成员)
成  员:尔(办公室主任)
        (党支部组织委员)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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