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先进事迹材料

开展四大主体活动 推动汉寿政法大发展
2009年以来,政法委党支部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警车专项整治、开展“六个严禁”、“十条禁令”专项治理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汉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政法工作协调发展

一是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解决长期制约政法工作发展的观念问题、思路问题和机制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了机制创新的力度;二是围绕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增强执法为民实效,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制度,推动政法机关协调发展;四是认真解决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适应科学发展和领导组织政法工作能力不强、办法不多,部分党员干部行政效能不高、执法环境不优,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不强、责任意识淡薄、执行力不强、落实不够的问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使广大政法干部素质明显提高。

二、扎实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努力塑造汉寿政法新形象

一是进行述职评议,向群众汇报工作。全面开展述职评议活动,评议采用由乡镇派出所、司法所、驻地基层法庭、交警中队作述职报告,参评人员根据述职报告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派出所、司法所及在本乡镇行使管辖权的基层法庭、交警中队进行投票测评,当场唱票汇总,统票时间安排现场评议的程序进行。评议结果将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开展第二届“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推介政法典型。政法各基层单位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取民主推荐、开门评警等形式,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层层票决的方式,推出了郑学荣等一批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三是开展大走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2009年1月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民警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各二层单位按照中央关于“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总要求,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促进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集中解决一批涉及公安机关的群众信访问题,集中整治一批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集中整改一批损害队伍形象问题。

三、切实抓好各项专项治理活动,解决政法队伍突出问题

一是开展了政法队伍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召开了全体中层骨干以上人员参加的全县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表彰暨政法队伍思想作风整训动员大会,对“十佳政法干警”进行表彰,同时全面部署政法队伍思想作风集中整训工作,重点整顿队伍中普遍存在的“十重十轻”现象。二是开展警车专项整治活动。自市委政法委部署该项工作以来,迅速制定工作方案,下发政法各局院,并与各局院警车管理分管领导签订了《汉寿县政法系统警用车辆及驾驶人包保管理责任状》,明确了责任主体,严格了责任追究。同时还5次组织督察、交警等力量对我县的警用车辆使用、停放等进行暗访督查,发了2期督查通报。三是开展“六个严禁”、“十条禁令”专项治理活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法委及政法部门禁令的几条规定》(汉政法〔2009〕7号),对违反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六个严禁”、《常德市政法队伍联带包创精细化管理办法》及政法各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界定,处罚进行了明确。

四、认真搞好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提高政法队伍素质

为了全面提高政法干部的整体素质,建立提高政法干部素质的长效机制,以多种形式,在政法各部门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造就了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文明的政法干部队伍。一是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与研究新的形势下机关党组织的定位、职能、工作方法和如何把政治工作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等结合起来,增强全局党建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围绕提高服从服务大局的能力、服务基层的能力、沟通协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研究;三是及时总结、推广研究实践成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平安汉寿建设”等中心工作进行了调研,完成了二十四篇调研文章和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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