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各县区农办机构、本办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福建省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10〕67号)和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10]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着重对中央和省市新出台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找准资金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关键环节的整改措施,增强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使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更加阳光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委农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锦华

副组长: 黄金辉、林岐桦

成员:詹淑沂、林文前、王剑雄 、陈锦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锦链兼任。

三、监管项目

重点监管检查2009年以来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根据莆惠管〔2010〕3号)文件要求,市委农办重点监管检查以下七个项目:(1)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农科教结合资金;(3)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4)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经费;(5)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示范村)资金;(6)山海协作发展资金;(7)扶贫开发资金。

四、监管内容

1、政策宣传。是否把中央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范围、条件和补助标准等,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手册、公示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使强农惠农广泛深入民心。

2、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是否有方案,分阶段是否有举措、有总结。

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按有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以及资金使用拨付环节存在的问题和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等。

4、资金发放方式。是否做到公开公示,是否按规定程序发放。

四、方法步骤

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检查工作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等三个阶段进行,从2010年5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安排和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自查自纠(6月中旬—7月15日)。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要按照监管项目和内容,认真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农办举报电话(此处可能涉及隐私号码/数字)。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自查自纠情况于 7 月 14 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县区(管委会)强农惠农资金落实监管检查的具体方案、自查自纠情况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材料。

(二)重点检查(7月16日—8月31日)。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管委会)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应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汇报材料,实地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账册。同时,采取接受群众举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对所检查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强农惠农资金到位和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使用情况。实地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情况,同时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市委农办领导小组于 9 月 10 日前将重点检查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检查内容、组织形式和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并附上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统计表。

(三)总结整改(9月1日—11月30日)。各县区(管委会)根据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制定资金监管的措施和办法,做好建章立制,完善资金监管机制,促进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拨付使用规范运作、安全高效,各县区(管委会)整改情况和监管所取得的成效于11月8日前报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责任考评

为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纠风工作责任制考评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0〕66号)和《关于开展2010年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10]3号)的精神、,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市纠风工作的要求,负责对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进行系统考评

排名,并将考评结果送市纠风办,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一)考评标准

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项目和内容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系统考评,考评结果汇总后报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考评办法

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县区(管委会)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进行考评。具体是: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性质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考评,分值细化为:(1)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分;(2)农科教结合资金10分;(3)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20分;(4)现代农业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经费10分;(5)新农村建设资金10分;(6)山海协作发展资金10分;(7)扶贫开发资金20分等7个小项。以上每个小项都设定为100分分值,在考评中所得分值乘以该项分值即为考评的实际得分(注:个别单位没有以上项目内容的,按其他单位的总平均分分值计分)。而后考评小组对以上七小项所得到的分数进行汇总,得出各县区(管委会)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综合分数,评出综合名次,报XX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农办、湄州岛农林水办、北岸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这项工作。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委农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不力、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市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扣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中共XX市委农办

                        201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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