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研究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是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之一。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权力监督还是非权力监督,民主监督应遵循什么原则,如何评价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严重分歧。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原则和功能是三个有内在逻辑关联又各有侧重的问题。科学定位是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因为定位承载制度设计的价值和制度运行的功能期待;原则对制度运作的走向和功能起着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功能的评价及实效受制于定位的科学性和原则的引导性,但又有自己的独特性。  

本文采用了社会科学中普遍使用的一些方法来研究本文的论题,主要方法有结构功能方法,历史主义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同时,本文立足于浙江民盟浙江省委会的民主监督实践,通过经验研究与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较分析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原则、功能等理论问题的各种分歧观点,澄清认识;总结参政党理论研究的相关有益成果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成功的实践经验,提出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功能、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实效性的对策。  

   

所谓定位,是指在揭示事物本质的内在规定性基础上,对该事物在一定场域中应有的适当地位做出科学和合理的评价,从而确定其应有的适当位置。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进行科学定位,必须明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并且明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放在什么场域中进行评价,在该场域中应该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因而,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离不开系统、结构的分析方法。这方面,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可以为定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提供一个分析框架。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源于生物学中的有机理论,是社会科学中最通行的研究方法之一。1960年,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在《发展中地区的政治》一书首次将结构功能分析方法运用于政治学,此后成为政治领域主要研究和解释方法之一。政治结构分析的基本任务是解释特定的政治现象、反复发生的政治行为模式和这些行为发生于其内的政治系统。结构功能主义所说的结构,是政治系统中相关的政治角色之间固定化关系的形式,亦即政治行为的模式,功能则是政治结构的活动后果或影响。  

研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然的定位,涉及三个系统或结构,一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民主党派与执政党构成的中国政党制度中的应有地位,二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应有地位,三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说,研究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定位,应该考虑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和体系中应该处于什么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应该是什么地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应处于什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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