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经验做法

     2008年以来,XX市着力构建便民、利民、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新机制,为群众提供“一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服务,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575520件,办结571297件,办结率为99.27%,现场办结率达42%,承诺件办理提速率达68%,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达100%。主要做法:

一、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2008年上半年,针对审批事项多、审批环节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态度差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服务最优、诚信最佳的一流发展软环境。2008年10月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召开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明确要求在2010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00%建成运转;2010年6月底前,各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运转。

二、围绕便民利民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抓平台建设,覆盖城乡。投入1000余万元建成3500平方米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并于2009年6月正式运行。各县(市)区在县级成立政务服务中心,乡级成立为民服务中心,村级成立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市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115个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60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代办点100%建成投入运行。二是抓项目进驻,应进必进。市、县两级重点将行政审批职能整合进中心,大多数审批和服务事项在中心办结,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重点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整合进中心,探索建立了全程代办制、流动服务制、预约服务制、上门服务制等便民利民新举措。全市对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市级将482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218项,精简率为54.78%,将2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精简为116项,精简率为48.2%;县级将3177项行政审批项目精简为1513项,精简率为52.38%,将12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精简为656项,精简率为46.58%。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以及申请量较小的行政许可事项外,一律由同级政府审定公告后,全部纳入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三是抓职能整合,授权到位。市、县、乡三级进驻中心的各部门将分散的审批职能整合到一个科室,或是成立集中行使审批职能的科室,代表部门围绕中心窗口开展审批服务工作,保证从接件到取件在中心完成。同时,进驻中心窗口单位都指派1名领导担任窗口首席代表,选派2人以上的窗口AB角工作人员,明确了办理事项的权限和责任。窗口首席代表及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对能当场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对需经部门协商决定等不能在窗口办结的重大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报告窗口首席代表,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联系督办,按照规定时限办结并送达申请人。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启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在本市范围内,与部门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三、围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发挥中心监管职能。市级成立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局,县级成立政务服务中心,乡级成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政府常务副职兼任,并配备了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乡级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级政府1名副职专职担任;村级代办点由村级两委班子负责管理,对代办工作实行考核奖励和定额补助机制。同时,将四级服务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奖惩及人大、政协监督工作。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进驻单位和中心双重管理,其公务员年度考核权交由服务中心管理部门行使。制定以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为重点的各项管理制度,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并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实行“六项制度”,即首问首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并联审批制、限时办结制、实行服务承诺制、收费管理制。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设市级电子监察系统,对咨询、申请、受理、转办、审批、办结、出件、归档等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察,适时进行预警和纠错,实现全过程实时监控。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对进驻中心部门的项目进驻、收费、办理情况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全程监督,并设立专门投诉窗口,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通网上投诉信箱,为提高行政效能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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