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廉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和市委办关于《全面推进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损招标投标管理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就市损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廉政、执法风险防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遏制、减少各类违法案件和监管事故,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确保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安全,促进全市招投标工作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内容和方法步骤  

结合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发生廉政、执法行为的风险点,并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加强廉政、执法风险预警防范工作。  

(一)全面排查风险。认真梳理工作职责,按照“人人参与查找,人人找出风险”的要求,通过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审四个程序,认真查找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易于滋生廉政、执法的风险点,并填写《襄樊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廉政、执法风险点自查表》。  

(二)评估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危害严重程度,将风险点划分为三个等级:对发生频率高、次数多、后果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不良影响)的风险点定为一级风险点;对发生频率较高、次数较多、后果较严重(可能承担党纪、政纪责任或造成较大损失、不良影响)的,以及后果严重但是发生可能性较低的风险点定为二级风险点;对发生频率低、次数少、后果较轻微的风险点定为三级风险点。对各风险点,首先由各科(室)进行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经局党委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从思想道德、体制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认真分析各风险点易于滋生不正之风的诱因,有针对性地找出堵塞漏洞的办法,完善预警防控措施。  

1、编制工作流程。对职能范围内的每一项工作进行梳理,明确每项工作的工作步骤,编制业务流程图。  

2、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工作职责制定预警防控措施。防范措施包括主要工作职责、每项工作中有哪些风险、各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和风险人、对每个风险点的防范措施。                  

3、完善有关制度。对于涉及全局性的风险或由于制度缺陷而产生的风险,着手整改和制定有关制度。围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衡、提高办事效率要求,对原来制度中已不适应的条款进行修订,对原来没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制定,力争使制度日趋完善。          

(四)加强监控管理。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一级风险点,由局党委重点监控。二级风险点由局分管领导、单位领导班子监控。三级风险点由科室负责监控。监控措施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通过与风险点工作人员定期谈话,加强思想纪律教育,主动消除、降低隐患。中期监控措施,主要是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自查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情况、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后期处置措施,对发现的线索或苗头性问题,通过警示提醒、诫免谈话、责令整改和组织处理等手段,防止进一步发展。对已造成违法违纪违规的事实,及时进行处理,起到惩治和警戒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风险点,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风险预警防范管理,确保廉政、执法预警防范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抓好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简报、信息、网页等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廉政、执法预警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本单位腐廉政、执法预警防范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成效。  

(三)落实责任。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长期性任务,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形成领导班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型,打造出内外监督、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信息沟通与情况通报工作,对日常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恰当的途径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突出重点。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全面推行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着力解决涉及招投标人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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