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10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政法委2010年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发〔2010〕20号)精神,如期完成司法局2010年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为关键,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着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全面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优良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实施民本民生工程,推进和谐XX建设。

(二)加强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解决人民群众“三最”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社会矛盾排查,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快发展行业性、区域性、专门性人民调解组织,制定和完善与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矛盾纠纷调解制度,实行矛盾纠纷解决工作责任制,加大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及行政调解力度。

(四)全面加强信访工作。不断拓宽信访渠道,抓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访件的查处和积案化解工作。

(五)加强案件调解。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体制、机制上最大限度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六)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预警工作的规定。加强对基层司法行政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七)加强基层维稳工作的开展。各司法所要积极配合综治办、维稳办、信访办、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等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大平台,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疑难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八)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与管理。1、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提升管控水平和教育矫治质量。2、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

(九)加大政法队伍的执法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大培训”、“大轮训”工作,扎实做好少数民族政法干部的招录培养工作。

(十)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确保司法行政干警熟练掌握应对各种情况的方法,做到既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十一)认真落实执法公开要求。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执法公开定期检查制度和投诉、督查机制,确保当事人和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落到实处。

(十二)建立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十三)建立健全执法考评机制。2010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实现执法业绩档案管理,把执法考评结果与司法行政干警的表彰奖励挂钩,增强执法考评的实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司法局成立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侯恒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曼碧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汉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继明  副局长

成  员:潘炳荣  局党组成员、公律科长

        邹忠伟  办公室主任

        黄伟刚  基层科负责人

        郑宝明  公证处主任

        李智荣  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邹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基层科、宣传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司法局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所、科室、处、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所、科室、处、中心要把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为今年宣传工作的一个重点进行宣传,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大力宣传报道本部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典型经验,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积极支持和投身综合改革,为顺利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综改绩效。各所、科室、处、中心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综改工作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各部门间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完成司法局的综改任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县司法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综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汇报并督促进行整改。各所、科室、处、中心要根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责任分解,制定具体的改革目标、措施、进度、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每半年向县司法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县司法局将对各所、科室、处、中心综改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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