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卫生监督所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开展

 11月29日 ,汉台区卫生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编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原汉台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医疗机构监管办公室)、汉台区母婴监督办公室所属医疗机构监管职能统一交由汉台区卫生监督所执行,原汉台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医疗机构监管办公室)予以撤消,组建汉台区农村医疗合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按职能进行分流,综合监督执法体制日趋完善。  

汉台区卫生监督所自成立之日起,主要负担《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工作,面对卫生监督体制的不断完善,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机构、母婴保健等卫生监督工作的综合监督执法势在必行,本次监督职能的合并能够彻底解决医疗卫生执法多头执法现象,有利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也解决了主体责任不落实,综合监督执法力度薄弱等矛盾。卫生监督职能的移交和合并,理顺了卫生监督体制,加大了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必将在以后的卫生监督工作中发挥应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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