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6篇)

篇一: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政治监督调研总结汇报】

  政治监督调研总结汇报

  近日,*县纪委监委对履行政治监督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一)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督理念还需再转变。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以案件论英雄”的思维,不注重日常监督,不注重“*形态”抓早抓小;

  有的认为政治监督过于宽泛,成绩不易量化、不好评价,思想上不太重视。二是监督能力还需再提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要求还有差距。如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只熟悉党纪条规,习惯从政治、纪律的角度思考,但对如何从法律层面开展工作,缺少思路方法。三是监督力量还需再聚合。在日常监督中,虽然重视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c监督四个全覆盖,但是监督力量的联动性、协同性还不强,衔接还不够顺畅。

  (二)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县委巡c反馈情况来看,一是县直单位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缺失、贯彻落实中央等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等。二是村居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在: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等。三是乡镇政治偏差主要表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建工作弱化、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四风”问题治理不彻底等。

  二、粗浅建议

  (一)针对监督主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坚持以*思想wz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首要任务,加强对联系单位和乡镇遵守六大纪律、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等监督检查。坚持深化“三转”,改变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错误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提升监督能力。深入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快干部队伍深度融合,提高执纪和执法水平。加快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建设,融合各类监督信息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日常监督。健全内控机制,规范监督手段,细化工作流程,严格约束执纪监督行为。三是凝聚监督合力。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c监督工作力量,加强衔接配合,实行信息共享,提高日常监督效率。综合运用巡c成果、问题线索移交、督促整改落实、以案促改等工作,集中研判“森林”状况。着力提升监察监督全覆盖能力,建立动态监督机制,推动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

  (二)针对监督对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抓住党w(党组)主体责任、党w(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逐级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依规依

  纪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三是加大巡c整改回访。针对巡c反馈的政治偏差,适时开展巡c整改回访,提高巡c整改效果。四是坚决破除形*主义、官*主义顽疾。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五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通过走访调研、参加领导班子会议、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述责述廉等,及时提醒督促各被监督单位持续深入抓好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

篇二: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监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为jiāndū,基本意思是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按照省纪委监委将深入部分市县对政治监督的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县认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集中摸底调研,现将基本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政治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解决途径

  政治监督是指监督公共权力正当范围内行使职权,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惩治腐败。加强政治监督,对纪检干部自身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不仅要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更要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以担当诠释忠诚,用行动兑现承诺,确保本质要好、本事要有、本身要净。

  政治监督的重点是要坚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着力督促各单位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形成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时刻提醒党员干部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

  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政治监督存在的问题:一是觉得政治监督工作无从下手。纪委的监督工作即为政治监督,但大都是具体到违纪违法具体行为的监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意识缺失等方面感觉没有抓手,没有有效的途径进行监督。甚至停留在开会强调政治纪律,但对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方面是否到位没有一个量的标准,难以监督。

  二是对政治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

  二、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

  深化三转思想共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主要领导习惯于把纪

  委当成党委的工作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是纪委的事,导致纪委监督责任错位、党委主体责任缺位。有的职能部门还是指望靠纪委牵头推动工作,或出于担心管不了、怕担责等动机,不愿履行责任,致使有的工作在纪委退出后,出现监管空档。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存在怕得罪人、怕难出成绩、怕影响晋升等思想顾虑,片面理解有为才有位,存在不想转、不愿转、不会转的问题。

  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在当前以治标为主、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执

  纪监督作用日益彰显,但纪委执纪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七大监督的协调联动还不够,对权力制约监督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还未形成,从某种程度上讲,纪委由反腐败的组织协调者变为事实上的主力军。纪委在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中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还不够,存在靠人情、靠关系、靠个人魅力来协调的问题,与反腐败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动办案等方面的办案协作机制还不顺畅,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资源优势、工作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履行职责方式方法不适应。对下级纪委领导、督导和指导不够,有的地方和单位难以把握上级意图和要求,在工作中进退两难。有的干部在退出一线监督后感觉工作失去了抓手,难以及时发现问题,难以启动执纪问责程序。有的抓作风建设满足于抓工作纪律等浅层问题,对于人财物管理、收送礼金、说情风等深层次问题触及不多。运

  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不够,查办案件工作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实体轻程序、重突破轻规范等问题,有的习惯于深挖细查、滴水不漏,追求查办大案要案,抓早抓小不够,导致

  病树发展为烂树。

  系统队伍建设不到位。纪检系统事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纪检力量尤其缺乏,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常年

  高强度、高负荷、高风险开展工作,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较大。另外,纪检干部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复合型人才稀缺,不能完全适应查办案件专业化的需要。

  三、对策建议

  厘清纪委职责,找准工作定位。在加强督导、传导压力上再加力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是否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试金石,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推动落实责任在全覆盖、抓具体、抓细化上下功夫,实行条块式分责、动态式传导、差异式考核、连带式追责。督促落实两个责任清单任务,加强常态化的督导检查,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分层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闭环效应。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考核序位化的思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中突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加强痕迹化管理。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一案双查,增强落

  实责任的刚性约束。

  在查办案件、严肃执纪上再加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在继续严肃查处工程领域等重点领域案件的同时,力求在扶贫资金专项管理等案件

  查办上取得突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要健全办案流程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提高查办案件规范化水平,保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反腐败组织协调,完善执纪执法部门问题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机制,形成合力。

  在巩固拓展、抓常抓长上再加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巩固教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和落实,持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人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坚决把目前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将以前工作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根除

  四风问题病原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在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上再加力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把手规范用权。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落实三资管理、乡财区管、村务公开、票据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切实防控村官廉政风险。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建立廉政谈话、廉政约谈、诫勉谈话分级分类管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扎实开

  展党纪条规教育,充分利用纪委网站和公众号加强宣传工作,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在发现问题、问责追责上再加力度,有效发挥纪

  检监察再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视化、能公开、易考核。采取重点巡查、交叉检查、信访筛查、部门联查、舆情倒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中的问题,推动执纪监督由

  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及时问责和查处。

  在健全机制、激发活力上再加力度,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改进完善机构人员整合融合,最大程度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完善干部信息平台和后备干部队伍库。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拓展训练,加强实岗锻炼,增强履职能力。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强化实绩导向。构建优质高效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科学运用《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监督执纪工作流程,切实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为全面回顾总结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科学谋划

  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通过召开协调会、座谈会,深入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回顾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全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发展思路、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举措。

  十二五期间及2015年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县各级组织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锐意创新,狠抓落实,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把握关键环节,夯实了两个责任。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印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了切合工作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上率下、逐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全面夯实了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黄陵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督查检查相结合,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相结合,与

  民主测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相结合,使考核更具全面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严格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单位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

  注重廉政教育,推进了源头治腐。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举办清廉中国清风龙乡廉政文化作品展、兴廉政之风,树浩然正气演讲比赛和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30余场次。发放《四风之害》、《贪路无归》、《失德之害》等警示教育光盘240余套。先后组织各级党员干部460余人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洁从政与预防职务犯罪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共有353名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农村层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接受了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重要岗位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建立廉政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共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5次,累计2.5万余条。编发《纪检监察简报》182期,在市级以上媒体登载纪检监察信息稿件2076条,向市纪委分别上报调研、网评文章155、114篇。二是加强源头防腐。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县1200余名科级以上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56个部门及乡镇领导进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管理不规范资金23987万元。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83次,涉及金额8188.14万元,节约951.4万元。三是注重

  制度创新。形成《党风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聘请和管理暂行办法》、《干部作风监督举报制度》、《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制度。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党政机关干部作风纪律八条禁令》等制度。创新三述形式,按照年初承诺、平时践诺、半年和年终述诺及评诺四个环节,先后组织28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电视和大会三述。

  深化作风建设,密切了党群关系。一是八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治理,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重点围绕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点,开展明查暗访34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6件,警示训诫41人,党政纪处分14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重点整治工作不实、履职不力,态度冷硬、办事拖拉、效能不高等问题。开展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对干部守岗履职、工作作风、考勤考核,以及上班时间打游戏、赌博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冷横硬、吃拿卡要、中梗阻、滥用自由裁量权、粗暴执法等现象。三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力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和清理情况进行了督查。认真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使全县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一是严明政治纪律。以开展学党章、严党纪、干实处、走前列学习实践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为契机,突出抓好对学习、执行、维护《党章》、《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级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二是全程跟踪督查。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每年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等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成立三问工作组进驻涉及的项目。对黄帝文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17个重点项目实施挂牌保护,保障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开展吃空饷、空中飞人、土地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活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清退和解聘30人,县财政追回多领取的工资和津补贴55.6万余元。每年安排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以及教育卫生系统收费、药品三统一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监察。

  保持高压态势,遏制了腐败蔓延。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台账管理。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制定《县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

  宽案源渠道。二是狠抓案件查办。201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7件,初核了结181件,立案221件,结案221件,党政纪处分221人,挽回经济损失12.25万元。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县纪委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案情,分管领导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对无故延期或过期不结的乡镇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了工作水平。一是厘清职责。按照中省市纪委三转要求,县纪委监察局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监督检查室、问责问廉问效办公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原干部室更名为干部监督室。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01个精简至9个,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执纪监督问责上。二是注重教育。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工作汇报制,由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及县纪委各科室主任轮流辅导,先后就党的法规政策、纪检监察相关业务知识等进行专题培训辅导。先后组织、选派160余人次参加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强化管理。县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委局工作规则》、《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践行市纪委提出的四个一律要求。对1名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了调整。定期举办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

  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第二部分: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狠抓工作落实,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监督方式。变配合检查为履职督查,将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从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检查,转移到加大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及各级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开展了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环境整治工作。二是注重廉政教育,营造廉洁氛围。于元旦、春节双节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个一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基层负责人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文化乡村行文艺巡演等活动。向全县各级下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合订本650册。三是突出节点监督,促进作风好转。针对工作纪律、公款吃喝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抓住重要节假日期间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10余次,查处违反工作纪律领导干部73人,党政纪处分7人,警示训诫52人,约谈提醒14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件,党政纪处分1人,辞退1人。四是狠抓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7件,初核了结52件,立案75件,结案75件,党纪处分67人,政纪处分26人,双重处分4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24人,农村干部48人,收缴涉案资金18.73万元。五是严格追究问责,推进工作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

  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7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对30名存在问题的个人、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年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工作中正面、负面典型总结不及时,典型案例教育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各镇纪委、派出纪工委对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四是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还不够合理,人员编制不足,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特别缺乏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业务骨干。

  政治监督调研报告

  党的以来,中央纪委着眼于反腐倡廉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守住主业不发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为了做好今年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我县就党风政风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意见与建议

  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相结合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党政正职对述廉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关联不

  重视,认识不够。开展党政正职述廉评议重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履行党风廉政责任主体的有关情况,是近年来纪委加强对一把手监督采取的创新性措施,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是常规性工作,通常结合进行,考核结果关系到党政正职和所在单位的利益,因此,部分党政正职对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考核十分看重,对述廉评议认识不到位,认为述廉只要自身廉洁就不会有问题,主要将自身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向组织报告,却忽略汇报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部分党政正职的述廉报告内容空洞,导致述廉与责任制考核关联不大,使述廉评议没有实质性内容可以评议,难以从中发现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力度不够。

  2.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结果在责任制考核中运用不够。

  我县的述廉评议工作方案规定,述廉情况和评议结果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由于每年只是在少数单位和部门之间开展述廉评议,而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县各单位进行,涉及单位、内容较多,为了考核的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只将廉政评议结作为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参考,而没有纳入责任制考核分值。

  3.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后续整改落实追踪力度不大,长效机制欠缺。一是注重整改承诺,跟踪整改不到位。述廉对象和考核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公开承诺整改时限、措施等,但评

  议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放松了对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和检查,导致出现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等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治标不注重治本。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考核组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但放松了对问题产生的原因由点到面进行分析,该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要全面开展整治,缺乏治本性的思考和处理。三是责任追究乏力。对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涉及到单位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组只注重对单位违纪违规行为的整改,而很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单位党政正职或是领导班子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存在惩处力度较轻的问题。

  意见和建议

  1.在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和工作环节上下工夫,增加党政正职述廉评议工作环节。往常各级纪委都是将党政正职述廉评议作为日常监督的手段和方式,没有将评议环节纳入责任制考核当中来。从述廉内容和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上看,两者之间可以整合同步进行,这样既加强了监督,又可以为考核提供重要的依据。介于党政正职参与述廉评议的人数较少,我们可以探索建立党政正职定期述廉评议制度,变年终一次性考核为日常考核,扩大党政正职述廉评议的参与度,并建立台账,评议结果作为年终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同时,为了强化监督效果,我们可以建立网上评议与面对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述廉评议。其次,我们也可以借鉴湖南经视电视问政栏目组的经验,在市、县电视台开创电视问廉栏目,这样不仅拓宽了参与述廉评议范围,又实行了全方位监督,促使党政正职要实事求是的述,参评人员也可

  以真枪真刀地评,达到述廉评议的预期目的。

  2.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严要求,落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和长效监督机制。一是要汇总梳理。每次述廉评议和责任制考核结束后,要及时对评议和考核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对整改意见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将情况向县委书面报告,同时形成正式整改意见,交各单位进行整改。二是落实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县纪委,然后按照整改方案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三是整改回访。整改时限过后,县纪委要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回访群众,群众不满意,要指导督促各单位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县纪委要指导并督促各单位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等方面入手,建章立制,达到治本的目的。

  3.在述廉评议结果和考核结果运用上要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常新。一是述廉述责评议结果必须运用好,好与坏不能同样对待,一定要有区别、有说法。二是要将述廉评议结果要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分值,加大述廉评议结果的运用,不能运用在纸面上和制度中,要有做法,并将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通报。比如述廉评议结果是基本称职的,否定其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资格;是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等。三是要将述廉评议的结果,作为县委评价、考核和使用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通过述廉评议结果运用,让党政正职从自身和单位利益出发,重视述廉评议工作,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党委会成员自律意识不强。当前极少数党委会成员理想信念缺失、价值观错位、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发生腐败行为,他们不愿意也不敢受纪委监督,甚至有部分人想法设法规避纪委的监督。

  二是同级纪委难于监督、不敢监督。一是同级纪委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使纪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难于监督同级党委。二是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作为业务指导部门,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不敢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对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监督,造成了端了人家的碗,难以监管的局面。

  三是监督制度不健全。《中国共产党党章》虽明文规定了纪委要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但是,具体行使纪检监察权的制度规定并未形成完善的体制,使得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乏力。其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方法以及监督程序等均没有具体明确规定,使得纪委行使监督职权缺乏制度上的保障。

  四是部分纪检干部没有全力监督,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兼职纪检干部人员有限,没有精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上存在理念不新、措施不力、能力不

  足、效果不佳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工作的职责不明、方法不对,越位、错位、缺位、失位现象严重。加之有些新进入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本身业务能力不强,执纪办案能力偏弱,以致在监督上没法做到有的放矢,不善于抓住重点。

  五是监督举报查处难到位。在纪委所查处贪腐案件中,很少出现纪委及派出机构主动检举揭发的案件,除了以上论述的现有体制下的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外,还有很多案件是监督中发现问题进行举报而得不到有效查处的。例如,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前纪检委书记刘继全,他举报原汉台分局公安局长汪广赋的问题,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写给上级的举报信,居然原件返回到他自己手中。2010年,他在网上公开实名举报,汪广赋才被免职。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的建议

  1.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要经常从党纪法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业教育和警示教育四个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会成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廉洁自律意识,积极主动地接受纪委监督,警示党委会成员把握权力边界、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对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的垂直管理。实行垂直管理后,同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二者之间为监督和被监督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就可以独立行使监督监察职责。下级纪委及派驻机构的财政经费、工资待遇由上级纪委和派出机构统一筹划,这样纪检监察人员在行使纪检监察权利的时候,不再有所顾虑,从而达

  到监管到位、查处问题到位的效果。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制度。一是用制度明确同级党委必须接受纪委或纪检监察组织的各项事项及其范围,使得同级党委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时也保证纪委或纪检监察行使职权合情合理合法。二是用制度明确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方式方法、监督检查的程序,保证纪委或纪检机关独立行使监督职权,恰当行使监督职权,用明确的法规和制度来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职责。

  4.增强案件查办工作的独立性。纪委查办贪腐案件,必须报同级党委同意并向上级纪委汇报的规定是一种新的突破,使得纪委查办案件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减少了同级党委的约束性,增强了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案件查办及审理过程中,同级党委带来的压力也值得深思。笔者认为,在案件查办工作过程中,只接受上级纪委的业务领导,以保证案件查办的独立性,避免受同级党委的牵制,从而使案件查办效果得到落实。

  5.培养业务能力强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一是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要针对纪委对同级党委会监督工作中不好监督、不便监督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增强纪委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监督意识。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经常举办机关内部业务培训和外派学习,提高纪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做好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量大面广,人少事多,难以实现全方位监督到位。当前,党的相关法规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内容、范围、重点、方式、程序等,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三转后,主要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承担党风政风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但在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配备的人员较少,力量薄弱,要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全覆盖难度非常大,如何解决监督工作到位不缺位与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我们理清思路,创新方式加以解决。

  二是如何把握转职能与失职,如何处理好监督到位与简政放权的关系?近些年,在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特别是强化问责的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按照转职能的要求,应当从原来参与的一些具体事务中退出来,专职实施监督。但如何退出,哪些具体事务不再参与,退出后怎么实施全程监督,退出后怎样监督才能真正有效?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造成监督缺失而失职,但参与过多又与转职能的要求是否相冲突?是否会与简政放权的要求相违背?

  三是监督工作的高要求与监督专业知识匮乏之间的矛盾。监督的具体事项有不少的事项,需要具备一定的与监督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才能对该事项进行有效监督。否则,在监督过程中进行分析判断、查找漏洞就不一定准确,从而给有效、高效实施监督带来一定影响。如对建设项目招投标、国在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事项进行监督,就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对其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审核。

  四是先行一步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在纠风治乱消化腐败存量时,上级统一部署了不少清理整治项目,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力度和标准把握不同步的现象,有的县市进展得快,清理得彻底一些,有的进展稍慢,整治标准放宽一点,这样或多或少造成各县市不平衡,在推进中增加一些阻力。尤其是各县市根据自身实际确定的自选清理整治项目,由于其他县市很可能没有同步进行,因而在实施过程中也会有一些人因互相比较,看到别的县市没有进行这项清理整治而产生抵触情绪,增加了清理整治工作难度。

  意见和建议

  一要理清思路,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党风政风监督工作量大面广,在实际工作我们要理清思路,准确定位,主要是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对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抓总。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实施监督工作的情况进行再监督,把监督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下去,形成有力支撑。即使是牵头抓总的各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也要根据职责职能的归属,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让责任主体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二要创新方式,做到监督工作全覆盖。要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就要做到监督全覆盖。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工作繁重,人手不够,我们可以让纪检监察室作为抓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者,实行分片联系制度,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一定数量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从而掌握全面情况。这样,就把全县监督工作横

  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全覆盖。

  三要认真梳理,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没有终点,需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但每一个阶段、每一个时间节点都会有不同的重心,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才能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今年,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重点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实施重大事项专项监督方面下功夫。同时,我县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人事领域专项清理、重点项目指挥部清理、受刑事追究的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落实情况清理和国家公职人员涉毒问题清理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四要加强学习,提高监督履职能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监督工作涉及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增强创新监督方式、把握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关键部门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时效性、科学性、监督的精准度。建议开展对监督知识特别是对重大事项如何监督进行系统培训,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社保基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事项。

篇三: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政治监督清单化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调研报告

  1.背景介绍

  政治监督是现代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各级党组织、群众以及其他各方面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随着我国政治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政治监督的范围和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和改进。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治监督工作,近年来,我国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积极探索政治监督清单化、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路径,逐步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和制度,提高政治监督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2.政治监督清单化的意义

  政治监督清单化是对政治监督工作进行规划和总结的重要手段。它既可以规范政治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可以为政治监督提供明确的目标和指向,使政治监督更加系统化和科学化。

  3.政治监督清单化的实践

  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政治监督清单化的探索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果。例如,浙江省纪委依托“政治监督清单”,对全省党员干部开展了“三个清单”清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

  湖南省委在试点推行“清单式”问责机制,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范围和具体要求,促进了政治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4.政治监督具体化的意义

  政治监督具体化是政治监督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它要求政治监督不能停留在表面上,而是要深入到实际行动中,关注工作具体内容,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5.政治监督具体化的实践

  政治监督具体化的实践需要有实际的工作体现。例如,广东省纪委在政治监督工作中强调问题导向,重点抓好实事求是、勇于担当、率先垂范等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调研成果转化、专项督查、贪官线索挖掘等工作,有效推进了政治监督效果的显著提升。江苏省检察机关创新政治监督手段,加强政治监督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效推动了科学决策和改进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开展。

  6.政治监督精准化的意义

  政治监督精准化是政治监督工作的重要特点之一。它重点强调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深入到工作实际中,找准目标,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强的监督建议和意见。

  7.政治监督精准化的实践

  政治监督精准化的实践需要有完整的体系建立。例如,北京市纪委依托信息系统建立“红盾网”平台,集成多种数据资源,加强对不同领域的监督,确保了政治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上海市政府积极

  探索政治监督的“大数据”运用,融合了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多种信息资源,提高了政治监督的覆盖面和针对性。

  8.政治监督常态化的意义

  政治监督常态化是政治监督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它是指政治监督工作要长期坚持,不间断地开展,常态化成为一种习惯和制度。

  9.政治监督常态化的实践

  政治监督常态化的实践需要有长期的坚持和深化。例如,山东省纪委将“学习强国”作为长期的制度化学习平台,有效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确立了政治监督的常态化制度。河北省委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四长一短”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确保了政治监督工作的常态化落实。

  10.结语

  政治监督清单化、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政治监督工作的四个关键点,是推进现代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希望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能够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治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同时,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共同构建新时代良好的政治监督制度体系。

篇四: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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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调研检查的通知》要求,中共遵义市委高度重视,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调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中央关于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通知》要求进行了自查。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5月9日至13日,内江市检察机关组织督察组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严督细察相结合、督察通报相结合、整改再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市院机关和5个基层院深入开展督察。

  一是明察暗访相结合,避免督察走形式。为了避免督察被应付、督察走样,真正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执行纪律规定禁令方面的真实情况,掌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督察组采取明暗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督察,对市院机关进行了突击督察,对威远县院、市中区院进行了现场督察,对东兴区院、隆昌县院、资中县院进行了走访暗查。

  二是严督细察相结合,避免督察搞样子。针对重点内容,督察组将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执行纪律规定禁令情况细列为会议情况、工作措施、资料反映、效果呈现、干警访谈、社会评价、督察观感、经验总结、问题提示等具体评查项目,避免督察被异化成纸上资料的堆砌和单一的口头汇报、介绍。从督察结果看,此次被督察的院资料均很齐备,但干警访谈、群众评价、督察观感明显存在差异,督察组发现了如落实行动迅速但效果不彰、执行纪律规定禁令方式单一、工作经验不多等实际问题。

  三是督察问责相结合,避免结果顾面子。督察活动结束后,内江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委员会旋即对督察结果进行了通报,针对各院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执行纪律规定禁令情况列出了在规范司法行为、开展百日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检务公开、纪律规定禁令执行等五个方面存在的12个具体问题,并将督察结果通报案件管理办公室,作为半年工作考评和年度绩效目标考评依据。

  四是整改再督相结合,避免整改搞突击。本次督察将20XX年开展的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执行纪律规定禁令情况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列为重要内容。从督察结果看,上年度发现的问题均基本整改完成,措施有针对性、操作性,效果较好,但工作经验总结不充分。本次督察对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不能只注重眼前问题,要更加注重对问题的根源分析;不能高运动式的突击整改,要更加注重措施、机制的预见性、指导性和有效性;不能只专注于问题整改本身,要注重对工作经验、工作成效的总结提炼,发掘亮点,力争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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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2.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3.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4.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2.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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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自治区纪委20XX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XX年7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20XX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4月底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20XX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1.交叉检查。自治区纪委组织14个市纪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交叉检查活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各市、县纪委参照自治区纪委做法组织开展本地区交叉检查,除上述重点检查内容外,要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督促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督促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各市、县纪委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检查活动。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20XX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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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上一级党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其中设区市和区直部门(单位)、中直驻桂各部门(副厅级以上单位,含自治区国企、高校、中央驻桂企业等)经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签字后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区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自治区纪委各派驻(出)机构要督促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部门)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回头看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集中力量、限定时间、快查快结,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四风问题,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发挥持续震慑作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

篇五: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关于做精做细政治监督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政治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政治监督着眼于监督权力行使情况,支持人民群众的监督力量,保障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实现。因此,怎样做好政治监督,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监督制度完善,政治监督体系健全

  监督制度完善是政治监督的基础。各级政府要完善监督制度,构建体系完备的政治监督机制。同时,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二、明确监督目标,加强监督实效

  政治监督实施过程中,应明确监督对象和监督目标,着力查处各种侵害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同时,加强对政治监督的评估,检查监督效果,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其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监督深入开展

  政治监督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公众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政治监督深入开展的关键。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公众参与的渠道,提供更多的信息和资源,鼓励公众投入政治监督的工作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四、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效率

  政治监督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所以要加强监督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发挥监督机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力量。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效益,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综上所述,政治监督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公众参与,强化监督能力建设等方面来保障监督体系的完善和实效。只有不断加强政治监督工作,才能有效减少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篇六:政治监督调研报告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报告

  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报告篇【一】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局具体部署,我分局按照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以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16项内容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空话、套话明显减少;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遵守各项纪律,不设小金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分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为税不廉、公款吃喝、纵酒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主要负责人做出《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等报告,并签订《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书》等承诺书,分局没有违反禁酒令和无故迟到、旷工现象等政治、组织、财经、工作纪律等情况。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

  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

  4.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四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四风情况,科学分析四风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

  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

  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4.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中,结合业务优化,完善和增强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风险防控(包括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风险核查)以及痕迹管理功能的情况:分局把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层面的监控管理作为履行内控机制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按法定流程监督,重点抓好一线应对人员的风险防范。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点,对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5.监督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把职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的情况:分局作为最基层单位,没有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

  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报告篇【二】

  区属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区委主要领导的要求,现将今年上半年全区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干部带头的情况

  (一)强化和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区委高度重视两个责任落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部署新要求,先后召开了区委常委会议、全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讲话,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全区67个部门、单位签订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与下一级党组织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24个牵头单位和51个协办单位,进一步健全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推进工作落实。深化党风党纪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部署开展党内两部新法规的学习,组织全区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德廉和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意识。

  (二)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健全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的制度,注重增强调研实效,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做到重大决策、重大民生项目不调研不决策,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领导干部包案带案下访、信访联席协调会议等制度。今年上半年,区级领导干部公开接访122人次,接待群众来访76批380人次;带案下访16批次39人案件。区直部门、各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399批1296人次。严格落实《历下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

  定》,区委常委、副区长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搞调研、察民情、接地气。今年上半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次数达390次,总天数达239天。

  (三)领导干部带头清理违规扩建住房、多占公有住房、清理违规配车、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等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统筹兼顾原则,进一步做好全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目前,全区党政机关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和领导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关于领导干部住房问题,我区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及时开展工作,确保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全区不存在违规配车现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待遇,落实秘书配备管理政策,我区区级干部均未配备专职秘书。

  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系列配套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一)规范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历下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无接待清单或接待清单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规范调研活动的通知》,区级层面带头精简会议,大幅提高了会议效率。

  (二)严控因公出国(境)方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及国内学习考察活动的通知》,对因公出国(境)及国内学习考察活动做出进一步的规范,明确要求除参与上级党委、政府组织的因公出国(境)活动外,原则上1人2年内因公出国(境)不得超过1次;严禁一次性出访3个以上国家等,有效防止了因公出国(境)方面的铺张浪费。

  (三)推进公车改革方面。全市车改工作培训会召开后,我区迅速启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了《历下区区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召开全区车改动员部署会议,严肃车改工作纪律,保障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同时,制定出台党政机关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和区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保障办法,加强留用车辆管理,确保严格按照车辆用途规范使用。

  (四)严格预算约束,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方面。按照勤俭节约、有保有压、科学精细的原则,严把预算执行关,除事关全区社会发展大局和重点民生保障的增支因素外,原则上不再追加各预算单位的日常业务经费。对各单位一般性支出统一按5%比例压减,将节约下来的资金全部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领域。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健全预算执行约束机制,设立支出进度台账,严格按照预算额度和审批权限安排支出,严禁越权调整、改变用途及突击花钱。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各单位公务支出除财政直接支付或银行转账外,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进一步强化了对预算单位现金支出管理。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形成公开招投标、网上竞价、网上超市等采购方式的整体推进和规范运行。加大审计力度,严格控制各部门、街道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了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公务支出的管理,从源头上对控制机关运行经费进行了规范。

  三、解决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情况

  (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收红包等方面。一方面,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

  行,向社会公布区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和部门责任清单,减少行政权力事项216项,从源头挤压吃拿卡要、违规收费和收红包等现象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大力整治庸懒散软腐败行为,在18个对外服务大厅设立效能投诉信箱,及时受理67811234专线电话、12345热线投诉,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违规收费和收红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受理投诉2件,反馈及时率100%。

  (二)清理违规使用公款支付或垫付个人应缴物业费方面。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布置彻底排查,分别于4月份、6月份组织全区92家单位进行两次自查自纠,对2家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立即进行督促整改。

  (三)整改住房建购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方面。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建购职工住房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审计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具体抓好工作整改落实。针对7家单位存在的问题,逐个研究、分类施策,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区委督查室每天调度情况,督促工作进展,促进了工作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监督的情况

  (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治四风。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及时下发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向全区副处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600余条,营造良好廉政氛围。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上半年共开展明察暗访5次。

  (二)严格执纪问责,大力整治庸懒散软腐败行为。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不定期抽查相

  结合的方式,对无故空岗、迟到早退及庸懒散等行为进行集中检查和暗访,查处问题43件,通报6次。强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对全区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工作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街道和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测评排名靠后所属基层站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21人次,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定期组织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主动听取群众对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对照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立查立改立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和目标,建立台账,按照线索重要程度和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处置、销号管理,推动各级党委两个责任意识更加坚定,警醒党员领导干部知规矩、守纪律、明底线。

  (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今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集中清理违法犯罪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到党政纪处分问题。不断完善信访监督体系,认真梳理信、访、网、电四个渠道,采取集中梳理与日常梳理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一个信访举报件都反复推敲,认真琢磨,力争做到一个线索不漏。

  尽管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若干规定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办事拖拉、工作效率低问题;个别单位仍存在懒政、怠政现象;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们将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坚

  持惩处与教育并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全区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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