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6篇)

篇一: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农村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普法工作是维护农村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普法宣传覆盖面不足。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集中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很少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因此,普法宣传应该更广泛地覆盖到农村地区,扩大宣传范围。

  其次,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目前的普法宣传主要以传统的宣传方式为主,如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册等。但是,这些传统方式在今天已经不太能够满足人们对信息获取的需求。因此,普法宣传应该多样化,采用多种形式,如宣传视频、微信公众号等。

  除此之外,农村普法工作还存在着法律知识普及不足、法律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建立农村普法机构、设置普法服务站等,以加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存在不少问题,但只要采取正确的对策,就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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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农村度普法的工作计划

  【篇一】

  一、工作目标

  经过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建立宪法和法律的地位,充足发挥法

  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样利益和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创立人人尊法、守纪、护法的优秀社会氛

  围;进一步推动社会各项事务依法例范、依法管理,不停提高本队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展开有关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员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点;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对于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路线和

  政策,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养现代员工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一致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增强对员工基本权益的学习宣传,增强法律眼古人人同等的观点;深入展开以“学法律、讲权益、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指引员工依法履行权

  利、依法执行义务,形成恪守纪律、崇尚法律、依法做事的社会风俗。

  (二)深入展开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有关法律法例的宣传教育。环绕规范市场经济次序,联合整顿关系民生和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等要点领域的经济违纪现象,展开有关法律法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

  极倡议契约自由、公正竞争、诚实信誉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学习宣传有关科技、教育方面的法律法例,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全社

  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促使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提高全社会尊敬劳动,尊敬知识,尊敬人材,尊敬创立的意识,促使形成自主

  创新的优秀社会气氛。

  (三)深入展开与安全建设密切有关的法律法例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守纪、护法的观点,指引员工依法解决各样矛盾纠葛,依法1/4农村度普法的工作计划

  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联合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防控系统建设和依法打击各样违纪犯法活动展开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犯法;增强对保护员工生命、财富、健康、劳动、受教育等权益以及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例的宣传教育。

  (四)深入展开有关资源节俭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法律法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增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源与循环经济、环境与生态保护方面法律法例的宣传力度,指引全社会建立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观点,努力提高全社会爱惜环境、保护资源的意识。

  三、基本门路

  (一)环绕重要节点展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做好“”全12/4农村度普法的工作计划

  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展开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妇女维权周”、“”花费者权益保护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有计划、有组织地展开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创立学法用法的气氛。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众文化生活相联合

  的深度和广度,鼓舞、支持、指引民众性法制文化活动;踊跃探究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联合的新门路。

  (二)成立健全分工负责、协分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踊跃探究成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体制。

  (三)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专兼职相联合的法制

  宣传教育队伍。展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增强专职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调整充分法制宣传讲

  师团的成员,充足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引领作用

  ;鼎力增强法制

  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成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材资源库,踊跃鼓舞

  法律职业者和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充足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篇二】

  1、鼎力宣传和教育全体村民学习好宪法,努力提高村民对宪法的认识,进而人人建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复兴中华的总章程

  一是要试一试各样有效的方法和方式组织好村民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精神植根于民心,使之全村形成崇尚宪法,恪守保护宪法优秀气氛。二是要针对全村的发展局势,着力于普法宣传教育村民学习有关的法律、法例、恪守宪法例定的生产生活亲密有关法律法例,支持服务国家要点项目建设。三是要宽泛展开保护社会和睦稳固促使社会公正、正义、的法律法例,教育村民确实提高守纪依法的自觉性,为建立社会主义新乡村及和睦社会确立法制基础法制环境。

  2、增强国家要点内容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

  整年重视和增强村民的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启迪和提高村民建立权益义务观点,指引村民依法履行权益,自觉执行法律义务,努力在全村形成自觉学法守纪的优秀气氛。一要着力于综治安全建想法律法例的学习宣传教育,让村民对综治三率的提高,二要着力于九

  法一例的宣传教育,让村民清醒法律的尊严,帮助村民侧重平时生产、生活与工作学习等方面保持重视和自觉守纪,凡事不涉及违纪。三要

  着力宽泛宣传妇女、小孩未成年人保护法,着力于家庭和睦,邻居友善社会和睦。

  3、深入展开抓好要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整年的要点对象法制教育工作是:①抓好增强村级组织班子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确实把村级班子队伍成为“六五”普法工作的先学23/4农村度普法的工作计划

  对象和骨干力量。②抓好增强村级普法工作网络的指导学习教育,增强其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促使其带头学、用、守、护法。③要着眼于增强妇女和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要侧重于妇女、小孩、未成年人的心理着力于情、法、理、以及以法释案辅以的方式深入普法教育,努力修建妇女、小孩、未成年人违纪犯法防备系统。④要增强村内经济实体和个体经济经营户有关,文明经营、文明经商法律法例的传达宣传教育,提高其守纪意识。⑤要宽泛展开各项民众性直面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指引村民依法参加村民自治和村社会管理掌握保护自己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葛提高法律知识。

  4、持续突出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

  今年的普法工作要环绕着以下方面着力抓好:①要鼎力展开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充足发挥法制娱乐活动功能,踊跃应用和支持各样

  娱乐性策划法制题材节目的流传活动,着力提高法制教育的感染力;②要充足发挥法制宣传媒体阵地作用,依靠村民法校为平台,环绕“六五”普法例划的要求组织展开创立法制教育基地;③要拓展各自然村或文明片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配套设备作用踊跃展开乡风创五小及

  各种社会文明精神文明类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④要侧重于各个节庆日和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三主力于以村民文明规则,村规民约,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中心价值观等的宣传与教育活动。

  5、着力于国家安全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宣传与法治实践相和睦整年要坚持以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内容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作为创立定埠文明村相和睦,重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

  践与道德实践,努力吧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教育贯串于法制与法治实践中,指引村民坚固建立仔细践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并在全村社会中形成公民知荣辱,守纪规,树和睦形成文明风俗。34/4

篇三: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五五普法中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五五普法中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在“四五”普法即将结束,“五五”普法即将展开之际,本人在对我市农村的法制教育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后认为:加强农村普法是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下面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谈几点看法。

  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现状

  (一)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普法部门开展的“法律五进”活动,其中“法进农村”工作的支撑点和辐射面就是广大农民群众。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不少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治、经济等各个层面的矛盾日益增多,广大农民迫切需要熟悉有关民事、经济等各种法律法规,这为普法宣传提供了良好的需求氛围。如涉农自诉案件逐年增加。有关资料表明,以农民为权利主体的自诉案件占整个民事案件的40-50%左右,并呈逐年上升趋势;“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占整个行政诉讼案件的20%左右。过去在农村普遍存在的“骂街”、群斗群殴事件大大减少,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化解,上访案件通过说服教育和行政、法律等手段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这些现象充分表明,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

  (二)农村普法教育呈现出新特点。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偏低在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另外,现在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很多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老幼妇孺在家留守的现象,因此人员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在家的农民群众不仅接受法制教育的能力低,而且很难做到学以致用,而外出务工的人员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

  (三)农村普法工作存在的不足。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农村,特别是“老少边穷”等偏远地区,农民居住分散、消息闭塞,经济较为落后,给普法宣传带来了一定困难,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取得明显效果。同时,一些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实用教育”,只想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却很少宣传。并且宣传手段滞后,教育针对性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此外,农民在宅基地、土地纠纷、民事赔偿、签定务工合同等方面需要得到法律支持,然而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所必须注意的问题。

  农村普法教育存在的困难和促进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思考

  农村普法工作存在诸多困难,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是封建传统观念的负面影响。农村在推进民主法制实践中,遇到了旧势力的阻碍和所谓“民主、民意”的干扰。如在实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少数村民凭借宗教势力,恶意贿选和找借口干扰选举的现象,充分说明了普法教育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其次,处于普法教育工作一线的同志普遍感到,现今的农村普法工作难做,“领导不重视,活动难开展,说了没人听,听了没人信,信了没有做,做了不情愿”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农村的基层领导借口经济工作,对普法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为普法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再次,普法工作队伍力量不强,装备差的问题比较突出,不能满足普法宣传的需要。另外,执法不公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

  要做好新时期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我认为:

  (一)农村普法应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市场经济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决农民群众“有理赢不了官司”的问题;加强与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与消费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击制假、售假的法律法规,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和途径。

  (二)农村普法教育应实现两个转变。一是从偏重传播法律知识向重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转变。要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加强农民群众的权利义务观念上,即从维护农民权利的角度进行普法教育,促使他们增强法律意识,把学法看成是生存的需要、生活的必要和护身的法宝。二是从阶段性普法教育向经常性普法教育转变。对与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新法律法规,要坚持颁布一个普及一个;对阶段性普法教育中成功的经验、方法,要在经常性普法教育中继续运用并不断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法律服务机构,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要及时进行回答,并提供完善的法律服务。

  (三)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首先要正确处理好宣传与落实的关系。普法的关键在于落实,落实的责任在于法律工作者、宣传者。乡镇干部处于农村工作的最基层,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学法、守法上作表率、当模范,做到依法行政,这是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关键因素。乡镇政府每一项行政规划、措施,每个行政内容都要严格依法办事,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行政措施是否正确,合不合法,有没有损害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服,也才会自觉学法、守法,达到普法的要求和目的。其次要正确处理一般教育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内容上要有重点;在手段、方式上要有创新;在时间、人员上要有保证。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标准、不同的手段,开展好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工作。特别是普法实践要重点突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和焦点问题法律知识的普及和落实,让人民群众通过普法教育,学到方便实用的法律知识;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加强跟踪问效,实施全方位监控,确保普法效果;要突出重点时段、传统节日和长假日等时机的宣传教育,打好预防针,防范于未然。再次要正确处理好专门抓与综合抓的关系。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明确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实现宣传教育队伍专业化。还要结合日常工作,把普法教育融人到经济社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工作中普法,在宣传中普法,实现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有机协调统一,从而真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性机制。

  (四)发挥工作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划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用作用,使普法教育做到“四动”:一是发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全员参与,营造声势,形成氛围。二是带动。充分利用阵地、载体、设施和长期积累下来的工作经验,尽可能地调动各层次、各部门的积极性并认真做好总结归纳和推广普及工作。三是联动。要善借外力,整合资源,协调联动,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推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有效地推动各个方面的工作。要抓住领导这个龙头,多想办法,多出点子,当好参谋,积极主动地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工作开展。

篇四: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农村地区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从“一五”普法到今年开始的“五五”普法,xx县经过十几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民主自治、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很大提高。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目前,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农村普法的现状与难题

  1.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观念,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依法治理求长远社会效益的治本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教育工作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分量大大减少了,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个别乡镇、村的领导把普法和“减负”对立起来,认为组织农民学法就要求农民购买普法教材、参加考试,是增加农民负担,忽视

  了普法对依法治村、依法“减负”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普法教育原有“三无”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所谓“三无”是指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也就是说,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即使有的设有普法办也是虚设,其教育手段要根据实际条件来确定,宣传经费要临时筹集。从我县农村整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小,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突出。大多数乡镇、村还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教育手段和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普法教育还存在“四难”的问题。一是人员难集中。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xx常年有20万农民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普法对象比较难以集中。二是时间难安排。农民的时间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是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因而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因此,如何把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使之深入浅出进行宣传,显得十分必要。四是效果

  难体现。由于农村普法存在认识上不足,人员、时间难以集中安排,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加上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条文难以理解掌握等诸多原因,因此尽管各级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农村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4.普法工作基本保障有待进一步落实。一些乡镇、村普法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乡镇的普法工作目前主要由乡镇司法所或综治办承担着。乡镇司法所只有一至二个司法助理员,而且司法所的人员一年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仅靠一两名司法助理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普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普法经费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考核监督力度不够,也造成了农村开展普法工作的季节性、主动性不强。

  二、农村普法难的原因和症结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农村普法工作存在以上“难”的现象,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长期以来人治思想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知之甚少。许多农村干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阻碍了普法工作深入发展。

  2、学法用法脱节、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而是觉得学法没用,不是对学法没兴趣,而是对法律没信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有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些农民说:“法律虽好,但执行起来,就往往走样。法律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叫我们农民咋相信?学了法有什么用?”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损害它和国家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就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农村普法已取得成果也难以巩固。

  3、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方法,影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村的普法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没有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普法。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些地方只满足与放广播,搞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另外,由于一些普法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普起法来难以作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等等,这些原因都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

  4.农村人口素质和环境条件较差,制约了农村普法效果的提高,由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农民文化素质低,农村组织松散等,给农村普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从

  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文化水平较以前虽然有一定的提高,但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大比例,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成效的提高。

  三、在“五五”普法过程中解决农村普法难点的对策建议

  一是组织法律培训,主导普法。坚持面授为主,是开展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农村普法,也必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每年要集中进行一次3至5天的法律培训;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农户(居民)户主的培训,每季度要组织一次。通过法律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培训,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是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普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这个前提下,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开展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党建、奔小康”、“创平安社区、平安村组”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普法的目的。

  三是抓住学校教育,辐射普法。开展农村普法,由于农民居住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低,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各级各类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数多,人员集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专业教师。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要把普法内容组织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

  四是开展多种活动,烘托普法。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农村地区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篇五: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第一篇:抓好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是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实践活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以及快要结束的“四五”普法,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农村普法是全民普法的一个重要方面。经过近二十年的实践有了很大进展,但是效果不太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个认识问题,一个方法问题。本文就怎样才能抓好农村普法,从认识、方法、效果三个方面谈点看法。

  一、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化普法认识

  搞好农村普法工作,首先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认识。

  第一,深入农村普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需要。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在农村实行的一系列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极大成功,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社会的等方面的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民的文化素质还很低,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与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不相适应,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差更远。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一个基本要求是全体公民应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学法、懂法、守法成为整个社会的时尚,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开展普法教育,就是要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把法律交给全体公民。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仍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从根本上说,没有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就没有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农村的许多地方,特别是偏远山区,在一定意义上走了过场。这就要求我们在“四五”普法中,一定要把农村普法拿在手中,克服困难,做好工作。

  第二,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新旧体制转换时期。在社会大变革中,由于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由于新旧体制转换出现的摩擦,必然会产生矛盾和纠纷。就农村来说,近几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规范。但是由于宣传普及不够,农村还存在许多问题: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侵占集体资财等等,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农民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有的无故拖欠甚至拒交数量不大的税费。有的邻里之间经常发生争田、争水、争山林、争宅基地等矛盾。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妥善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要靠教育,靠法治。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使干部群众都依法办事,依法理顺农村各种关系,使干部在依法管理中为农民热情服务,使农民在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农村社会进一步安定和稳定。

  第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是加强新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的需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特征。《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农民居住分散,生活自由散漫,文化生活贫乏,思想观念僵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整个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特别是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地方,封建迷信思想、宗族房头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有所抬头,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在

  建设,重在宣传,重在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既是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有助于其它教育内容和效果的增强。我们深入开展农村普法,一方面在学法的基础上,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完善村规民约,把村级财物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实行依法治村;另一方面依法打击取缔破坏、影响社会精神文明的活动,净化社会风气,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条件。这也是我们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

  二、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优化普法方法

  农村普法应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农民尤其是山区农民居住分散,文化素质低,生产季节性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基于这种情况,现阶段开展农村普法应当坚持以下四种方法:

  (一)组织法律培训,主导普法。坚持面授为主,是开展普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要求。农村普法,也必须这样。在实际工作中,要分级负责,层层抓好法律培训,充分发挥法律培训在普法中的主导作用。一是乡、镇要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每年要集中进行一次3至5天的法律培训;二是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抓好农户(居民)户主的培训,第季度要组织一次。通过法律培训,重点抓好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的培训,实现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二)利用农村工作,渗透普法。普法是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农村普法也必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这个前提下,要充分利用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开展普法,把普法与农村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党建、奔小康”、“治安模范小区创建”、“争创十星级文明农户”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渗透到农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贯穿这些工作的全过程。“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使干部群众受到多方面的教育,达到普法的目的。

  (三)抓住学校教育,辐射普法。开展农村普法,由于农民居住分散,不易组织,文化素质低,集中起来学法确有困难。而各级各类学校,却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学生来自四面八方,人数多,人员集

  中,有固定的学习场所,有专业教师。要利用学校这一有利条件,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中小学校,要把普法内容组织编写成易懂易记的顺口溜、三字经、打油诗,由教师组织学生学习,培养“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背诵给父母和他人听,使家长和学生都受到普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就能覆盖一个村。这样,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促进农村普法。

  (四)开展多种活动,烘托普法。普法教育是一项社会宣传、社会教育工作,没有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是很难开展的。因此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促进农村普法。一方面,要针对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农民爱好热闹的特点,广泛组织开展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赋予普法一个有效的载体,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题或专栏节目,加大普法的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另一方面,要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一些有群众广泛参与的活动,不断掀起一个个普法高潮,烘托出一个浓厚、强烈的普法气氛。

  三、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效果

  农村普法必须办实事、重实效。农村最大的实效,就是要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因此,必须围绕农村社会的稳定,强化普法的具体效果。目前,农村普法效果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一是增强权利义务观念。通过普法教育,全面宣传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使干部群众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明确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只讲义务不讲权利。二是培养依法办事的习惯。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懂法、守法,遇事想问题要想到法,解决问题要依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要合法,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三是规范依法治村行为。普法教育的目的,是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村活动,是普法工作的深入和发展,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过去几年的实践来看,由于农村普法工

  作不深入,有些地方的依法治村工作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和作用,使依法治村变成了一句口号。因此要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依法治村行为。在实际工作中,就是要学“大法”立“小规”,在全面学法的基础上,按照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依法治村的规定和制度,把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在内的村级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村,为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篇:如何抓好普法工作

  要抓好

  “六五”普法工作

  尤其要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要明确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科技的创新等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依法治国、强国富民、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需求也更为迫切。为此,只有让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达到了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了严格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能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规划要求,各项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我们的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和带头人,以此来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各级基层的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各个单位的议事日程及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规划当中。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只是公检法司行政部门的事,各行政管理部门、各企事业、经营单位都要上上下下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一个“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人人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在现今的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仍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究其根源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缺少严格的、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因此,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我国现已经过了长达20多年的全民普法宣传教育,但不可否认,现如今仍有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不强,“违法乱纪”“以权代法”、“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的现象,仍有群众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存在着不懂法、不学法、不知法的“法盲”的现象,加上一些普法方式与执法环节相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造成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够很好地得到维护和保障,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积极性,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高低。

  因此,在“五五”普法工作中,一是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列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二是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评制度。三是为保障基层单位普法工作能够落实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络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或责任人各负责一个联络点,定期到联络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普法工作,督监落实联络点抓好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各地区、部门单位的普法宣传、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其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评,凡不予重视或不按要求开展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把普法工作与本综合评比挂钩,奖罚分明。只有这样从上到下高度重视、制度完善、落实到位、人人参与、齐抓共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三、突出普法教育的重点,制定完善普法宣传内容

  普法宣传活动主要目就是为人民大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因此,普法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细致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的关注点,他们主要在想些什么、思考些什么、关注些什么、需要些什么等,要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有“点”有“面”相互结合。

  一是要看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如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不定期的集中组织举办普法培训学习班,重点进述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自觉性以及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普法教育在具体实施执行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大众包括广大农民朋友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和做好“法律六进”及“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各种场地会所、农村集贸市场、乡村大院等,对广大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而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则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宣传教员,结合青少年成长的心理、生理变化需求等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意识和习惯。

  二是要选准普法教育的内容,突出相互间的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大众的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广大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来深入进行宣传,抓出成效,起到效果。我国14亿人口中,农民人口占有9亿。近年来,为了减轻我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负担,国家已取消了农业税,而且在义务教育、社保养老等方面还给予了一定的补助减免,广大的农民群众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但随之而来产生的涉及土地、房屋、资源、权益等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政府部门上访的人数、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的稳定。针对这种情况,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讲解《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让农村广大的老百姓知道和了解到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认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普法内容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措施到位

  随着当今社会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要积极努力的探索创新普法宣传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拓展普法宣传的新思路,创新普法宣传手段,灵活掌握和运用多种普法宣传新形式、新方法,完善充实普法内容,以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目的性。

  一是各方各部门从上到下都要对普法宣传工作高度重视起来。如在每年年初,本单位部门要力争做到层层动员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全员共同参与普法宣传,从思想上提高大家对普法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还可利用普法培训班,组织大家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一系列指示精神,部署当年的普法各项工作,广泛宣传“五五”普法的重大意义。

  二是抽出一定的时间、集中人员开展

  “送法到万家”各项活动,同时还可利用普法宣传节日如“3?15”维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开展各种类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三是通过板报、橱窗、宣传栏、标语等以往惯用有效手段,同时也可采取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普法文艺演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即增强法律知识,又感受到了法律威严,养成守法的习惯和品格。

  四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如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传媒”等,基本上实现

  “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栏目、网上有页、田野路段有标语、墙上有板报、院落有橱窗、“12?4”等宣传日有声势”,从而形成了一个法制宣传环境浓厚的大氛围。实践证明,把传统的宣传方法与利用现代媒体宣传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可以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需要,而且有效地提升了法制宣传的层次和覆盖。

  五是坚持长期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发放普法资料、现场调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结合典型事例进行现场、现身法制宣传、法律咨询,营造法制氛围,提高宣传效果。

  六是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本部门、本单位的文明建设创建工作之中,特别是要与学习生活及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扎实有效,真正达到普法宣传的目的和效果。

  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注意事项

  一要建好司法队伍。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队伍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关键,是基础,是支撑;要配强班子,抓好干部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辩证思维和业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和生机。二要有所作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服务要向基层、弱势群体和农村农民工延伸服务;着力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为全市社会稳定服务,为基层百姓服务;要服务于“六路”、“六库”和全市的大产业建设;着力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抓好、抓细、抓实全市每年在外120万名务工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三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上级部门支持和社会各界支持,积极探索“六五”普法新形势和新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区域合作,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覆盖面,让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群众。

  第三篇:如何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如何抓好六五普法工作

  w1lovez14级

  被浏览53次2012.12.05Icyless采纳率:53%4级2012.12.05方法

  (一)按照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要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加快立法步伐。近期,要积极做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配套立法工作,将成熟的改革决策上升为法律,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争取早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

  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土资源法律体系框架。要抓好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立法前期研究,做好立法储备。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在立法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等方面,加强对下级立法的指导工作,有立法权的地方,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为国家立法创造经验。

  (二)按照科学、民主、法制的要求,建立新型的依法决策制度

  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大问题实行民主决策,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建立重大政策出台前的听证制度,每一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都要最广泛地听取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听取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改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规

  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建立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建立必要的专家咨询制度,重大决策出台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行性的评估和论证。

  (三)按照公平、公正、效率、便民的要求,建立现代行政程序

  依法行政的主要标志,就是形成一套体现公平、公正、效率、便民原则的现代行政程序。要以便民为宗旨,简化程序,规定时限,建立高效、快捷的行政运转程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坚持文件办理与受理分开,实行窗口式办文,以单独对外的收发文室为窗口受理审批业务,受理人

  和办理人相分开,封闭办公,集中对外。建立办事时限制度,根据每类业务工作的内容和程序,科学地设定工作流程,确定工作时限,并对各类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内部会审制度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必须强化权力的内部制约机制,对法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内部会审。继续推行土地利用规划审批、用地报批和土地估价确认、资产处置的内部会审制度,开展对矿业权的审批、发证和农用地开发立项、资金申请及减免等重大事项的内部会审,将审批

  事项涉及的内容进行分解,由内设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分工,对涉及本部门职责的内容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本部门审查的业务内容的合法性负责。进一步完善会审制度,明确会审的范围、责任等。在实行会审制度的基础上,对竞争性的项目,应规定具体的评审

  标准,公开竞争,引入社会评审机制。同时,要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五)按照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制度

  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必须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公开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事项。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便于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政府的政务信息,如建设用地批准信息、登记信息、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信息、矿业权设立、变动及评估信息等,定期公开披露。对于涉及公民、法人具体财产权利的信息,可以公开查询。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技含量,逐步运用高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国家及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设立触摸屏公开查询系统,市、县国土资源

  管理部门也要建立公开查询、定期披露制度。

  (六)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探索资源性资产市场配置的新方式

  能否公正、合理地分配公共资源,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对公共资源的分配方式进行改革,逐步实现由行政配置为主到市场配置为主的转变,必须采用行政审批的,要引入公平竞争的机制。继续推进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凡经营性房地产

  用地一律以招标、拍卖方式供地。进一步完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逐步扩大范围,规范程序,保证公平。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国推广。

  (七)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建立行政责任考核、追究制度

  行政机关正确执行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要建立、健全行政责任制度,以职位为单元,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形成完整的责任制度体系,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机关内的每个岗位,落实到人,并相应实施考核、监督、奖惩等。逐步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作为和消极

  不作为造成重大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健全重大违法案件的听证制度,以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八)按照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建立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机制

  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对权力行使进行监督的机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投诉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不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行政行为可以投诉,由国土

  资源管理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的专门机构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总结实行特邀全国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制度的经验,建立行

  风评议员社会监督员等制度。要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要建立“领导接访日”制度。文章

  (一)法在我心中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话时时响起:要遵纪守法!从我有记忆起,爸爸妈妈就在我心里播下了“法”的种子:他们整天跟我说“君君,要遵纪守法!”过马路时,他们告诉我,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闯红灯;和小朋友一起玩时,他们告诉我不能欺负小朋友,要和小朋友互相谦让,一起玩。在街上看见警察,他们还会吓唬我:君君,要是你做了坏事,警察叔叔会把你抓起来的!末了还加上一句:你千万不要做坏事啊!那时,我只隐约地知道不能做坏事,但是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做坏事。及至上学,法在我心里慢慢生根了。上学后,教育我遵纪守法的人多了,那就是学校的教师们。和爸爸妈妈一样,老师也整天告诉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怎样遵守规章制度。不同的是,老师不仅告诉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而且学校还请来了很多叔叔阿姨给我们讲违法乱纪的危害,用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我们要遵纪守法。在他们的教育下,看到那些活生生的例子,我知道了:做坏事不仅仅是要被警察抓起来这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做了坏事会给别人也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会影响别人的生活,也会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走向深渊。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也在慢慢长大。在电视报道上,在报刊杂志上,甚至就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看到了,也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应该从小做起,我们应该从小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如果触犯了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法律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个人正常自由地生活而制定的,法律约束的就是争强好霸的人的不当的会影响别人生活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我们从小不学会约束自己,争强好胜,就很容易会触犯法律了。到那时可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法在我心里扎根了。将来我们还要走上社会。那时法更重要。我们更应该时刻提醒自己遵纪守法,让法的警钟声时刻在我们耳边响起。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文章

  (二)“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

  “五五”普法已接近尾声,“六五”普法即将开始。在新形式下,能否能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进程,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有一部适应社会形势需要的普法规划,下面,就“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谈谈看法。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机制。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全民工作,涉及面广。因此建立一个具有指挥全局的权威的领导机制,是实现普法目标向更高层次迈进的关键所在。前些年,通过各级普法机构的努力,基本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工作机构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较为突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形成更加科学的、统一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与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合署办公,但应作为常设机构设置,配备一名同级副职为专职副主任和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并单独列编。二是要强化刚性保障机制。我国已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这一基本治国方略载入宪法,有些地方也尝试立法。但仅限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则很少涉及,致使法制建设工作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甚至出现用传统行政手段抓法制建设的现象。因此,国家应尽快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立法,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其组织、机构、职能、责任、义务等,应确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权威地位。“六五”普法期间,还要进一步健全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度,考试考核制度,监督制度,评比奖励制度,并用法律法规加以确定,以规范和约束依法治理工作。三是要强化考核评估保障机制。“六五”普法规划要在量化考核上下功夫,建立一种权威性的长效评估机制,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工作标准,定期检查验收,公开评比结果,普法主管部门每年应根据工作安排,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评议。对连续两年取得考核优秀等级的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单位挂牌整改,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或由普法主管部门建议同级党委,政府予以免职。要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考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核等制度。规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不合格,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级。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考试考核两年未达到合格以上

  等次的,不得提拔重用。在提升职务或跨区、跨行业转任新职务时,还必须在任前接受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暂缓任命并进行补考。两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以任命或不再提请任命,以督促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重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四是要强化监督激励保障机制。检查监督是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包括立法监督、习法监督,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机制。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查处的违法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限其改正,以保证普法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要通过建立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各种奖项之中,广泛表彰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等方面的先进集体(个人)。尤其注重对从事普法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逐步改变五年表彰一次的惯例。同时对习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勇于揭发者也要予以表彰奖励,以弘扬正气。五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普法队伍建设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障。但是,就目前队伍建设壮况来看,仍是一个薄弱环节。拿我县来说专职普法人员2人(编制在司法局),基层单位多数是兼职人员,这根本不能满足日常普法工作需要。“六五”普法期间,一方面可以通过单独列编的形式,彻底解决普法人员不足,不专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制新闻队伍,法制文艺宣传队伍,法制宣传队伍“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中坚作用。同时加强执法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决清除那些违法建纪人员,促进执法状况的全面改善,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六是要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目前,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普法经费数额不足,不能到位,不能专款专用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六五”普法期间,可借鉴科普法和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大普法经费投入的做法,由习法行政、财政部门研究出台具体的保障办法,明确提出建

  立依法治理最低经费保障机制。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适用增加。同时,要加强硬件建设。对普法必用的东西,微机、摄像机等基本设施。七是要强化理论研究保障机制。加强普法依法治理论研究,可以为加快普法依法治理立法和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理论支撑。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环境条件等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理论研究跟不上形势需要,无异于自断前程。因此,在“六五”普法期间,要动员一切有志于普法工作的人士特别是基层普法工作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一套科学指导普法依法治理伟大实践的理论体系,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希望你能采纳!O(∩_∩)O谢谢!--!

  第四篇:关于深化农村普法工作的思考

  从“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杜桥镇农村经过十多年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民主自治、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逐步加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很大提高。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随着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目前,农村普法工作的现状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深入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农村普法的现状与难题

  1、普法教育的权威性、重要性认识不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越来越看重物质利益和经济效益,并以此作为看问题、办事情、论成败的惯用标准,崇尚“时间就是金钱”之类观念,对那些费时、费力而又难见直接经济效益的普法依法治理求长远社会效益的治本工作则持回避、被动、冷漠的态度,因而普法教育工作在一些人心目中的分量大大减少了,有些乡(镇)、村的领导借口抓经济工作是硬指标,把普法与经济工作对立起来,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个别乡(镇)、村的领导把普法和“减负”对立起来,认为组织农民学法要求农民购买普法教材,是增加农民负担,忽视了普法对依法治村、依法“减负”提高广大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作用。

  2、普法教育原有“三无”现象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所谓“三无”是指无专职普法队伍、无专门工作手段、无专项活动经费。也就是说,农村的普法工作主要靠乡(镇)司法所和有关单位的配合来做,(有的设有普法办也是虚设)其教育手段要根据实际条件来确定,宣传经费要临时筹集。从我区农村整体情况来看,普法工作队伍力量,装备差,普法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较突出。大多数乡(镇)、村还普遍存在简单、陈旧的宣传教育手段和形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3、普法教育还存在“四难”的问题。一是人员难集中。农村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普法对象比较难以集中。二是时间难安排。农村的土地承包后,农民的时间变过去集中统一安排为个人自由掌握。且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民在农忙时早出晚归,在田里忙耕种;农闲是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坐下来学习,因而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三是内容难以理解。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低,对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因此,如何把规范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通俗易懂,使使之深入浅出进行宣传,显得十分必要。四是体现效果难。由于农村普法存在认识上不足,人员、时间难以集中安排,普法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加上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条文难以理解掌握等诸多原因,因此尽管各级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农村普法还是难以取得明显效果。

  4、执法环境的变化,使一些人对普法教育失去了信心。司法腐败已成为现实社会生活的突出问题。既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也激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极大反感,动摇了人民群众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

  二、农村普法难的原因和症结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农村普法工作存在以上“难”的现象,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长期以来人治思想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得广大干部群众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知之甚少。许多农村干部、农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不高,从而阻碍了普法工作深入发展。

  2、学法用法脱节、执法不公的不良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是不想学法,而是觉得学法没用,不是对学法没兴趣,而是对法律没信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有的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些农民说:“法律虽好,但执行起来,就往往走样。法律讲的是一回事,执行又是一回事,叫我们农民咋相信?学了法有什么用?”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严重损害它和国家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就会使农民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农村普法已取得成果也难以巩固。

  3、观念陈旧,形式单调的方法,影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村的普法还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没有根据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农民思想观念的变化,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有效途径开展普法。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一些地

  方只满足与放广播,搞宣传栏进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另外,由于一些普法工作人员对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普起法来难以作到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等等,这些原因都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

  4,农村人口素质和环境条件较差,制约了农村普法效果的提高,由于农村人。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农民文化素质低,农村组织松散等,给农村普法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文化水平较以前虽然有一定的提高,但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大比例,客观上制

  约了农村普法成效的提高.

  三、解决农村普法难点的思路与对策

  1、坚持“一个目标”。农村普法的目标,就是通过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于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努力做到使广大农民群众知法守法,积极履行应尽义务,并懂得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使农村干部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从而推动农村法制建设.

  2、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就是在普法的过程中,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好法、用好法,严格依法办事.同时,引导众民在生产劳动,日生活或和人际交往中用好法,营造一十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普法工作一定要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发展服务,为深化农村改革服务.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为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服务,要从农村实际需要出发,从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把昔法工作做细、做实.当前,农村普法工作要注意帮助广大农民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制观

  念,增强依法办事意识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强烈责任意识,促使广大农民摆脱小农经济的束缚,应当成为午后农村普法工作的重点之一.

  3、攻克“五道难关”。

  一是攻克认识上的偏差关,一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普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抓普法的自觉性不够,“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没有摆上同等位置上,认为抓经济是硬任务,容易出政绩,普法工作是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不予重视;有的农村干部认为普法应突出宣传法律的惩处、罚没、赔偿制裁功能,而体现教育、保护、保障的法律较少宣传;少数农村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对国家的政策、法律知识知道多了,反而不好管理。还有一大部分农民群众参与意识不强,认为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普法是政府的事,是干部的事,与自己无关,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招惹是非,不违法,不打官司,法管不着自己,没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

  二是攻克新的经济形势与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矛盾关。把普法工作延伸到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中去。根据大港的实际,村办企业、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形成规模。几乎每个村都有1到2个企业,绝大多数村民都在企业就业,在厂里有一定的组织纪律性和约束力,这样时间好掌握、人员好集中、内容好安排、效果好检查,是开展普法教育的有利阵地。

  三是攻克学用脱节关。普法教育的目的是学以致用,让农民学会

  运用法律武器管理自己的事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只学不用,学用脱节,加之农民群众文化素质低,就必然挫伤农民学法的积极性,影响普法的效果。一些乡镇在开展普法过程中,满足于完成任务,应付检查,难免流于形式,仅仅停留在出宣传栏、办培训班等形式上,针对性不强,不能很好地将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不能从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出发,农民群众不能从学法中见到效果,学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就不高。

  四是攻克农村普法宣传形式简单落后关。由于农村受生产季节性和农民居住的分散性,在农村很难组织农民集中进行法律知识学习。一些乡(镇)、村受到经费、设施、场地制约,主要是靠有线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这种“蜻蜓点水”式的学习方法,效果是非常差的,大部分农民群众很难接受到普法教育,造成普法覆盖面窄。在一些经济基础差的乡镇,有的村就连上述简单的普法形式,也难以保障,部分农民根本接受不到任何法制教育。很多农民法律知识十分贫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故此,普法形式要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要变“我宣讲什么,农民就学什么”为“农民需要什么宣讲什么”。从帮助农民解决疑难问题入手,将普法工作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寓学法于用法之中,使农民真正学到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可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等形式,使农民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受到法制教育。

  五是攻克普法工作基本保障落实不了关。一些乡(镇)、村普法工作力量还较为薄弱。乡(镇)的普法工作目前主要由乡镇司法所或综治办承担着。乡镇司法所只有一至二个司法助理员,而且司法所的人员一年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间配合乡镇的中心工作。仅靠一两名司法助理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开展普法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另外,普法经费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考核监督力度不力,也造成了农村开展普法工作的季节性、主动性不强。

  4、作到“六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把农村普法摆上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舍得投入人力物力,切实把普法工作落实到位。二是领导责任到位。要把研究部署、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明确将抓普法依法治理和干部群众法律知识的提高

  作为衡量党政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并与其政绩挂钩,层层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目标管理,把各级干部对农村普法工作的领导责任由“软”变“硬”。三是硬件建设到位。乡(镇)、村厂(企)对普法要有领导分管,要有办事机构,要有现代化的普法设备。每个村委会要作到六个有: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课堂;一个法制广播站;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套普法制度;每户一本法律读本。四是普法人员素质到位。农村普法工作能否落实与普法人员自身素质有着密切关系。要加强对普法人员的选拔使用,努力高普法人员自身素质,把他们培养成热心法制宣传、熟悉业务、作风扎实、事业心强、乐于奉献的普法骨干。五是效果到位。要深入农村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利措施,确保农村普法工作落到实处。要紧密联系农村工作实际,把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乡(镇)、村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本地区的难点、热点问题。六是监督到位。坚持和实行“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和阶段性的普法检查、总结。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监督作用。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推进农村普法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第五篇:关于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思考

  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是深入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性保证措施。把农村普治工作作为法制建设的基础性,重点性和紧迫性工程来运作,是当前一个时期深入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这主要基于如下思考:农村普治工作相对滞后的主要问题和表现

  1,法制观念淡薄问题。少数乡村干部对农村普治工作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把自己列为普法的对象,认真接受法制教育。有些干部民主法制意识淡薄,办事主观武断,有个别干部置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于不顾,从极端利已主义出发,我行我素。甚至公然说,农民懂法了,我们就管不了了。这种愚民政策在个别地方仍然存在,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思想感情,影响了干群关系,出现了不安定因素。

  2,依法管理能力弱化问题。一方面,有些农村干部缺乏依法管理能力,在工作方法上习惯采用压服或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地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对这种违反村民自治的做法,群众意见很大。另一方面,在管理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和经济损失,引起村民公愤。据调查,在2002年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落选者中,有80%因不会管理或管理不善而被群众投了否决票。

  3,依法建制不完善问题。有些乡村民主法制建设还没有真正开展起来或缺乏实质性内容。乡(镇)务公开,村务公开仍然没有落到实处,特别是有的干部不愿或不能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制定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缺少必要的监督执行程序和约束力,成立的村民理财,监事组织存在职责不清,工作不力问题,形同虚设,形式主义比较严重,群众对此心灰意懒,司空见惯,失去了民心。某村设立的村民监督组织都由村支书一人把持,其成员大多任命而非选举,出现了家长制现象,自己监督自己,改变了监督的性质。

  4,法律素质偏低问题。目前仍有一少部分村民没有走出文盲加法盲的行列,特别是在他们遇到维权和用法的事务时,缺少用法来解决问题的概念或不知怎样用法来解决。某村民因邻里火灾造成自家损失后,不知依法追究他人责任而自认倒霉,其亲戚自行与责任者争执索赔,以至殴斗,发生了严重的邻里纠纷,甚至触犯了刑律。所以,法律素质低下,是直接造成法制观念淡薄,各种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给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危害的重要因素。

  加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对策思考

  今后一段时期,应围绕农村普治的工作特点,确定“以突出依法治村为重点,以依法治乡(镇)成果推动依法治县进程”的农村工作思路。要贯彻“以用带学,以学促治,以治保稳”的工作方针,着力在普治

  工作的主要环节上实现突破。

  1,必须从加强法制教育入手,进一步提高农民用法意识和水平。一方面,要在法制大氛围的条件下,培养和提高农民依法维权,依法护利的主体意识。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个代表”,十六大精神学习教育和其它各种专项教育的同时,进一步依法治理社会环境,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党政部门和各级组织要带头学法,普及法律,在确保依法行政的同时,经常开展规范性,可行性,实效性和广泛性的法律教育活动。采取启发灌输,带动影响或益于接受的强制性教育手段和行政手段,把“法”的概念和涵义具体化,形象化,权威化,送到千家万户,偏远村落,每个农民的心中。另一方面,司法行政和法制教育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及法律服务是增强农民用法意识的关键。要减小部门偏见,根除城乡差别,增强为农民撑腰做主的秉公执法意识和尊农爱农思想感情。要强化宗旨教育,增强职业教育,树立强烈的服务观念,努力帮助农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用法水平。

  2,必须从平息农村矛盾,缓解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稳定出发,切实把乡村干部学法作为农村普法的重点。一是要端正学习态度。乡村党政干部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高度,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日程。要转变观念,适应需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乡务村务和政务财务。二是要精心组织学习。开展乡村干部学法活动,必须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形成由普法主管部门统一牵头,各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协调组织,定期例会研究部署农村普法和乡村干部的学习工作,各部门要联合开展学习创建活动。三是要周密部署,加强监督。要把乡村干部学法列入“四五”普法规划,逐级形成制度,制定实施意见,编写专用的普法教材,安排充分的学习时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登记,考核,检查等监督措施,要把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个人考评与奖惩挂钩,并作为重要条件来衡量每个干部的提拔和使用。

  3,必须采用农民乐于接受的各种普法形式,充分调动农民学法积极性。一定寓教于乐,建立自己的法制文艺演出团体,深入农村巡回演出。自己创作自己表演,用自己身边的事例教育自己人,让农民群

  众在欣赏演出的同时接受潜移默化的教育。二要开展农村“普法月”和“百日普法”活动。对涉农密切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统一部署,开展“专项法普及月”活动。集中送法,集中普法,集中用法,达到强化目的。要把专项整治或综合治理的内容同时拿到活动中,通盘部署,结合运作,追求更大的效果。三要开办法制专题栏目。利用农村有线广播电视优势,开办“农村普法专栏”节目。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热点,难点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及发生的类似依法防治“非典”等大型突发事件等,编辑节目内容,定期在黄金时间播出。四要建立法制教育固定阵地。每个乡镇,村都要建立一个普法夜校,成为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的固定场所,适时组织农民群众学法,讲法,开展各项法律普及活动。五要创建条件,利用微机联网进行普法。有条件的乡村要和各“法制网”进行联网,省,市,县级平台要制作普法网页与乡村联网,利用高科技手段开展普法活动。六要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各乡村要有计划地选择有一定文化基础的村民作为法制宣传员,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法制培训,也要自己开展培训活动。另外,各乡镇和有条件的村都要在明显位置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结合上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品开展宣传教育。

  4,必须把握重点环节,逐步深化依法治乡(镇)。随着党的十六大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突出与重视,农村工作各项改革逐步深化,这就为农村依法治理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好的环境,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课题。所以,深化依法治乡(镇)必须把握好四个重点环节。一是规划环节。在党委的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决定和地方发展经济“十五”规划中,要把依法治乡(镇)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加以突出,特别要列入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结构的总体规划中。要把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真正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二是依法行政环节。在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化问题越来越成为了依法行政的核心问题。所以,在依法整章建制中,要清理废除旧规章,依法建立新的适应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在推行乡镇政务公开中,要把一切政府行为规范

  于法律法规的约束范围内,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实现法律化,公开化,最大化。三是责任制管理环节。为进一步扩大行业依法行政责任制在农村延伸的效果,乡镇及行业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和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量化管理,分解指标并落实到单位和人头。切实实行“两错”追究制,罚缴分离制和持证,亮证执法制,依法执行公务。四是专项治理环节。农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多体现在农民负担上,依法治乡(镇)开展专项治理要重点围绕农民减负问题突出抓好稳定工作。同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治理农村“三乱”,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级组织不发挥作用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

  5,必须实行重点突破,进一步扩大依法治村成果。在当前情况下,依法治村的核心主要是村民自治。就是要使村民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要把开展行政村法治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为依法治村的一项重要措施,突出重点,实行突破。首先,要在村民自治上实行重点突破,为实现村民“四自”提供可行的保障。要充分发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机制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作用;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成立村民理财组,监事组,开展争创“三户一村”(遵纪守法户,文明户,小康户,小康村)活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其次,要在大力推行村务公开上重点突破。要围绕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等,积极开展规范性,权威性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活动。并使民主监督形成公开化,制度化,使村委会的各项管理工作真正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培养和提高村民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再次,要在村民遵纪守法上实行重点突破。强调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必须以村民自我约束为前提。制定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要既合村情,又合民意,既约官又约民,既约人又约事。村干部和村民要自觉遵守和履行规定,对于违犯者,由村民大会和村民组织按章程规定予以公开处罚。

  6,必须实行综合治理,依法维护农村社会秩序。第一,要完善农村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功能,努力化解基层矛盾。要充分发挥乡村司法

  调解中心,调委会的作用,排查调处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民事纠纷及矛盾,预防民转刑和群体上访及群众性械斗事件的发生。同时在对“两放”人员实行接茬教育中,要给予分配土地和其它应得权力的村民待遇,做好帮教转化工作,预防重新犯罪。第二,要发挥农村执法部门的整体功能,切实解决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要经常开展不同规模的“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突出发挥乡镇法律服务所的作用,为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村经济组织在生产,生活和经济交往活动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和经济案件,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代理诉讼事务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第三,要发挥基层行政执法机构的作用,依法维护农村经济秩序。工商,财税,经管,土地等各派出农村机构,要发挥功能,协同作战,严厉查处各种坑农,害农,骗农和欺行霸市,扰乱农村市场秩序的案件及行为,为确保农村经济秩序稳定提供保证。第四,要以德治教育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三个十”创评及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十星级文明家庭以及遵纪守法光荣户的评选活动,使农村创安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再上新水平。

篇六:农村如何做好普法工作

  

  当前农村普法现状及对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明确提出我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四项原则、完成七大任务,要求各级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那么,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样才能把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区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呢?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们开展了二十多年的普法宣传,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但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相差更远。封建迷信思想、宗族观念、邪教组织和邪教势力在部分农村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风气。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侵犯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还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乡邻之间争夺承包地、宅基地以及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补偿纠纷还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和谐稳定。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不断发生,充分说明了我们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努力才能做好的地方.为此,我们对当前农村普法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以期解决我们在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当前农村普法的现状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农村普法教育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少组织管理松散,普法对象集中难.由于农村组织化程度低,村落分散,导致普法教育工作面加大,人员难以集中,同时由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多数农民都忙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根本不愿花费更多的时间去

  学习他们自己认为用处不大或没有用处的法律法规,再加上外出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普法对象更是难以集中。

  2、文化素质相对偏低,收到理想效果难。据调查统计:在农村,小学及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人群占了农业总人口的51.5%;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群占了农业总人口的41。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群只占农业总人口的7%。因而,多数农民群众对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款难以理解,听不懂,学不会、记不住,难以收到理想的普法效果。

  3、方法不多形式单调,提高学法兴趣难。我们在农村的普法活动,大多数时候都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往往造成农民只知道法律名称而不知道法律内容。至于发放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都比较详细,但多数群众难以看懂,而且枯燥烦味,根本提不起农民群众的学法兴趣。

  4、经费待遇难以保障,普法工作开展难。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少村组没有集体收入,再加上上级很少有普法经费投入农村,导致农村普法经费匮乏、人员待遇没有保障,造成普法工作没人干、所需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等严重缺乏的局面,使农村普法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今后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要做好新时期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只有紧扣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始终坚持把助推、护航新农村建设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农村工作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进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落实普法经费,保障人员待遇,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开展难。据调查,自“一五"普法开始以来,各级人民政府都已逐步将普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这极大地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开展.但时间已经过去了20年,普法的成本有了很大提高,还有不少地方的普法经费预算仍然停留在“一五”普法时的人均0.1-0。3元的标准,同时在人口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并不根据人口的增加而相应增加普法经费,这使得本就缺乏资金支持的农村普法活动更如雪上加霜。农村普法骨干的待遇没有保障,普法必须的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等严重缺乏,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普法工作的开展。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提高人均普法经费标准,落实普法经费预算,使得农村普法必须的宣传资料及教材、设施、普法人员待遇等得到保障。同时,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着力培育农村普法骨干,进一步建立健全区、镇、村、组四级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农村普法人员的选拔使用,努力提高农村普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把他们培养成热心法制宣传、熟悉业务、作风扎实、甘于奉献的普法骨干,从而使农村普法工作做到有人干.2、创新普法方式,增强趣味实效,解决提高农村群众学法兴趣难.我们要在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注意增强宣传活动的趣味性和实效性,这样才能切实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学法兴趣。我们可以利用村务公开栏开办普法宣传园地,将其中一定的版面常年用来宣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村民们都比较关注村务公开信息的特点,使广大村民在浏览村务公开信息的同时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普法作用。同时,还可以送法进村、送法上门,针对部分农民群众渴望学到实用法律知识,特别是发生纠纷、遇到需要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多数农民群众都非常需要法律的帮助,我们要及时利用农民群众的这一实际需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送法下乡,送通俗易懂、农村实用的普法资料到农民手中.组织法律工作者建立法律宣传咨询点,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知识,从而使更多的农民群众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我们还可以以案讲法,把一些案例,特别是发生在身边的案例,组织农村干部、村民学习,通过一个案例,使广大农民群众弄懂弄通部分法律内容。总之,我们要利用一切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提高农村群众学法的兴趣和学法的积极性。

  3、改进普法内容,力求通俗易懂,解决农村普法收到理想效果难.我们要改进农村普法的内容,变单调枯燥、抽象泛味的法律条文说教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文艺、小品演出等形式,加大对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与解决农村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通过编演通俗易懂、广大农民群众都能接受领会的法制文艺节目、小品、电影、电视剧等及展出形象生动的法制宣传图片和漫画等活动,切实解决我们在农村普法中收到理想效果难的问题。

  4、适应农村特点,拓宽宣传渠道,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对象集中难。在农村,农业生产季节性强,因而,我们的普法工作要避开农忙时节,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要充分利用农村集贸市场农民群众赶集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做好农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做好广泛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要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方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充分发挥农村普法骨干、普法宣讲员作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组织他们学好法律,并通过这些老党员、老干部在广大农村地区普及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利用农村学校学生集中,有固定学习场所和教师这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把广大农村中小学生培养成“小小普法员",让他们放学回家后向家长普法,通过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一所小学覆盖一个村的普法教育活动,既抓住了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又发挥了学校在农村普法中的辐射作用,从而有效解决农村普法教育对象集中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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