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5篇)

篇一: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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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警告处分的实质以及产生的影响

  党内警告处分是对党员的一种较轻的纪律处分,主要目的是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另外党内警告处分与严重警告处分是两种不同的党的纪律处分,其产生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

  一、什么是党内警告处分

  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对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偶尔违犯党的纪律的,或错误虽属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后果不严重的,给子警告处分。

  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党内警告处分的区别

  许多人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党内警告处分包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实上,这两者是大不相同的。他们的具体不同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级别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

  2、评定原则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情节较轻或认错态度较好者一般会给出党内警告处分,而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者一般会给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影响

  (1)年度考核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则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提升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三、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并没有解除的规定,一律记入个人档案。

  5、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可以就一件事给多个党员,或者多件事给多个党员。

  6、被处分的党员只要在任何时候填写履历时在“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中按规定如实填写。

  综上所述,党内警告处分是对党员的一种较轻的纪律处分,主要目的是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另外党内警告处分与严重警告处分是两种不同的党的纪律处分,其产生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以上便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内警告处分的相关资料,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篇二: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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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行政处罚后会有什么影响?

  行政处罚对个人的影响:首先行政处罚肯定要载入个人档案的,其次还会影响职务晋升,行政处罚是人生的一个污点,组织在考察使用人才时,要查看档案,可能对德才会作出其他评价;另外还会影响调工资、能评优评先,在行政处罚期满或撤销后2年内,不仅是个人不能评,还会影响单位评选。

  有秩序的社会要求每个公民都能遵纪守法,但是一旦某些人产生了怀着侥幸心动了歪心思就会被法律惩罚,我们最常见的惩罚措施就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虽然没有刑事处罚那么严重,但是也会对公民产生影响,那么,个人行政处罚后会有什么影响呢?

  一、个人行政处罚对生活的影响

  因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被决定行政处罚,会作为违法前科被存入个人档案——书面的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是永久存档的;公安内部的网上审批数据会被保存在至少市一级的数据库——这个记录对于个人的一般生活、工作没有太多影响。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会被淘汰的。

  二、个人行政处罚对政审的影响

  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会被淘汰的。

  1、在我国,行政拘留是不记入个人档案的,就象被罚款是一个性质,但是,影响入党审查是大有可能的。

  2、自觉向组织说清楚,实事求是,以诚信的态度处之。你自觉说出与组织查出后果是不一样。

  3、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过去叫《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现在修订为《治安管理法》),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

  4、已经接受了处罚,并且过去了几年了。入党重看现实表现,过去的小节只要改正了没有重犯,则既往不咎。

  三、影响政审的因素

  录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综上所述,个人行政处罚后虽然不会对个人生活方面造成非常大的困扰,但是如果被处罚的人虽然没有犯罪,毕竟也是犯错了,想要参加国家的政审前提就是要品行良好,被行政处罚过的人似乎已经不符合这个条件了,所以提醒大家为了自己的前途还是要遵守法律规定。

篇三: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

  

  处分决定格式及范文6篇

  处分决定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决定给予违反相关纪律及规定的人员处分时所作的书面决定。本文是处分决定格式与范文,欢迎阅读。

  处分决定格式:

  处分决定的写法

  处分决定的标题、主送机关及落款与其它文种的写作要求大致相当。

  处分决定的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交待受处分者简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分、人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党内和行政职务、行政级别、历史上受过何种处分等。

  二是陈述主要错误事实。应该写明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犯了什么错误,造成什么后果。受处分的人如果犯有几种不同性质的错误,要分清主次,叙述清楚。决定中所列举的事实和情节,必须查证核实。引用材料要准确,不能断章取义。对错误事实的分析,要恰如其分,合情合理,不能作无根据的推论,甚至无限上纲。

  三是分析错误根源。根据客观事实,分析产生错误的主观和客观原因、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以便更好的教育本人和其他党员。

  四是确定错误性质。对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必须作出明确的结论,事实和性质要相符,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并要写明其错误对党的事业的危害程度,以及给予何种处分。

  写处分决定,要做到事实准确,定性恰当,文字精练,通俗易懂。

  处分决定写作小结

  1逐辑要清晰

  处分决定的正文一般应按如下逻辑行文:

  谁违纪违规了、违纪违规的事实是什么、违纪违规的主客观原因分析、违纪违规具体的客观的处分决定、对当事人及他人的要求等。实际上很多文种的撰拟逻辑均如此,回答了这些基本问题,也就完成了公文正文内容的架构。

  2格式要规范

  一旦下发处分决定,就应考虑如何发挥处分决定最大的警示作用,而这一功能上的要求便需要尽最大可能地完善处分决定的写作格式,通过规范化的格式,塑造文件的约束力。

  处分决定范文篇一:

  xx学院关于刘xx违纪的处分决定

  院内各单位:

  刘xx,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07xxxx。

  20xx年x月x日,刘xx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xx手机城、xxxx百货商厦苏果超市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xx的盗窃事实,刘xx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xx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xx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xx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x大学xx学院

  20xx年x月x日

  处分决定范文篇二:

  各系、各班同学:

  张某同学系我院计算机系xxxx级学生,张某同学自入学以来不认真学习,经常旷课,多次打架斗殴。今年9月5日,张某喝醉回宿舍开门时,被同宿舍同学李某不小心撞了一下,张即大打出手,将李打成重伤。经批评教育,张某同学态度依然如故。

  根据《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经院长办公室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同学退学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

  处分决定范文篇三:

  关于给予xxx同学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

  xxx,男,七(3)班学生。该生自进入七年级以来,在学习上不思进取,上课不认真听讲,不按时完成作业;在生活上十分不检点,结交校外闲散人员,向同学多次借钱拖欠不还;最后发展到骗取家长的钱去上网,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经老师、家长多次教育仍不思悔改。

  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予###同学留校察看一学期的处分。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校纪班规,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处分决定范文篇四:

  关于给予

  同学

  处分的决定

  姓名

  性别

  所在班级

  陈述事件简单经过和事实认定

  鉴于

  同学所犯错误,决定给予

  同学

  处分,此决定一式两份,一份公布粘帖,一份留档。

  **学校

  德育处

  年月日

  处分决定范文篇五:

  关于给予王明旭同学的处分决定

  经查,13秋建筑施工班王明旭同学违反宿舍请假规定,未经老师允许于20xx年x月x日晚夜不归宿。

  鉴于该生在校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违反学校纪律,为严肃校规校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承德信息工程技术学校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暂行)第七条第四款和第十二条第四款,经中专部研究报学校领导批准,决定给予王明旭同学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决定记入本人档案。

  承德信息工程技术学校

  20xx年x月x日

  处分决定范文篇六:

  关于给予X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XXX,女/男,X族,XXX人,19XX年XX月出生,XXXX年XX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单位新城区社会事务局。

  20XX年XX月XX日上午XX点XX分,纪委在我单位进行作风督查时,发现XXX同志看电视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六款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XXXXXXX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本处分决定后30日内向本机关提起复核。

  20xx年x月x日

篇四: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

  

  国家工作人员末位调整待岗暂行办法

  国家工作人员末位调整待岗暂行办法

  行

  三项制度

  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第八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政领导干部是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干部人事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和坚持廉政勤政。第九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第三章责任认定与追究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主要是指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分管或协管的工作,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负面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方式: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工作岗位

  (四)引咎辞职

  (五)责令辞职

  (六)免职

  (七)党纪政纪处分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方式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执行或者合并执行。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压滤机滤布厂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予以责任追究。违反党纪和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者传播、制造谣言,或者对市委、市政府决定拒不执行、执行不到位,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

  (二)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拒绝受理、不认真受理或受理后未按规定办结的。

  (三)违反

  限时办结制,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相互扯皮、推诿,玩忽职守,办事效率低,损害行政服务对象利益的。

  (四)违反

  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在行政执法和公务活动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及滥用职权、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的现象。

  (六)故意歧视、刁难服务对象,利用职权

  索、拿、卡、要

  或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消费活动。除尘滤布

  (七)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态度生硬、粗暴,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行为。

  (八)设立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等面向社会的公开电话因个人原因无人接听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九)对当事人申请办理事项的有关资料损毁、丢失或泄密,给管理和服务相对人造成延误或损失的;(十)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一)打击报复投诉人的行为。(十二)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1.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2.授意、指使、纵容他人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对监督党政主要领导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内部派性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影响到单位形象的。3.因工作执行不力或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出现不稳定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信访问题的;在上级工作检查中不配合,不主动,导致部门、单位工作被动或对本市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4.对

  三项制度

  执行不严、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十三)其他损害部门、单位行政效能和形象的行为。第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不予责任追究。由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故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过失或过错的,不予责任追究。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依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党纪政纪处分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事实依据的举报、投诉;

  (二)上级领导的有关指示、批示;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提出的责任追究建议;

  (四)党委、政府督查机构、审计机关及执法监督机关提出的责任追究建议;

  (五)新闻媒体曝光的重大问题;

  (六)发生重大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

  (七)工作检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八)各种评议、测评、考评、考核结果,及其它信息来源反映的重大问题。第十六条实行信访处理函询制度。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一般信访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调查和核实,对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构成责任追究的,情节较轻微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下达《监察建议书》,建议其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构成违纪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下达《监察决定书》,按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过错或过失行为进行投诉、检举、控告。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公职人员履职过错投诉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检举、控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受理。有明确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的,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同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依法受理后,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25个工作日办结。对发现行政过错责任人的行为已触犯党纪或法律法规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第十八条对国家工作人员做出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对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处理决定的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复核、申诉处理决定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决定的执行。复核、申诉办理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章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如与上级出台的规定有不相符合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五:党内警告记入档案的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1999.04.01?

  【文

  号】国税党字[1999]14号

  【施行日期】1999.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税党字〔1999〕14号

  1999年4月1日)

  现将《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确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促进税务机关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

  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措施,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组织税收收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省以下税务局各级领导班子要逐级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范围

  第四条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严格落实“一岗两责”制度,认真履行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和领导班子对职权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对本局和所管辖的税务机构、税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局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及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其他成员和局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主管部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的正职,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副职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税务系统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上级税务机关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勤政廉政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

  (三)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总局和各省级税务局党组至少每半年、地市和县级税务局党组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汇报。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为群众做表率。

  (五)不断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和财物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七)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深入开展税务执法监察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重大案件和重大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八)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第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主要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领导班子研究本系统、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领导并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要组织好党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配

  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或违法违纪问题。

  (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案件查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解决好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

  (六)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工作上的不正之风。

  第七条

  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责任: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安排,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和落实。

  (二)定期分析、研究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进批评教育。

  (三)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第八条

  税务机关各职能部门的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以下直接责任:

  (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廉政制度法规,加强廉政勤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

  (二)结合本部门税收和业务工作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和检查,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三)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廉洁从政情况,组织廉政考核,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问题。

  (四)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如基建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干部任用、开会出国、大宗物品采购以及对外接待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六)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第九条

  各级税务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党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负责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规定,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负责案件查处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执法执纪工作。

  第四章

  责任考核

  第十条

  各级党组负责领导本机关、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在党组的领导下,各级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分级负责、逐级考核的办法进行。

  第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与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必要时可组织专项考核。

  第十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如实检查和汇报,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

  第十五条

  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实施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单位创先争优的重要条件。考核情况和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十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每年通报一次,对执行严格、成绩显著的领导班子和群众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落实不力的提出批评和建议,并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构成违法违纪的,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税收、公共资财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应引咎辞职或者

  对其免职。

  (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税收财务政策,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严重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有其他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八条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失职、渎职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

  凡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依照有关程序办理。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机关党组织办理;需给予政纪处分的由纪检监察部

  门提出意见,报党组审批;需责令辞职或者作出免职处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商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党组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办理。

  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需追究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商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党组审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各级税务机关,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参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

  各级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实施办法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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