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注册监管机构改革会议上讲话(范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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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注册监管机构改革会议上讲话(范文推荐)

在全省企业注册监管机构改革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局党组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企业注册、监管机构改革工作。下面,我就企业注册、监管改革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企业注册监管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企业注册监管机构的改革和调整,是省局党组审时度势做出的重要决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机构设置科学,职能分工明确的企业登记监管机制;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建设专业化、科学化、现代化的企业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队伍,促进职能到位,把好社会主义市场准入关,为我省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服好务。本着这一目标,这次机构改革按照大登记、大监管的思路,将国有、集体、私营、个体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分开,分别设立注册登记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

    为什么要改?为什么要这样改?这是要向大家说明的首要问题。

    1、企业注册、监管机构分设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行的注册登记监管体制是历史延续下来的,带有较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对不同类型的经济,有着不同的政策。反映到工商企业注册登记上,表现为不同类型的经济,在市场准入上设置了不同的门槛和准入方式。据此,省、市、县三级工商局分别设立了企业、个体私营、外资注册登记监管机构。企业经济性质不同,享受的待遇不同,注册登记管理机构也不同。这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体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经济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仍然发挥着主导作用,占据着主体地位,但在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大大降低;
非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迅速发展,出现了多种经济成份推动中国经济大幅提升的崭新局面。几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唯一正确道路。经济基础的变化,必然带来人们观念和管理制度的改变。各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非歧视性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已经成为共识,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国家在经济政策上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同类型的经济享受的政策差异越来越小,经济性质已经不再是制定企业发展政策的主导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再按照国有、集体、个体等经济类型划分登记管辖,已经显得毫无意义和不适时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各种经济类型在政策上将越来越趋统一,经济类型的差异将越来越少,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已成为大趋势。在新的形势下,改革现行的企业登记管理体制,已经十分必要和迫切。

    2、企业注册、监管机构分设是推进监管职能到位的需要。对企业注册登记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既是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确保注册登记质量必不可少的法律手段。由于种种原因,多年来,重登记,轻管理,甚至只登记,不管理是个带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喊了多年,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的多方面的,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企业注册登记体制造成的。在现行体制下,机构设置分散,监管力量薄弱,监管精力不能集中。注册登记机构本来力量就很有限,再把有限的力量分散到多个机构,形成想管而无力监管的局面。这是造成重登记,轻管理,甚至只登记,不管理的体制性根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监管的任务会越来越重;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违法行为会大量增加,而且违法手段越来越隐藏,对市场的破坏性越来越大,监管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加。从市场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看,国家将逐步放宽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将进一步加强对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市场主体资格的合法、规范。目前,由于对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跟不上,使原本十分严肃的市场准入制度,变成只是履行一个手续,领取一张执照而已,大大削弱了市场准入制度的严格法律意义。市场主体资格难以确保,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一系列问题,比较突出的有:虚假注册、抽逃注册资本、向注册登记机关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欺诈手段隐瞒公司重要事实、超范围甚至违法经营、证照不悬挂、牌匾不规范、无照经营等等。我们要看到,这些违法行为已经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损害,对此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要有责任感和内疚感,要下决心改变只登记不管理或是重登记轻管理的局面,认认真真地把监管工作抓上去。

    3、企业注册、监管机构分设是工商部门自身发展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在提高市场驾驭能力方面责任重大。企业注册监管是市场主体进入、退出的关口,是建立正常的市场秩序的关键。如何确保进入市场的每个主体都合格、规范,直接关系到政府驾驭市场的能力和水平。近年来,企业注册、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在登记管辖体制上存在政出多门的问题。各市、县、区登记监管体制五花八门,特别是市一级最为突出。有的市按行业设置注册登记机构,分兵把口,实行多头注册登记。注册分局登记,企业科、个体科登记,其他直属分局也登记;
有的虽然将注册登记工作集中到注册分局统一办理,但与所辖市区分局在登记管辖上划分不清,形成市局和区分局混管;
有的对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没有明确的负责机构,要么谁都插手管,到企业轮番检查,引起企业的强烈不满;
要么谁也不管,使监管形同虚设,流于形式。由于多头注册登记,很容易形成执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宽严不一,经常出现在这个注册登记机构办不成的事,到另一个登记机构却办成了的情况。这种登记管辖混乱的局面,既容易被不法企业钻空子,又给工商部门造成了随意执法的不良形象。企业注册登记,是工商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市场准入审批的重要职责,是神圣、严肃的行政执法行为。目前政出多门,多头注册登记带来的不良影响,应尽快予以纠正。从各地多年的实践看,在同一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机构应高度集中,不应分散。一个工商局,设一个注册登记机构为好,一个窗口对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既方便群众,又便于管理;
既可有效防止政出多门,人为造成行政混乱,又可以维护注册登记工作的严肃性,树立工商部门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4、企业注册、监管机构分设,是提高干部素质,建设职业化注册登记队伍的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国际经济的一体化、国家的法制化、服务需求的多样化,都提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注册登记队伍的迫切要求。上海市在全国率先试行了注册官制度,为注册登记队伍职业化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不少省份也在研究注册登记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新途径。今年,我省在全系统推出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制,也是培养职业化注册登记队伍的一个重要举措。如何加强注册登记队伍的职业化建设,这是工商事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无论是推行“一审一核”制,还是实行注册官制,都要求从事注册登记工作的干部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这些同志应当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国家经济政策和经济知识,还要熟练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要做到这一点,走职业化道路,势在必行。登记和监管机构分开设置,在机构职能上为专业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搞注册登记的专司注册登记,搞监督管理的专门搞监督管理,可以由综合性人才变为专门性人才,有利于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从全国看,多数省、市、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早就实行了登记监管分设机构,而且取得了显著效果,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二、关于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

    我省的企业注册监管机构调整方案是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借鉴先进省市的经验,并广泛征求市、县工商局的意见后制定出台的,现已经省编办同意。具体设置调整方案是:将企业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机构分开设置。企业注册方面:省局设企业注册处、市局设企业注册分局,县(区)局设注册登记股。企业登记监督管理方面:省局设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市局设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县(区)局将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职能划归注册登记股,不再单设机构。

    在职能界定上,省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省局直接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
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省局企业注册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
依法办理省局注册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市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市局注册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有关情况;
除此之外,还要负责对所辖县、区工商局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市局注册分局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市局注册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县(区)工商局注册登记股的原定职能不变。

    这次职能调整是按照以下四个原则进行的。一是统一注册登记的原则。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不含外资企业,下同)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统一由一个机构负责;
省、市、县工商局各设一个机构负责注册登记工作。二是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分离的原则。将现行的登记监管职能分开,登记的只管登记,监管的专抓监管。三是归口指导的原则。对注册登记的指导,省局统一由注册处负责,市局由企业注册管理科负责,县局由注册登记股负责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
对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省局由企业监管处负责,市局由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负责,县局注册登记股负责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四是分级管辖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划分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管辖权限;
上级工商部门也可根据实际,委托下级工商部门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或监督管理事项;
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一律委托工商所办理。

    这次企业注册登记监管机构分设,省局力图按照大登记、大监管的思路,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要解决好只登记不管理的问题,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监督管理上来,促进职能到位;
二是要解决好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在注册登记上不能一视同仁的问题,为各种类型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
三是要解决好多头登记,政出多门的问题,规范登记管辖,维护市场准入制度的严肃性;
四是要解决好登记、监管精力不集中和业务不专的问题,努力为建设职业化的注册登记监管队伍创造条件。

    这次企业注册登记机构分设改革方案,省局尽了很大努力,但还存在一些不太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真正意义上的大登记、大监管还没有真正实现。由于国家工商总局对外资机构设置的特殊要求,省、市和部分县的外资机构依然保留,还没有真正实现登记、监管的统一归口。二是上下机构和职能设置还不太科学,省、市、县工商局的机构设置不同,还不能完全对口,注册、监管机构还不能形成一条线,一秆子插到底,这可能给今后的工作带来不便、甚至不顺;
目前,市级企业注册的业务指导放在了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县(区)级登记监管还没有分开。三是县(区)企业注册登记股力量太薄弱,随着省、市注册监管机构分设,对注册和监管工作的力度将大大加强,县局注册股工作量大与人员少的矛盾会更加突出。我们只有通过力量的调配来解决上述问题。现行的机构运行一段时间后,可能还要暴露一些问题。随着改革的深入,机构的设置还要进一步调整。我们会通过改革推动发展,通过发展完善改革,逐步使现行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体制更顺畅、更圆满。

    三、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改革涉及职能的再定位、工作的再分工,不仅触及机构而且触及到人员,不仅涉及省局而且涉及市、县局。据测算,这次改革省、市局将涉及三百多个工作岗位的调整,如果加上县局,涉及面就更广。为确保这项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并确保如期到位,提出如下要求:

    1、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做到思想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特别是各级局长、主管局长必须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做到思想到位。因为你们的思想认识程度,决定着这次机构改革调整的步伐和成效。我看当前至少要重点解决好以下三个思想认识问题:一是怀旧恋旧心理。多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现行的工作理念、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对新的调整可能一时不理解、难接受,甚至个别同志可能产生抵触情绪,对改革方案说三道四。二是等待观望心理。对新的调整不积极、不主动、等待观望,怕先行一步吃亏,看看其他地方怎么搞再说。三是畏难情绪。怕对人员机构进行调整会引发矛盾,影响到工作和稳定,尤其怕动手解决长期存在的多头登记、重复监管问题会影响收费等等。以上这些思想认识和心理状态是改革调整工作的障碍,必须首先予以彻底解决。这次机构改革是适应经济发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改善工商形象的大事,大家一定要站在适应形势需要和发展工商事业的高度,正确认识注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跳出局部利益、暂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小圈子,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局的决定上来。各级领导以及每个工商干部都要增强政治意识,都要有历史责任感,全系统上下真正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使这次改革调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明确权责、细化职能,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这次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了省、市、县注册、监管机构的职能,省局在此基础上还要进行细化。监管方面省局将制定出台《XX省工商系统企业(个体)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企业(个体)监督管理权限划分的意见》、《企业(个体)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等五个规范性文件。注册登记方面省局也将制定三个新的制度规范: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登记管辖权;
二是对企业名称管理做出了新的规定;
三是对企业集团登记提出了新的标准。目前,省、市、县、所四级机构的注册、监管职责、权限已经划定清楚,各市要按照省局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改革调整方案和注册监管制度规范,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保证工作的协调运行。省局要求十月底前全部完成所有机构、人员、职能的调整任务,从十一月一日开始,全省新机构要正常运行。

    3、做好工作的交接,实现工作与改革两不误。这次机构改革,时间紧,要求高,必须集中精力,抓紧抓好。各部门一定要处理好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工作、改革两不误、“两促进”。这次调整既有机构的整合,又有人员的重新配置,还有领导分工的变动,调整的面很广,层次很深,涉及到的人员很多,因此,市、县(区)工商局都要制定调整方案和时间进度表,按计划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地进行。尤其是原企业和个体科的整合,要把交接工作安排好。各岗位的同志要尽职尽责,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工作有变动的科领导,在工作交接前要继续履行好职责,组织完成好相应的工作任务。

    4、切实做好岗位调整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是做好工作的重要条件。职能的调整,必然涉及人力资源的调配。在调配过程中,一是要坚持根据业务量大小配备人力的原则。特别是各市的企业注册监督管理科,工作任务明显加重了,必须配备足够的力量,相应的人员必须到位。各市要搞好测算工作,做到按工作量合理使用人力资源。县(市、区)工商局注册监管机构暂时不变,为适应新任务的要求,也需要合理调配力量,充实人员。二是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凡是未取得企业注册登记审查员、核准员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注册、监管工作。最近省局专门对此作出过规定,并下发了《通知》,各地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三是坚持人员与业务衔接的原则。培养一个注册、监管人员至少要用两年的时间。这些人员是我们工作的宝贵财富,一定要把现有的登记监管人员使用好。要根据业务的连续性选配注册、监管人员,做到合理开发、使用注册、监管的人力资源。

    5、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改革方案落实到位。为保证各项改革工作按计划落实,要严格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一是任何地方、任何机构、任何人都不能在企业注册和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能划分上打折扣,搞变通。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局的改革方案,不得各行其是。二是绝不允许多头注册登记的现象存在,必须进行整合调整,按照省局的要求将注册登记职能归口到一个部门,这是严肃的工作纪律,必须遵守好。三是在调整期间各级工商局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要妥善保管好文件、档案,确保不泄密,不丢失。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整改革工作,切实负起责任,认认真真的抓好落实。对有令不行,不禁不止,不按改革方案贯彻执行,擅自搞变通的,一经发现,省局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十月底以前,各市局要认真搞好工作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十月底上报省局人事处。十月底或十一月初,省局将对各市调整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6、做好思想工作,确保调整人员的稳定。注册与监管机构、职能的调整,是我省注册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必将触动一部分干部的利益。特别是离开企业注册队伍的同志,容易出现思想上的波动。各级领导一定要做好这部分同志的思想工作,使他们顺利地进行角色转换。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将会挫伤注册、监管人员的积极性,造成登记队伍的不稳定,直接影响注册、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要认真作好新老人员的交接,确保工作不断、人心不散、秩序不乱。

    同志们,改革势在必行、改革永无止境。企业注册、监管分开只是继“一审一核”制后的注册、监管制度的又一次改革,今后的改革还将继续。我们要认真总结这次改革的经验,不断创新注册管理制度,实现注册制度的新突破,监督管理工作的大提高。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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