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法工作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

      党的十六大五中会全对政法工作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法工作要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把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为政法工作的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和平等保护的观念,从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加强并改革、改进政法工作,自觉坚持严肃公正执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一、深刻领会“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增强政法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发展是当今世界的永恒主题,是强区之本,富民之基。离开发展,坚持党的先进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实现国强民富都无从谈起。当前,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各项事业兴旺发达,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政法工作做出较大的贡献。罗干同志总结政法工作经验的第一条就是“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开放的大局,不断增强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重大部署,全面推进政法工作,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政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服务经济发展新举措,要牢固树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就是投资软环境”、“政法工作也出生产力”的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政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不越位、不错位、站好位,认真研究制定加快发展的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政法部门要贴紧经济发展实际,准确定位,超前谋划,找准服务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兑现承诺,做到凡是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的,该放开的坚决放开,该管住的必须管住;要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严格执法与开放搞活,依法惩处与依法保护的关系,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变封闭型执法为开放型执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与执法水平,实现执法效果与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政法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切实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切实履行职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充分运用各种力量和手段,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深入开展敌情社情大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控,认真研究敌对分子渗透破坏活动的特点、规律,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取得的成果。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要高度重视,加强教育疏导,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防止矛盾激化,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
          
      (二)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市场经济的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政法部门要密切配合,把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方面去切实抓好。要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污、贿赂、渎职、挪用公款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严重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犯罪案件,保障国家财产、公司企业财产不受侵犯。要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抗税和骗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要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最大限度地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要大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运用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等形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中,要根据市场经济周期短、节奏快的特点,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速度,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政法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适时组织各种专项治理和清理整顿行动,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安全、妨碍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企业及周边地区治安的犯罪团伙,盗窃、哄抢、诈骗企业财物,威胁和侵害企业领导人身安全,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依法惩处。要及时处理企业内部各种治安问题。要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企业安全保卫和人民调解工作,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和贵重物品管理,及时整改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技术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机密、企业技术秘密和资金的安全。要加大对企业周边地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积极推进企地安全共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和区域整治,切实解决企业周边地区的突出治安问题。要加强对企业周边地区出租房屋和外来暂住人口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盗企业生产原材料的“盗运销一条龙”犯罪及流窜犯罪活动,依法整治企业周边地区废品收购站点、经营摊点,取缔违法经营,净化企业周边环境。
          
      (四)依法妥善处理好与改革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审判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搞好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等工作入手,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和市场交易活动的法律秩序,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涉及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注重审理好企业破产、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以及涉及企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案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经济行为。通过依法及时审理民商案件,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欺诈经营和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违法违约行为,有力保障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处理和执行涉及企业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要注重处理好依法加大执行力度与确保社会稳定、依法执行与扶持发展的关系。要加大对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对涉及企业所拥有的地方名牌产品、国家驰名商标和企业所持有的知识产权,要严格加以保护,依法严惩各种侵权行为,防止无形资产的流失。
        
        (五)积极做好律师、公证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机构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巩固“四五”普法取得的成果,深入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增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要主动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积极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健全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做好企业在实施改革发展措施和生产经营中的各项公证事务,加强对企业重大改革、资产清算评估、兼并、破产及重大生产、经营、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法律服务。要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制度,及时主动地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对危困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缓收、减收、免收费用。
           
      (六)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大胆进行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政法部门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总结和推广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经验,努力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经济理论和政策、法规,深入了解、掌握经济发展大局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进展,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措施,把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为民执法、为民服务、心系群众,全面落实好各项服务经济建设的便民、为民、利民措施。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建立联系制度等各种形式和方法,密切同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联系,主动征求、积极采纳企业的意见要求,对企业的服务要求,做到人到即办、事到即办,对需要解决的问题,除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外,均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明确的答复或解释。要强化窗口服务功能,简化缩短行政审批项目的程序和时间,在现有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本着有利于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以创新精神不断改进执法工作,更好地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执法,积极推行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和司法行政公开,全方位地推进执法方式方法的改革,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七)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职能作用,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过程中,严格公正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改进执法方式,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树立和塑造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纪律教育的新措施、新办法,深入进行各种形式的形势任务和大局意识的思想教育。要严格依法从严管理政法队伍,严肃执法纪律,加强党内执法监督和政法机关内外部执法监督,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等各项执法责任制度,保证干警廉洁公正执法。严禁受“利益驱动”违法办案,严禁政法干警在企业入股和兼职。在办案过程中,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占用企业资金或交通、通讯工具,不得巧立名目增加企业额外负担。要建立企业举报投诉专办制度。对企业反映的“三乱”和侵害企业利益、有碍企业发展的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并及时向企业回复查办结果。对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要坚决严肃查处,决不迁就。要大力弘扬正气,积极宣传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先进典型事迹,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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