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物价局工作总结

XX区物价局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全市价格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服务社会、关注民生、促进和谐”为主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问题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的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制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充分发挥价格工作职能,健全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规范垄断行业价格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学习贯彻全市价格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物价队伍的整体素质

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区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我局先后三次召开支部会议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学习,同时在2009年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对区委、区政府“三个文件”和价格法律法规进行了反复学习,在全局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和各项价格工作安排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三个文件”、执行“三项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方面,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及早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我局多次召开局务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专题研究部署了2010年全局工作,研究制定了《局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局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一览表》和《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统战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局长分别与分管局办公室、物检所、价格认证中心的副局长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办公室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物检所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和《价格认证中心2010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了岗位职责,实行了责任制考核制度,使全体干部人人纳入管理考核,把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靠实到了每个工作人员身上,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是提高综合素质,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始终坚持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集中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时间为每周一、周五上午8:30至9:30,集中学习时做到了“四严六有”,即:严明学习纪律、严肃学习态度、严格学习要求、严把学习质量;有计划、有制度、有考勤、有研讨、有效果、有体会。并开展了“一抓三提高”活动:抓好理论学习,提高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提高工作能力。结合区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不懈地学习了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十七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区委、区政府“三个文件”和《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理》、《甘肃省价格监督检查试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的价格法规和行政法规,通过扎实有效地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坚定了信心,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按章办事和依法检查意识逐步提高,增强了党风建设的自觉性,密切了党干群关系,有力推动了各项价格工作。

三是明确岗位分工,狠抓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纪律,实行了上下班签到制度,迟到、早退每次扣发工资5元,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了婚丧产假、事病假待遇和旷工处理办法;对工作岗位进行了科学合理地调整,有效克服了以往存在的忙闲不均、分工不明的弊端。以造就人、善用人、造福人作为着力点,做到以人为主体、以人为前提、以人为动力、以人为目的,关心干部职工的进步、学习、工作、生活、健康。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意识。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力,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教育每个干部职工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构建一个“有为有位”的和谐部门。

四是整章建制,创新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全局共新建立制度8个。由于区委、区政府已发布了《请销假制度》,旧制度已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废止2007年制定的《天水市XX区物价局考勤管理办法》。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制度23个,其中机关管理类制度10个,业务管理类制度11个,廉政建设工作制度1个,效能建设工作制度1个,新制定《规章制度汇编》已印制并发布执行。强化制度建设,加大了制度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力度,“以制度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模式已形成,有力推进了各项价格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五是认真开展了“八送八下基层”活动。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以‘率先发展、争创一流’为主题在全区开展‘八送八下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全区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收费综合审验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了以“送法律、信访维稳下基层”为主题的“送法进村、进社区”活动。

制作“价费法规政策宣传单”、“涉农价费明白卡”,自4月19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人员在乡镇集贸市场设立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解答农民群众疑问,受理农民群众举报;进村入户宣传涉农价费政策法规,为农民解疑释惑,让他们了解国家现行价格政策,帮助他们解决最关心、社会反响最强烈的价费问题,有力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减轻农民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一周来,我局检查人员先后在关子、牡丹、太京、藉口、天水、平南、娘娘坝和汪川等8镇设点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共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涉农价费明白卡”300多本,受理举报案件12件,查处落实率100%。向32个自然村150多户农民讲解价格法规政策,免费发放“涉农价费明白卡”180本。

 “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物价部门减轻人民负担、安民生、保稳定、促和谐、增强价格工作社会效益的“价格民心工程”。2010年我局把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作为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水平的有效载体,创新价格监管方式,改善价格服务方法,扎实开展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农户、进企业、进医院、进商场、进校园、进景区的“七进”活动。从4月1日起,结全区收费综合审验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政[2008]78号)和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等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315号)精神,对以前在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42个社区设计制作、免费挂置的收费公示牌和价格服务监督牌进行了全部更换,公示了计生、城建、工商、公安、劳动、物业、供热、供水等12个部门的69个最新收费项目标准。

通过开展民生价费法规政策宣传到集市、到社区活动,使群众以往不十分清楚的价格和收费问题明朗化了,群众能明明白白消费了;把价格政策和收费标准的知情权交给了群众,他们的价格法律法规素质明显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逐步增强了。建成了价格和收费监管网络体系,有利于有效遏制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为全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宽松的价格环境,提高了我们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服务水平,树立了我局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全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保持全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是物价部门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保持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上半年,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了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日监测和巡查制度。对原粮、米、面、油、肉、蔬菜、液化气、汽油、柴油等30生活必须品和砖瓦、木材、钢材、水泥、化肥、等灾后重建物资的市场价格每天开展监测,在每周一、周四向省、市物价局上报《全省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周报表》和《全省灾后重建物资价格监测报表》,每周五对一周价格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写出分析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监测预警的灵敏高效和信息畅通透明,为上级领导和部门掌握市场动态、调整监管措施、出台重大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加强节假日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监督检查,为我区“三城联创”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规范的价格环境。对价格欺诈、价格歧视、低价倾销、价格垄断、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不实行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曝光;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扩大“12358”和“8212521”价格举报电话的知晓度,为市民提供便利的咨询、举报平台。

根据我局价格监测资料,6月份全区重要农产品价格变动特点是:

       1、粮食价格温和上涨。6月份小麦、玉米收购价分别为每500克0.99元、0.92元,富强粉、粳米零售价分别为每500克1.41元、2.52元。与5月份相比,小麦、玉米、粳米分别上涨1.02%、2.22%、1.61%,富强粉价格持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为上涨,涨幅分别为小麦6.45%、玉米29.58%、富强粉3.68%、粳米20.57%。

        2、蔬菜价格开始回落。6月份,10种主要蔬菜简单算术平均的零售价格为每500克1.78元,较5月份下降4.81%。其中以叶菜回落最为显著。6月20日,尖椒、大白菜、油菜、青笋、芹菜全区平均价格同5月20日相比,分别下降32.8%、29.6%、22.7%、12.2%和9.7%。前期上涨较多被社会广泛热议的大蒜价格由于新货上市出现明显下降,而绿豆价格出现高位止涨趋稳。

        3、猪肉价格缓慢回升。猪肉零售价格也出现微幅回升。6月份猪肉零售价格为每500克7.5元 ,较5月份上涨0.71%。

(三)抓住重点,明确任务,强化民生价格监管,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和价格服务工作力度

2010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热点、难点,以清费治乱减负为中心,把全面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行政处罚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了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环保收费检查及农产品交易和价格行为检查,认真落实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政策措施,大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了不法商贩哄抬物价的暴利行为。

根据甘肃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发改价检[2010]104号)和市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从3月9日开始,组织两个检查小组,出动6名检查人员,对全区16个乡镇各项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进行全面检查,还认真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培训就业收费、农民建房收费、农村水价电价、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村医药价格、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化肥等农资价格。除对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不执行规定价格擅自涨价以及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费问题进行查处外,着重对隐蔽性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是未落实对农民减免、优惠价费政策的;二是采取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农资销售价格和多扣水分、杂质变相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三是在给农民的补贴、补偿金中违规扣减费用变相乱收费,以及在农机补贴、“家电下乡”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以“技术服务费”等名义向相关企业乱收费的;四是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事项过程中,强制收取或代收服务性收费,或将交纳经营服务性收费作为行政审批、许可的前置条件,变相强制收费的;五是事业单位等对法定的或行政机关转移、分解、委托的行政职能范围内不应收费的事项进行收费,或利用行政职能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六是经营公用事业的企业利用垄断地位不按实际数量乱摊水电费、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七是执行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此次专项检查于4月30日结束,共检查收费单位28家,有违纪行为的收费单位14家,查出违纪金额46000元,退还用户21000元,没收5000元,罚款20000元,上缴国库25000元。查出的主要问题有: 1、自立项目收费,取消项目继续收费。如:学校向学生收取的试卷费、资料费、补课费等。 2、超标准收费。如:涉及农村合作医疗的个别单位存在超差率销售一次性医用物品、超标准收取检查费等行为。 3、部分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和通过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仍然存在。如:强制收取保险费、体检费、校服费、订售各种教辅资料,一些部门或团体推销摊派的报刊、杂志、读物。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立即开展农产品交易和价格行为检查的通知》和市区政府转发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坚决制止哄抬农产品价格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全局组织力量,从6月22日至6月30日,对全区粮油、肉类、鸡蛋、蔬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生产量、交易量、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进行调查和监测;对食品、食用油、蔬菜、肉禽制品、酒类、水产品、豆制品、奶制品、调味品、水果、饮料等日用消费品开展检查整治。重点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行为;查处市场旺销情况下,多进少售、只进不售或者囤积拒售,加剧市场供应紧张的囤积居奇行为;查处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没有明显变化,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查处垄断货源、阻断流通渠道,造成市场脱销断档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查屡犯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正在开展中。

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于7月下旬,目前正在检查中。

2010年上半年共检查单位64个,共查出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24个,违法金额16500元。没收16500元,罚款46700元,上缴财政专户63200元。受理群众举报案件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查处价格违法举报案件1件,罚款200元。

在元旦、五·一和市伏羲文化节期间,组织人员采取划段包干,责任到组的方式,在辖区全面开展了市场价格和商品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与日常消费和旅游消费有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即大型商场、餐饮娱乐行业、公共交通、旅游景点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存在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是否存在乱收乱涨、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不进行公示实施收费的行为。并在全区创建了明码标价“五个一”工程(即天水集邮公司、商业大厦、XX区医院、市五中、七里墩建材市场共5个明码标价示范点),使全区明码标价率达到了85%以上。

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和为公检法全方位服务的原则,内抓管理,外树形象,自加压力,开拓进取,不断提高价格鉴证评估等价格服务工作质量。上半年共完成鉴证评估业务13宗,标的总金额153.7万元。其中鉴定业务10宗,标的总金额132万元;评估业务3宗,标的金额21.7万元。

     (四)强化成本监审,规范收费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

一是认真开展价格工作信息报送,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物价提供优质服务。向区政府报送信息18条,向区委宣传部、区纪委报送信息18条,共编发上报《XX物价工作动态》15期,共编发上报《‘八送八下基层’活动简报》5期,在省、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市场监测信息18条,为引导群众消费和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二是全面开展2009年度收费综合审验工作。为从源头上遏制乱收费,规范全区收费行为,我们把《收费许可证》年审作为清理乱收费、规范价格收费行为的重点工作来抓,根据省、市物价局统一安排,我局于4月1日开始,认真开展了全区行政事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年度审查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有:

1、国家及省上明文规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或调整收费范围的政策执行情况。
    2、调整或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或变更手续。
    3、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4、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是否如数上缴。

5、有无对国家规定的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不执行的情况。

6、收费公示制是否落实,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7、收费单位收费票据使用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

对全区涉及到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减免收费的32家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收费许可证》列示的收费内容,依法进行了变更,有效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据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甘发改收费〔2010〕315号文件,取消了个人求职登记服务费、保存人事关系档案管理费、失业证工本费、甘肃省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社区服务证书工本费等56项收费,降低了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14项收费标准,废止了19个过时的收费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各部门的收费行为,确保了价格和收费的准确性。全区共有收费许可证329本,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01个,经营服务性单位28个,共年审行政事业性证190个,经营性证15个,总共289证,年审率71%。结合年审开展了基金征缴工作,做到了不漏收、不超收、不强收,共征收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4.5万元,占6万元征收任务的75%。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全国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工作,据统计软件显示,我区200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2427.19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627.54万元,事业性收费1799.65万元。

三是加强政府定价管理。按照“从严控制、适度调整”的原则,在认真进行成本监审认证、广泛征求意见和调查了解周边市、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按程序和权限审批的调价制度,在把握好调价时机和幅度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平稳的进行了调批价工作。审批核定了区委党校干部培训收费标准;依据区政府《关于严格城区繁华路段乱吐乱扔行为管理的通告》,审批核定了区建设局环卫处垃圾代扫费标准;召开了区文体局胡氏民居北宅子门票价格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加强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使价格管理行为进一步民主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五)项目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下达二0一0年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10年项目工作,为及早落实和尽快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争取项目资金10万元和完成前期储备项目一个的任务,成立了区物价局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局长专门负责该项工作。曾先后多次召开了全局动员大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联系价格行政执法实际,立足各项业务工作,拓宽视野、广开思路,积极调研联系项目,提出了一些建设性项目,并认真开展了前期筛选和可行性论证工作。

经积极争取,敲定了XX区益康定点屠宰场沼气工程项目为我局前期储备项目。该项目利用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物,通过发酵生成甲烷,再用于益康定点屠宰场的加工生产,是一个清洁环保项目。预计总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万元,自筹资金50万元;该项目新建集水池80立方米,厌氧消化池800立方米,贮气柜1000立方米,并购置相关检测检验设备。该项目预计于2010年年底前建设完成,目前已完成可研。

二、特色创新工作

(一)、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定位,靠实工作责任

目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自主形成,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根据《中央定价目录》和《甘肃省定价目录》,由县(区)物价部门直接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更是微乎其微,我们只有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搞好服务,才能做到有为有位。确定民生价格监管、市场价格监测、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为2010年重点工作。在今年工作中,我局把工作指导思想定位在“四个服务”上,转变职能,突出重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民生价格问题,抓落实,搞服务。年初制定了工作目标责任制,确定目标任务,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制考核,使全局干部人人纳入管理考核,个个肩负责任重担,把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靠实到了每个工作人员身上,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保障。

(二)、改进工作方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文明执法

(1)、采取关口前移和善后整改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就是在事前防范上多做工作,通过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有关单位学习,通过政策提醒和告诫(警示)制度,将法律政策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群众自觉抵制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加强社会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同时引导经营者及有关单位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并对特定当事人提出警告,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防止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善后整改,就是要改变以往调查取证、定性处罚、收缴结案的检查模式,走出为罚而罚,以罚代管的误区,增强结案后督促被处罚单位进行整改的环节,帮助被处罚单位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只有监督与管理、检查与善后、服务与督查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关口前移,以督促查,以查促规范管理,督查结合,切实改变监管方式,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才会有生机,才能维护市场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秩序,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服务,才能真正履行好“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

坚持法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工作中克服注重目的、结果、而轻程序、规则的倾向,规范办案程序,严明执法纪律,树立公正执法、规范价格执法新形象。在全区城乡教育收费检查中,检查人员为了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往往提前三天下发检查通知书或电话告知,或在课余时间实施检查。

(2)、增强文明执法意识。坚决摒弃粗暴执法、简单执法等不文明行为,规范工作人员的言谈举止、服务用语和办案规范用语,大力推行文明登记、文明办案、文明管理,树立价格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对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根据情节与后果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人员,根据造成过错的情节轻重、危害大小,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机关、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执法责任制度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执法能力,确保了我局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有力地开展。

(4)、实行价格执法“六公开”。一是公开办事程序,帮助服务对象在较短时间内办完要办的事。二是公开办事内容,不搞暗箱操作。三是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公开办事政策,做到依法办事;五是公开办事责任,做到职责分明;六是公开办事效果,接受领导和群众评议。

三、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1、由于受现行体制的影响,价格行政执法的独立性较差,一些乱收费屡禁不绝,增加了收费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难度。“检查难、处理难、收缴更难”的问题尤为突出。

2、物价系统的执法主体资格仍未确定,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会遇到诸多困难。

3、在媒体发布有关成本调查资料时因经费紧张不能经常发布。

四、后半年工作打算

后半年,我局将一如继往,认真贯彻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区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抓大事、重民生、树新风”的总体要求,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推动发展转型服务,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为工作宗旨,以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调控、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为重点,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提供优质价格服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继续加大对市场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监测力度,

确保全区商品价格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各项价格改革措施,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进一步完善全区价格管理。严格《收费许可证》管理,加强对市场商品价格的定期监测、巡查,坚决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二)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好民生价格收费问题。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彻底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认真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规范医院收费,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积极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落实惠农价格政策;认真完成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的各项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认真做好价格举报案件查处工作,化解因价格问题引起的各种矛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两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完善收费单位公示,规范明码标价,推进明码实价,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推动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价格认证和调查研究工作,编发《物价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价格监测、农产品价格、价格政务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各项中心工作提供及时的价格服务。
   (四)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区委区政府“三个文件”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集中力量抓落实,转变作风搞服务,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价格工作队伍,全面提高价格工作水平。
   (五)密切关注“三农”价格,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认真落实国家的强农惠农价格政策;加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强涉农价费监督检查,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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