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公车清查清理工作总结

      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 〔2010〕1号)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各单位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系统共有公车12台,区卫生局1台,区疾控中心2台,区妇保院1台,区人民医院4台,森林公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台,中湖乡卫生院1台,天子山镇卫生院1台。其中,小车2台,急救车10台。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加大宣传发动。3月2日,区卫生局分别召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会后逐级进行传达贯彻。
      2、加大公车清理工作领导。区卫生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系统各单位的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清查。
      3、加强公车规范管理。各单位加大了公车规章制度建设,实行“定人、定车、定责”。公车使用实行申请报告制和负责人审批签字制,由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期保养,保证车辆安全出行;车辆实行定点停放,未出车情况下,停放单位,外出严禁停靠休闲娱乐场所;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增强安全风险意识,非专职驾驶人员严禁驾驶公车。
      4、严格责任追究。区卫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急救车辆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对私驾公车、违规用车、乱停乱摆等行为查证属实的,给予经济处罚,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增强广大干部职工自律意识。
      三、清查结果
      通过清查,各单位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全系统党员干部及国家家公职人员未发现一例违规违纪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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