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4篇)

篇一: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4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篇二: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2022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四篇

  2022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我局在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大背景下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一、加快楼市进程,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全市楼市的龙头企业,2022局积极响应国家楼市调控政策,将自身优势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持续推进楼市进程,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在2022年,我们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楼市的政策,包括完善住房质量检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优化房地产供应结构等。这些政策从根源上削减了楼市的不良影响,提升了楼市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

  为了让更多企业获得优质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和安全感,我们加大了对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发布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宣传政策落地情况和相关成果,通过多种方式如新闻联播、电台广播、微信公众号等,为企业打造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并扩大了局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我们针对2022年的工作计划,制定了一系列能力提升的培训计划,通过学习研究全国政策、学习新技能、加强组织管理等多种方式,使员工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更加熟悉流程、具有更强的专业背景知识,从而更快更好地为赶超地方发展贡献力量。

  四、深化对企业的服务

  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我局不断扩大对企业的服务范围,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我们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深入沟通,了解企业需求和诉求,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多措并举,通过开展“一站式”服务、舆情分析、营企联络处日常服务等方式强化服务,有效促进企业发展。

  总之,2022年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我们的优势,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全力实现“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服务,推进政策宣传等工作,为企业提供全面优质服务,以实际行动体现对企业的关心和关注。

篇三: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精彩4篇)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一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二

  自我市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要求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目前我局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现网上审批,“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推进“一网通办”工作

  按照安排部署,成立市水利局深化“放管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协调推进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工作。按要求梳理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目录清单,督促指导完成河南政务服务网事项录入及网上办理工作。目前,我局18项34个业务办理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减少50%以上,达到了工作指标要求。目前已经办理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正在于省厅积极最接,实现了线上申领取水许可电子证照。

  二、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

  在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前提下,制定进一步放宽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水利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市场准入政策。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结合我局实际,目前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已做到承诺制办理,即来即办、现场办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行同级审批;

  根据《商丘市深化“放管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水利局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商“放管服”组办〔2023〕24号)涉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已经取消;取水许可,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用水计划的核定、下达、增加、核减,取水许可监督检查等已下放。建筑业资质的审批权限在住建部门,我科协助住建部门对水利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初步审查,水利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已经于2022年8月下放。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按照上级要求,我市全面推行了以保险、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五、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务流程再造和服务提升,按照市政府部署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通办有关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做好涉水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优化政府服务,建立完善监管及评估机制。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三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

  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际行动。行政审批存在体外循环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培训中心存在违反上级规定考试与培训机构不分问题。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存在利益输送问题。依法行政不到位,没有公开安全生产有关信息,也没有相应的受理举报的途径。

  市环保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上,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动作迟缓、不够深入。大量行政审批事项长期体外循环。存在执法草率和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投诉方面,有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行为。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监管不力问题。

  市发改委:对个别重大项目把关不严、了解不深入、落实不彻底。收费监管机制不健全,价格执法缺乏制度化和规范化。对一些涉及民生的垄断性收费,不能实现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化,价格、收费等网上信息公开内容不完备。投资项目纳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管理不规范。主动服务基层的意识和能力不足,部分干部庸、懒、散、慢现象依然存在。下放权力后,对基层发改部门的工作跟踪指导不力。

  市规划局:对市政府决定贯彻不到位,在依法履职上搞变通。城市规划设计市场放开不够,对规划设计审核搞内外有别,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对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及廉政教育指导不力。了解倾听群众呼声不够,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市科技局:工作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注重前期申报审批,轻后续运行和资金监管。工作缺乏规范的程序运作,致使政策无法兑现。有

  的工作虎头蛇尾,半途而废。机关工作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调研少。缺乏担当意识,有些工作互相推诿。一些工作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与市政府中心工作不相吻合。

  市财政局:存在不作为、不担当的负面倾向,缺少开拓性的工作和主动性服务。有的工作不讲程序,随意性较大。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大局意识,与企业、对口部门交流沟通不够。仍然存在“生冷硬”问题。有的部门人浮于事。有的部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公示公开工作和执法监督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除上述问题之外,巡察中还发现一些单位存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移交市纪委调查处理。

  二、整改意见

  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这些单位立即进行一轮再学习、再发动,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提高认识,主动作为。要广泛发动,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自身职责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树立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理念,继续眼睛向内,深挖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执法方式和行政行为,增强服务企业的观念,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和力度。要站在企业的视角,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急企业所需,想企业所想,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踏踏实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地方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和缩小执法自由裁量

  权,细化和统一执法标准,保证执法公正,防止人情执法和利益输送。要严明纪律,对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制定上报的整改的措施和成果适时在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巡察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由市纪委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巡察成果转成推动工作的动力。

  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以来,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的工作要求,大力开展“项目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降低审批收费的意见》,以建设“务实、高效、廉洁”政府为目标,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进工作作风转变,积极构建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9月30日,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大会,将优化全区营商环境作为会议重要内容,对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建立了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高竞争力、增创新优势的战略任务统筹推进,出台了淄川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一)优化企业开办环境情况。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进行拓宽,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规定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试行“零首付”登记,同时放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及企业名称使用限制,20xx年底前一律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企业开办设立的前置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和规范,实行企业开办设立并联制度,大力推行网上注册、年检。规定企业设立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变更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名称核准当日办结。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行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联合办理制度。

  (二)优化投资建设环境情况。对区级权限范围内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建立了联合审批制度,对全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了投资建设审批时限。建立了区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的制度,由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对审批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公开代办、高效代办、无偿代办。制定了建设类项目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区重大项目用地实行“点供”政策,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由区政府统一调控、统筹协调解决。符合独立选址要求和土地“点供”条件的重点项目,使用了省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或通过盘活存量土地、城乡增减挂钩等政策予以保障。对园区新上项目所需的环境容量、用地土地指标予以倾斜,及时协调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优先保证。

  (三)优化地区融资环境情况。为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全面实行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对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以及强制返存

  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企业稳定资金池”,用于企业贷款资金过桥以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结构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为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制定了企业上市挂牌交易奖励扶持政策。同时,积极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企业财务公司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投资者、创业者的要求相比,在政务服务、安商富商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落实,努力营造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营造便商利商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凡是上级明令取消或没有设定依据的,一律予以取消,凡是市内其它区县没有保留的,一律不予保留。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建立数据库,实行统一编码、动态管理。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权威发布各类政策信息,以及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进一步营造护商安商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推进平安淄川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惩破坏社会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大力整治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阻碍施工等不法行为,切实解决好面向基层、面向企业的“三乱”问题,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大力推广阳

  光审判、阳光执行、阳光检务、阳光警务,依法高效办理各类涉企案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活动,严肃整治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五是进一步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下一步,我区将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并建立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加大对营商环境的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区经济环境和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经济110办公室和行政电子监察平台作用,扎实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活动。实行区级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单位、群众不满意单位”和“百个科室大家评”活动机制,促进各部门优质高效服务。

篇四: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三篇

  【--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部署,深化

  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

  六大行动,推进简政放权,攻坚流程再造,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一篇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截至2020年5月市场主体总数达X户,是20xx年市场主体总数的3.09倍。下面,我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如下:

  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职能,确保职能交接平稳过渡。2015年区市场监管局实现三局合并,承接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相关职能,营商环境方面主要承担全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质量标准与认证、商标品牌等政策扶持工作,同时指导区民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2019年转隶组建后,整合区知识产权局、区物价局等相关职能,公司注册登记职能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保留个体户登记注册、食品药品许可职能。职能划转后我局对公司注册等职能进行代管,共划转行政编制干部7名、窗口辅岗人员15名;划转9类164条行政审批事项,2020年1月1日完成正式交接,并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两局业务衔接平稳。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为个体注册提供优质服务。职能划转后,我局重点抓好个体户注册登记服务。一是实现服务窗口全覆盖。在雨花、西善桥、赛虹桥、板桥4个街道设有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的基础上,新设4个登记窗口,确保8个街道(园区)实现个体登记服务窗口全覆盖。二是施行

  不见面

  审批服务。推行网上登记、个体工商户手机App登记,手机注册审核通过申领下发个体工商户电子营业执照,同时试点营业执照自助打印一体机线下自助打印。今年以来,我区个体户手机APP登记办件量达到4627件,登记率达到90%以上,稳居

  全市第一。三是推行

  证照联办

  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过程中,我局与区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开展网上集中政务服务方式,为开办企业打通全流程服务各环节,实现

  一窗通办。(三)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对惠企政策资金进行梳理,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2019年,我区获得质量强市优秀区,十四所获得江苏省质量奖(全市两家,省政府每家奖励100万元),玻纤院获得市长质量奖(全市三家,市政府每家奖励50万元);完成有效发明专利2247件(每家奖励2000元),PCT57件(市政府每家奖励3万元,区政府每家奖励1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104%和248%。2019年,我局还促成了雨花台区民营经济协会的成立,并带领民营企业到青海大通开展扶贫工作,苏宁易购集团为其提供电商精准扶贫服务,机关三支部与苏宁南京连锁平台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打造

  党建315品牌,组织开展

  进企业、送政策、送服务

  主题党日活动,为企业送去急需的政策和法律服务,扫清发展障碍。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度。推进企业年报工作,首创

  机器人+年报

  模式,全区企业年报率以92.1%居全市第二名。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工作,加大

  僵尸

  企业清理吊销力度,国家总局信用监管司前来调研。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2019年共开展26类不定向抽查和4个定向抽查任务。今年,我局还将牵头全区21个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做到对违法者

  利剑高悬,对守法者

  无事不扰。(五)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建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实行依法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统一,针对辖区内创业创新企业的一些广告违法行为,采取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整改。2019年,我局共办理减轻处罚案件66件,不予处罚案件42件。对已被处罚的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实施信用修复,不再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疫情初始,全局上下深入一线督促药店、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做好防控工作。疫情进入第二阶段,企业开始复工复产,我局先后牵头制定了雨冠防办〔2020〕7号和雨防指〔2020〕20号文件,牵头做好餐饮复工,上线餐饮复工微信小程序,实现

  一小时

  的指

  上复工,截至目前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已复工2232家,恢复堂食927家,央视多频道报道我区餐饮复工做法。开通

  备案直通车,助力防疫物资、药品生产企业复工。开设

  知识产权微课堂,强化线上动产抵押融资服务,抵押登记额5500万元。协调辖区企业为省中医院援鄂医疗队火速捐赠防护面罩,携手江苏金创开展疫情防控物资捐赠。联合区财政局对存在困难的农贸市场补贴3万-5万元。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区市场监管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惠企政策精准投放难。市场监管局由多部门合并,服务职能相对较分散,虽然我局开展大量培训走访,但政策精准投放度仍需增强。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多部门信息共享程度较低,难以建设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难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三是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存在脱节。区行政审批改革并不彻底,选择性的职能划转导致设立登记

  碎片化,谁审批谁监管

  变成了部门之间的体外循环,在虚假注册等方面仍然存在争议。

  目前全区营商环境相对较好,双创

  示范基地被国务院通报表扬。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政策和手段,结合当前机构改革,精准发力、精准施策、主动服务。一是积极适应市场监管新角色。当前企业注册登记职能已全部划转,我局将主动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虚假注册调查等工作。同时随着街道集成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局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服从全区统一安排。二是高位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充分发挥区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各级质量奖申报评定工作,培育树立质量标杆。推进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三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修订《雨花台区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奖励额度,确保全年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600件,PCT专利申请量45件。四是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民营经济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上线民营经济协会微信小程序,强化扶企政策、非公党建等服务。依托局

  党建315品牌,加大企业走访力度,整合各条线力量,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全面加强信用监管。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依托

  机器人+年报

  模式,不断提高企业年报率,对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开展清理吊销。

  各位领导,《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722令)已正式实施。我局将以此为契机,牢固树立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

  的意识,积极履职尽责,为全区企业高

  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希望区人大各位领导多莅临指导,人大代表多建言献策,共同营造全区优质可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职责,现将我局开展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出台文件情况。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我局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9月20日报区府办。

  (二)开展活动情况。

  1.建设便捷城市。

  (1)加大城市修补力度。**年1至9月份,主要完成医学院后巷、玉屏巷、前龙巷、珠巷、电大巷、坡射巷的水沟疏通;盘百路、东笋路、建华路、群来坡、凤凰巷更换盖板及雨水篦;完成盐仓巷排水沟改造工程、纪念碑路道路及排水改造工程和解放街二码头水沟排水工程等项目。总共清理疏通水沟86米,增设29个盖板及雨水篦,改造排水沟624米。完成东笋水源地保护东笋四组、东笋小学、嘉亿纸厂等3处的污水截流工程,共新建500米污水管及两座三级化粪池。

  (2)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完成崇信巷路面、建华路建华厂门口硬化路面、东增路拆除破损路面、纪念碑路拆除破损路面、电大巷路口坑洼路面硬化等零星项目,共维修路面2940平米,完成江凤路六合屯城中村连接市政道路硬化工程,共硬化2600多个平米。

  2.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

  切实做好百色

  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复审迎检工作,努力提高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修剪拉域一路盆架子3株,太平街大花紫薇256株,文明街大叶紫薇、羊蹄甲247株,中华街大叶紫薇276株,东旦路扁桃树、大叶紫薇99株,;对那马新村、百标路、凤凰巷等街道绿化带修剪、除杂草面积约3.8万㎡;清运绿化垃圾、杂物约18.12吨;辖区绿地浇水1次;喷药除虫2次。保持在非雨天气日对绿化带与树池种植的行道树淋水过程中对叶面进行冲洗。继续开展绿化补植成活期养护,面积约3588㎡,生长态势良好;保持好创卫复审绿

  化效果。

  3.巩固和提升

  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成果

  (1)巩固和提升

  国家卫生城市

  创建水平。目前,日清运处理生活垃圾105吨,截止9月底共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为28665吨,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降尘抑尘效果显著。加强对管辖道路的洗扫作业。对血站路、南大路、火车站路、盘百路等路段及环境监测点旁道路实施

  夜间白天不间断洗扫,每日洒水降尘时间不少于21小时;对辖区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东笋路等进出城重要路段洒水降尘每日时间不少于16小时;对城区主要街巷实施每日洒水8次以上,洗扫作业每日2次以上,做到清洁路面灰化、路牙积尘,减少了路面扬尘产生,对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泥碎石散落现象及时清理降低扬尘污染,形成长效机制。

  (2)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据统计,截止9月底共组织90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工作人员约583人次,车辆(农用车、铲车、垃圾清运车、压缩车、洒水车、扫路车等)共159车次,共清理清除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杂物等约210吨,向居民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约500份,清洗油污、淤泥道路约20000平方米。并在六田沟(爱新街、凤凰巷段)沿沟路口显眼处设立关于禁止往六田沟倾倒垃圾,违者重罚的警示牌7块。

  4.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全面提升现代城市管理法治化水平

  (1)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推进城市管理

  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专项行动,打造

  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

  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为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2)从严管理城市。以整治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乱倒等

  五乱

  为重点,紧盯城市

  顽疾,严格执法。坚持721工作法,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合理疏导临时摊点、马路市场,转变管理思路。探索城市管理执法新模式、新方法,推行城区一级执法,推动执法力量下移。截至**年9月,共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卖7769处,规范跨门槛经营门面1292户/次,清理拆除乱拉乱挂广告牌匾及横幅260处,占道杂物5处,遮阳伞27个,清理私装地锁9个,规范夜市摊点70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7份。

  同时,我局加强对道路扬尘和露天焚烧垃圾现象的流动巡查1.对辖区的盘百路、龙川路、东坪路、那怀路、东笋路等5条进出城路段进行专项巡查整治,加强对责任区路段、城区内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污染路面等情况的日常巡查与值班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共处理泥头车带泥上路行为5起、禁止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5起。经过管控,泥头车带泥上路、乱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辖区内的市政设施陈旧,旧城区的路面、排污沟(80%的排污管在旧城区)设计标准过于老式,现已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城市公用设施维护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及时解决城市道路损坏、下水道堵塞、井盖破损、人行道地砖松动和缺失等问题。

  2.道路排水等其他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面广、点多、量大,且分布都在背街小巷,安全风险不可规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3.因我区辖区管理范围大,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现象反弹,现有城市管理人员无法满足管理需要。

  4.随着清扫保洁的点、面不断的扩大,辖区仅2座垃圾中转站,数量少、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卫生状况不佳等现象尤为突出,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亟待改进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

  1.加强日常巡查的力度,及时统计管辖区域内各道路新增的路面破损、盖板破损缺失、人行道的损坏等市政设施破损情况。

  2.进一步加强乱摆乱卖、夜市摊点、流动食品摊点,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的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整洁卫生、巩固百色

  创卫

  成果,效维护良好城市市容环境。

  4.加强绿化养护工作日常管理,及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行道树。

  5继续做好辖区内212条道路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和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工作;做好垃圾费和水费征收工作。

  6.继续做好环保督查存在问题涉及案件整改工作,开展扬尘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城市渣土倒放、乱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三篇

  近年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部署,深化

  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改革,实施优化营商环境

  六大行动,推进简政放权,攻坚流程再造,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以实施流程再造为抓手,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一)深化简政放权。近年来,我们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取消235项,调整454项、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含委托下发)行政审批事项67项、下放(含委托下发)乡镇行政审批41项。落实市县同权改革,承接市级下放事项175项(直接行使52项、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适当分离的123项),构建了市县扁平化审批体制。通过简政放权和市县同权改革,及时取消调整承接和下发行政许可事项,特别是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生产经营活动许可及社会组织和个人资格资质认定的审批事项被取消,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打造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网络智能化、数字化建设,2019年投资913万元高标准建设县为民服务中心智慧大厅,配备智能叫号机、自助查询机、自助填表机和样表机,智能化、数字化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进一步优化功能区、窗口布局,按照办事流程中各职能部门关联程度,设立14个功能区,将全县43家县直部门、单位的1270项政务服务事项,1158项

  一次办好

  颗粒化事项集中到县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如投资项目服务区,集合了国土、住建、发改、环保等审批职能,企业在一个功能区就可咨询、办理全部关联事项,减少企业跑腿次数。14个功能区共设置窗口185个,有工作人员330余人,基本实现了

  三集中三到位

  和

  进一扇门、办所有事

  的目标。目前中心每日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平均每日办件量1000余件。

  (三)深化审批流程再造。按照审批服务便民化的要求,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持续开展

  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通过模拟审批、容缺审批、联合审图、踏勘前置、承诺制、帮办代办等方式打破原来条块分割、互为前置的诸多壁垒,使审批流程更优、环节更少、时限更短、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按照

  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张表单、一个流程

  的要求,开

  展

  一件事

  主题式服务,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在审批局梳理完成

  一链办理

  事项55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汇总公安、税务等窗口

  一链办理

  高频事项清单,并制作成二维码墙。通过流程再造,明确

  马上办

  事项47项;容缺办

  事项26项,共容缺材料57件;首批涉企告知承诺事项32个;共精简材料98项、压缩环节58个、压缩时限137天。目前,企业开办4个小时即可拿照,不动产登记所有业务均可1个工作日完成,投资项目全过程不超过80天。

  (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按照省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重新梳理制作服务指南、业务手册,制作规范化填报样本和经典案例;按照主题模块编制民生一本通、投资项目报批报建指南、经商办企业一口清等,打造嘉祥便民利企的审批服务标准化百科全书。通过

  政务服务大讲堂

  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为实现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五)推进政务服务基层延伸。积极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梳理印发了133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61项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及66项城市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制定45项《镇(街)村(社区)为民服务建设标准》;推进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进驻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在镇街中心实施

  一窗受理

  改革,在深入镇街现场开展调研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印发《推进镇街

  一窗受理、一次办好

  改革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从四个层面、五项重点指导今年全年镇村中心建设。大力推行帮办代办、预约、延时等服务,努力实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目标。

  二、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努力营造企业群众满意型服务环境

  (一)建立政务服务

  好差评

  机制。制定吐槽找茬、好差评制度,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网上评价等多渠道收集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流程的意见建议;在大厅咨询台设置专门找茬窗口,企业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找茬专窗进行投诉和意见反馈。针对企业反馈的问题和建议,能当场整改的立即落实,不能当场整改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措施,解决后第一时间反馈企业,力求做到企业群众有所呼,审批局必有所应。

  (二)大力推进

  网上办

  、不见面审批

  。积极倡导、引导企业群众加大外网申报力度,能线上办的不线下办,大力推行

  不见面审批

  通过预约服务、全程

  帮办代办、免费邮寄等便民措施,确保了企业群众

  重、急、特

  事项顺利审批。近期根据企业群众反馈

  网上办

  缺乏直观操作指导的问题,审批局工作人员自己动手,精心录制20余项高频事项网上申报流程小视频,分批次上传至微信公众号,让群众网上办事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收到了广大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服务。为深入了解企业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开展审批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主动上门为园区企业提供现场指导、项目预审、解答疑惑、出谋划策服务,实现园区事项集中办。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专人代办,变企业亲自跑为行政审批局代跑,切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以最快时限办理有关手续,以最短时间助力项目落地开工,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一路绿灯。利用午休下班时间,为企业群众提供

  送证上门

  服务,持续擦亮主动服务品牌。

  三、以干部执行力为前提,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力构建亲清营商环境

  坚持

  宽严相济,既不管死、也不放松,对内研究办法、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对外借力发力,重在提醒、咬耳扯袖,以政务服务队伍执行力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亲清政商关系。

  (一)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出台《县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县为民服务中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面清单》等文件,坚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大厅带队巡查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设置纪检监察室,邀请第四纪工委同志每月至少一次不定期大厅巡查。

  (二)提升业务素养。制定政务服务大讲堂年度授课计划,利用大讲堂,为干部职工将党课、讲业务、讲礼仪、讲作风、讲纪律,提高了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执行力。

  (三)严格风险防控。制定出台了《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程序风险廉控机制》、《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对权责清单所有事项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档次。

  四、以体制机制为基础,以过程管理为重点,扎实做好营评准备工作

  (一)明确目标,完善措施。5月3日召开的县政府常务会,5月17日县委常委会对今年的营评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指标牵头部门对标先进县市区进行学习。在对标学习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方案。目前正在制定配套措施,近期将召开

  营评动员会。

  (二)健全体制,强化领导。组建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抽调精英骨干,进一步充实工作组办公室人员力量,加强对各牵头指标工作线的培训指导;组织17个一级指标牵头部门,成立18个专项工作推进组,明确组成人员,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调度,全面推进。县领导每月召开一次营评工作调度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重点;县优化营商环境组每两周召开一次牵头部门营评碰头会,掌握各指标营评进度;各指标专项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营评碰头会,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四)过程管理、调研督导。县优化营商环境组充分发挥工作引领作用,加大营评日常基础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调研督导,定期抽查各牵头指标工作台账,每月对各指标营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各牵头部门加大对各配合部门的调研督导工作。

  (五)周密备考,冲刺营评。一是确定填报标准;二是加大回访力度;三是积极选调人员参加填报团队;四是加强调度指导,营评准备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五是市对营评工作进行周密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有力的督查指导。

  (六)督查考核,强化动力。由县纪检监察、县督查事务中心、县放管服改革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加强营评工作督查考核,对牵头不力和配合不够影响工作进展的,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增加营评考核权重,增强营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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