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召集和主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共同参加。

2、凡重大开支、固定资产添置、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分工、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安排使用、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宅基地划分等,由党支部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方案,提交村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表决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一般村事务处理实行沟通、监督制度

1、党支部要定期向村委会通报的关工作情况。

2、村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日常事务,村主任要主动向党支部报告,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提交村委会讨论。

3、及时向党支部和村民会议报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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