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好”准则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制度,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组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建立并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央集中出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在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迁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于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委及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程序,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解决选人用人在“表面按程序,背后扬不正之风”的问题,能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力求做到“三好”。  

一、学习好。认真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的通知》(万盛委组〔2010〕43号)要求,在5月以内集中开展两次专题学习。采用农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方式,由全委干部参加,不仅要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制度原文,还要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有关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力求学好原文,理解精神实质;讲好党课,让党员和干部知晓;抓好测试,做到个个测试合格;写好体会,让学者学有所获,记牢四项监督制度。  

二、宣传好。利用委办公会、职工会、委系统工作会、委网公示、委网交流,办学习园地,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让农委的党员干部和职工人人知晓,个个明白,促进他们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监督力度。  

三、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我委不仅要学习好、宣传好,更要落实好。我委在选拔任用科站长,推荐领导干部和领导后备干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组织人事部的要求,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贯穿于始终,争取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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