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当前,开展“湖南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XX交警直属三大队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公安交警职业特点和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广泛发动全员交警共同参与,认真总结近年来公安工作、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的实践经验,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学习、讨论、提炼具有时代性、职业性、地域性的“湖南公安精神”,进一步增强全队交警的政治认同、职业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使之成为全体民警的共同理想、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我们认为弘扬“湖南公安精神”重在践行,具体概括以下几方面:

  必须始终保持忠诚可靠的政治品德。忠诚可靠是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也是湖南公安精神的政治核心。公安民警必须立场坚定、矢志不渝地忠诚党的公安事业,始终保持把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公安交管事业的无限热爱,转化为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的巨大热情,忠实履行一名交通民警的神圣职责。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落实到具体工作和行动中,恪尽职守,不辱使命,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必须始终保持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爱岗敬业是人民警察忠诚公安事业的集中表现,也是湖南公安精神的基本要求。公安民警能否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与国家和人民的安危息息相关。我们要认清肩负的重大责任,振奋精神做好工作,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执着的敬业精神,来源于崇高的人生追求。我们要把所从事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不因利益关系调整而丧失一名警察应有的光荣感,珍惜从警生涯,珍爱警察荣誉,以爱岗警业的实际行动,做人民满意的民警。

  必须始终保持竭诚奉献的崇高境界。竭诚奉献是人民警察事业观的精髓,也是湖南公安精神的集中体现。弘扬湖南公安精神始终,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始终保持爱民为民的情怀,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满腔热情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当下应克服三种心理:一是攀比心理。在职务使用上,不能简单与提升快的同志相比,工作热情不能跟着个人仕途发展走,而要多比实绩、比贡献、比境界,把个人的愿望与党和人民的需要统一起来;在生活待遇上,不能攀高比阔,简单与少数先富起来的人比,应多想想党和人民的培养关爱,知恩图报,知足常乐。二是交换心理。要防止市场经济消极因素的影响,不能把市场经济通行的等价交换原则带到警内来,不能因为任职时间长、做出一点成绩,就向组织讨价还价。三是补偿心理。要树立先苦后乐、先人后己的情怀,绝不能因为职务上不去,仕途不如意,就在金钱和享受上寻求补偿,更不能做出违反法规的事。坚持立足本职岗位,从小事做起,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最需要的事,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永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艰苦奋斗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是践行湖南公安精神的力量源泉。今天,我们虽然不必像革命战争年代那样艰难困苦,但艰苦奋斗的传家宝永远不能丢。为此,要自觉做到“三戒”:一要戒奢。俭以养德,奢必丧志,这是一条历史的定律。生活上艰苦和工作上刻苦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人如果在吃喝玩乐上花心思太多,势必消磨斗志、累及工作。二要戒惰。公安工作的效能,是与民警的勤奋成正比的。面对日益复杂艰巨的公安工作,我们只有戒惰,才能有效履职。三要戒庸。艰苦奋斗重在奋斗、贵在进取。我们要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立足本职,建功立业,书写人生的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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