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乡镇人大副主席述职述廉报告

今年以来,本人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自身的职责,用务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对待工作,履行职责,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坚持做到服从领导听指挥,团结奋进求实效。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一年来,坚持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顾全大局,服从决议不走样,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文化素质,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更好地服务于政府的中心工作,使自己所驻村的计划生育、脱贫攻坚、土地挂钩、电力清障、秸杆禁烧、新农保、征兵、平坟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成效。同时,认真执行党委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心系全局,积极参与,精心组织,坚持做到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在各项工作中做到规范严谨,按章办事,不以权谋私,克己奉公,工作方法上做到大胆创新,务求实效。通过与部门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圆满成绩。  

1、劳动保障:完成新农保350余人,输送可成集团用工28人,为开发区招工完成370人,办理“五险”270人超额完成区下达的250人的任务。  

2、安全生产:加强渡口安全管理,登记台帐,长效管理、锅炉登记率、持证率、检验率均达到10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和各项制度,定期组织排查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3、道路建养:新铺设大兴路、金汪线等四级路10.08公里,已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并通过区组织的验收;在道路管养方面,建立了管养制度、定人定位做到全天侯养护,在全区农村四级路养护检查中被评为全区第二名。  

二、立足本职,努力促进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1、注重代表培训。不定期组织学习和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自身建设得到全面提高和加强,为做好人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组织代表进行了以《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相关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2、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添置了办公桌椅,配备了资料柜等必要设施,完善了相关制度,为代表们的参政议政提供了良好场所。  

3、认真开展代表议政活动。组织代表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议政活动。 9月22日 ,组织代表视察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落实情况,视察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工程,通过调研、议事,形成了调研报告,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4、加强了代表建议的办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办理工作方式,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采取面对面进行交办,面对面加强沟通,面对面听取汇报,面对面反馈结果,切实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5、积极参与重点工作的开展。对安全生产、防汛工作、秸秆禁烧等工作进行了督查落实,此外还开展了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联系的贫困户改善生活条件,积极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  

6、实施有效监督。一是合理确定被评单位。二是充分做好评前准备。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对测评结果当场由代表统计公布。四是落实整改,力求实效。评议是手段,改进是目的,评议后,我们及时归纳整理代表建议意见,对较差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通过近两次代表的视察,普遍感觉这个单位服务态度较以前有很大的提高。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情况  

坚持认真不懈地努力学习各方面知识,特别在理论方面,不断地武装充实自己,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并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尤其学习一些与实际工作有关的法律政策等具体业务知识,有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本人没有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能起到率先垂范作用,同时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本人工作、思想保守,缺少开拓创新精神。  

2、本人新知识较少,需要加强学习。  

3、在工作中拖拉现象存在,致使一些问题不能够及时解决。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高;二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既谨言慎行又大胆工作。  

   

   

   

   

   

述廉(廉政)内容  

   

一、有无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本人能够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  

二、有无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利用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2009年,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项发生。  

三、有无以出差、开会、招商引资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本人没有以出差、开会、招商引资等名义用公款旅游,以及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有无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现象,以及执行“一识两证”情况  

本人没有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现象。  

五、有无参加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本人从来没有参加赌博行为,更没有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等行为。  

六、有无“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本人从来没有“跑官要官”行为,以及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七、有无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  

本人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物馈赠从来没有发生过。  

八、有无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等行为,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本人没有违反规定在企业兼职、兼职取酬等行为,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发生。  

九、有无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本人没有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十、有无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  

本人没有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等行为。  

十一、有无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  

本人没有其他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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