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绰河源镇《劳动合同法》  

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镇各用工单位经历了从阵痛到稳定的变化,现在,人们已不再把目光聚焦在《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上,而是习惯于从法律中找到新的规定,规范自身行为。用工单位也充分意识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只是对违规用人单位来说有着巨大的冲击,对守法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重新规范了用工市场,建立了公平的市场竞争体系,提高了公平的竞争能力。      

一、《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后所取得的成效
  从调查的情况看,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法律的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老板已经意识到《劳动合同法》将是重新调整劳资关系的重要依据,加强学习势在必行。在我们发放的调查表中,100%的员工都知晓《劳动合同法》。其中学习过《劳动合同法》全文的有95%,另外,员工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合同的人数增多。很多单位根据形势的变化,主动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定率在原来的基础上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集体合同的推行得到了用人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有章可循。调查的结果表明: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87%的单位都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少数单位还支付了赔偿金;职工工资得到了有序增长。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明显减少。社保、医保、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得到充足的发展,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用工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有了明显的提高。主要表现的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明显攀升。从调查的100职工看来,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有96人,百分比为96%。二是程序更加规范。一般签订合同的时间均在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完成,本人都持有了一份合同。三是员工权益更有保障。四是试用期操作更加规范,一年以上的长期合同越来越多。五是违规扣押身份证、押金现象明显减少。    

二、《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少数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持观望态度。对于一部新法的出台,它到底有多大的力度,已成为少数企业观望等待的主要原因,由此也就出现了少数企业依然是我行我素,按部就班,依然不和职工签订合同,不给职工买保险,不给职工加班工资等等侵犯职工权益的事件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普遍认为《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集中在执法不严,法律责任难以落实与用人单位刻意规避法律规定。部分企业认识不到位,错误的认为《劳动合同法》只不过是新瓶装老酒,只要我企业老板能按时给员工发放工资,就是遵守了法律,甚至有的企业老板还自以为是救世主,认为自己给很多下岗职工提供了岗位,贡献够大的了,不应该再对他要求这要求那的;三是少数劳动者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对用人单位明显违规违法的用工行为不敢仗义执言,只想保住自己的饭碗,助长了违法用工的形成。
 三、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对策和意见。
 根据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以为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应在以下一些方面下功夫。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全民守法意识。各单位都要开展《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活动,尤其是在企业中要经常性的开展,要让《劳动合同法》深入到每一个人心中,要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懂得使用法律理顺劳动关系,懂得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执法力度,用法律的威严树立守法防线,打消少数人对《劳动合同法》持观望的态度。各执法部门要形成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筑起防范非法用工的防线。  

(三)、加强源头参与,保障职工权益。劳动保障部门与工会要加强用工的源头参与,在企业用工之处,建立用工台帐,把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定期监察和日常巡查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对以往存在侵犯劳动者权益行为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定期上门检查,防止违法用工行为的存在。    

   (四)建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预报制度。提前做好企业劳动合同期满人员情况的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劳动合同期满的高峰期及行业、企业和时间的分布,引导企业做好劳动合同的续订和终止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困难企业及中、小型企业的指导,防止企业将大批合同期限届满职工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方式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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