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环保模范乡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生态环境模范乡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生态乡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省级优美乡镇宣传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现根据省级生态市暨环保模范乡镇创建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省级优美乡镇和环保模范乡镇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或系列报道,充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广泛发动、全面动员,切实推动乡级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关注创建、宣传创建、参与创建,全面展示XX乡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成就,为创建省级生态乡暨环保模范乡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宣传形式
    紧紧围绕“创省优,促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大“创美好乡镇,建洁美家园”力度。在宣传发动上,形势多样化。一是争取上级联系部门制作两幅橱窗加大宣传力度;二是乡政府制作永久性标语2幅,乡级各单位各制作标语一幅,各支部村委在显眼的十字路口刷写标语一幅,并充分利用宣传车、广播电视、大小会议、墙报、网络平台、文娱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势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学校要将宣传活动内容拿入中小学课堂,确保每周有三至四节课的环保知识宣传,以学生带动家长,从而来增强学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卫生意识、绿化意识,营造人人为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出谋划策,为创建作贡献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各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环境保护向纵深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和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必须依赖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付书海任组长、乡长桂长征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省级环保模范乡镇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助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层层落实责任,加大创建宣传工作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乡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共同参与,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乡级各单位、各支部村委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报乡政府创建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三)强化督查,确保创建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成立了创建宣传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创建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查,对宣传工作敷衍、走形式,成效不显著的单位,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严格问责,从而确保各项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XX乡委员会
                             XX乡人民政府
                                 201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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